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模拟试题(2021-06-28)

发布时间:2021-06-28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法的经济作用的有( )。【多选题】

A.税收根本职能得以实现的法律保障

B.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依据

C.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

D.预测和评价经济运行状况的有力工具

E.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税法的经济作用包括:是税收根本职能得以实现的法律保障;是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依据;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是监督管理经济活动的有力武器;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

2、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计算转让旧办公楼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时,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共计( )万元。【客观案例题】

A.550.60

B.616.60

C.700.60

D.778.6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扣除项目金额=1500×30%+100+66.60=616.60(万元)

3、在土地增值税计算过程中,准予按实际发生额扣除的项目有( )。【多选题】

A.与转让房屋有关的土地出让金

B.与转让房屋有关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C.房地产开发费用

D.转让房产交纳的增值税

E.与转让房屋有关的“三通一平”支出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费用中,利息符合规定可据实扣除,其他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开发成本之和的5%以内扣除;利息不符合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扣除。

4、关于税法的效力和解释,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新税法代替旧税法是最常见的税法失效宣布方式

B.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均具有法的效力,均可以作为办案依据

C.税法的扩充解释作为一条税法解释原则被普遍使用

D.我国及许多国家的税法均不坚持不溯及既往原则

E.我们通常所说的税收立法解释是指事后解释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税法的扩充解释作为一条税法解释原则一般不会被普遍使用;我国及许多国家的税法均坚持不溯及既往原则。

5、外贸公司进口环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客观案例题】

A.300

B.335.83

C.500

D.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消费税=1000×(1+30%)÷(1-20%)×20%+65×(1+50%)÷(1-10%)×10%=335.83(万元)

6、下列项目中,符合土地增值税法规定的有( )。【多选题】

A.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不允许扣除

B.分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各期清算方法可以不同

C.土地增值税由房地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D.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准予扣除

E.因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1)选项B:对于分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各期清算的方式应保持一致。(2)选项D: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7、下列解释中,原则上不可以作为判案的直接依据的是( )。【单选题】

A.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审判解释,如《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B.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检查解释,如《关于必须严肃查处暴力抗税案件的通知》 

C.国家税务总局在执法过程中作出的解释 

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税收法律的解释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由国家税务行政主管机关,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执法过程中作出的解释属于行政解释,原则上不能作为判案的直接依据。 本题是对“税法的法定解释”的考查。本题具体考查的是“可以作为法庭判案直接依据的税法解释”。考生可以通过表格来准确记忆。  

8、自然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居住地不在同一地的,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地点是( )。【单选题】

A.个人工作单位所在地

B.个人居住地

C.房地产坐落地

D.个人户籍所在地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人属于自然人的,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居住所在地同在一地时,应在其住所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果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居住所在地不一致时,则应在房地产坐落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9、该企业进口环节应纳关税和增值税共计( )万元。【客观案例题】

A.5.34

B.3.06

C.2.55

D.3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进口环节应纳税金合计:进口环节应纳关税=15×20%=3(万元)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15+3)×13%=2.34(万元)进口环节应纳税金合计=3+2.34=5.34(万元)

10、业务(2)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客观案例题】

A.49.55

B.37.75

C.35.95

D.27.88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业务2:应纳增值税=500÷(1+9%)×9%-80×13%-3=27.88(万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税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有( )。

A.增值税
B.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C.房产税
D.车船税
E.耕地占用税
答案:A,B,C,D
解析:
企业不需要预计缴纳的税金,如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契税等,不在“应交税费”核算。

长江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长江公司原材料只有A材料一种并专门用于生产甲产品,存货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进行日常核算。2019年11月1日,A材料结存1000千克,成本总额为49900元。
资料一:11月份,与A材料的收入与发出相关资料如下:
(1)3日,收到上月采购的A材料2000千克,实际采购成本为104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2)4日,生产车间为生产甲产品领用A材料2000千克。
(3)5日,从外地X单位采购A材料一批共计315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157500元,增值税税额为20475元,发生运杂费2000元。款项及运杂费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收到。
(4)15日,收到本月5日从外地X单位采购的A材料。验收时实际数量为3000千克,经查明,短缺的100千克系由于供货单位少发货,要求供货方退还多付款项,另50千克系运输途中合理损耗。购入该批材料的运杂费全部由实收材料负担。
(5)16日,生产车间为生产甲产品领用A材料3000千克。
资料二:生产车间生产甲产品的资料如下:
(1)甲产品的生产需要经过三道工序,工时定额为100小时,其中第一、第二和第三道工序的工时定额依次为20小时、50小时和30小时,原材料在产品开工时一次性投入,各工序内在产品完工程度均为50%。
(2)11月初,甲在产品成本为28000元,其中直接材料13000元,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15000元。
(3)11月共发生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535000元。
(4)11月共完工甲产品260件。
(5)11月30日,甲在产品为40件,其中在第一、第二和第三道工序的在产品依次为20件、10件和10件。
资料三:2月1日,长江公司与大海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以库存A材料500千克偿还所欠大海公司的债务,债务账面价值为35000元,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材料价款为26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380元。
要求: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大海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对应收长江公司款项按20%计提了坏账准备,将债务重组收到的A材料作为库存商品管理,不考虑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则大海公司对与长江公司的债务重组业务影响当期的利润总额的金额为( )元。

A.1380
B.-4580
C.0
D.-2000
答案:A
解析:
大海公司因与长江公司的债务重组业务影响其利润总额的金额=(26000+3380)-35000×(1-20%)=1380(元)
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2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380
  坏账准备              7000(35000×20%)
 贷:应收账款                    35000
   信用减值损失                  1380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后由于甲公司经营不善,到期无力偿还借款。乙银行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到期债款200万元,但甲公司并不积极向丙公司索要。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银行可以( )。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200万元
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自行承担
D.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100万元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代位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的权利范围,因此,A选项不正确。B选项所述是撤销权,题干所述情况属于代位权的条件,所以,B选项不正确。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因此,C选项不正确。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关于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B.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C.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法律文书交邮之日起计算
D.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对外发出之日起计算
E.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答案:A,B,E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所以选项C错误。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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