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1-10-22


时间过得真快,今年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小伙伴们都准备的怎么样了?最近有很多同学在咨询司法考试提交材料的注意事项,不用着急,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一些相关内容,一起了解一下!

一、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可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20日至12月29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二、特别提示:

1、考生在申请时务必认真填写网上申请信息。

2、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年份、毕业院校等信息,并自行登录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

【注】经查询无对应结果的,应尽快通过学信网办理电子认证或申请书面认证报告。

三、注意事项

1、资格申请人无需提交证件照片。制作《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照片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信息统一印制。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或已过有效期的,请立即到公安机关办理正式居民身份证。提交临时身份证或二代居民身份证不能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识别的,请同时提交户口簿原件以供核对身份。

3、申请人毕业证书遗失的,请提交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补办的《毕业证明书》。

4、申请人毕业证书的姓名、证件号码或出生日期等信息与身份证件不符的,或有变更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情况的,需要提交对应变更事项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相应证书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函。

5、已经取得B、C类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现申领A类资格证书的,应在提交资格申请材料的同时,一并交回原B、C资格证。

6、申请人因出国留学、重大疾病、现役军人执行任务以及公务人员执行重大紧急任务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到现场申请的,可申请适当延期提交申请材料或者委托近亲属、单位相关人员代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延期提交申请材料的,留学人员需要提交护照、签证复印件,重大疾病人员需提交医院诊断书,现役军人需提交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执行任务情况说明,公务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的情况说明。申请委托近亲属或单位有关人员代为提交申请材料的,除提交申请材料及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申请人本人领取。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由于每个地区政策不同,建议同学们多关注当地人事网最新资讯,现在也是备考的关键时期,大家对待学习千万不能松懈,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我国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2014年)

A.林某认为某司法解释违背相关法律,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这属于社会监督的一种形式
B.司法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C.司法解释仅指最高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的解释
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直接撤销
答案:B,C,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A项监督是林某进行的,故属于社会监督,A项不应选。司法解释的对象仅仅是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故B项错误。司法解释包括最高法院的审判解释,还包括最高检察院的检察解释,故C项错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3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而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修改或者废止的,可以提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修改、废止的议案,或者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法律解释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据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司法解释无直接撤销权,故D项说法错误。

★ 清廷1908年8月27日公布的《钦定逐年筹备事宜清单》,确定“预备立宪”的期限为、()
A.10年 B.9年 C.7年 D.8年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清政府“预备立宪”活动。1905年清廷提出“仿行宪政”,1908年8月27日公布了“预备立宪”计划——《钦定逐年筹备事宜清单》。确定1908年至1916年,以9年为“预备立宪”期限,制定实施刑律、民律、商律、刑事诉讼律、民事诉讼律等法典,宣布从1917年始行宪政。这显然是以“预备”为借口,缓和国内外矛盾。其实质正如孙中山所说,是清廷“谋中央集权,拿宪法作愚民的工具"。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项。

国家机构领导人的权力交接制度和权力负责制度对于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正常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我国《宪法》对其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以下关于权力交接制度和权力负责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 )

A.中华人民共和同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国务院总理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C.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D.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答案:B,C,D
解析:
考查中央政权的宪法架构。A选项错误,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代理。《宪法》第84条第3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2008年)

A.杨某与赵某损害赔偿一案,杨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被送至医院急救。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
B.毛某与安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C.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
D.丙公司诉丁公司租赁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
答案:D
解析:
A选项中突遇车祸有可能是延期审理,也有可能是诉讼中止,选项交代不完整,无法进行准确判断,但是请同学们注意,就算是诉讼中止,也应当适用裁定书而不是决定书,文书适用错误,故A选项错误;B选项中需要重新鉴定,自然应当延期审理,但是延期审理应当适用决定书,而不是裁定书,所以B选项错误;C选项不属于诉讼终结的情形,属于当事人变更,直接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进行诉讼即可;D选项中本案的审理需要以另一案的结果为依据,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应当裁定诉讼中止,表述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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