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关于2020年法考新冠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0-10-08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准备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河南省司法厅关于2020年法考新冠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一起来看看吧!

各位考生:

为切实做好河南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与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对应试人员报名考试期间应遵守的防疫要求公告如下:

一、严格做好每日健康打卡。应试人员从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陆司法部报名系统“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模块完成信息填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要及时向报名地司法局报告,并进行核酸检测。

二、签订健康承诺书。司法部报名系统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考生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三、严格遵守考场疫情防控规定。赴考点须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手消毒剂等物资,在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考场,以便有序入场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码,接受测温,并主动接受入场考务安全检查。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且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如应试人员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者无症状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经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提出意见后,原则上不准予参加考试。考前入场和考后统一离场阶段,除在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及进入考场监考老师检查时摘下口罩外,均要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四、严格惩治瞒报、误报行为。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按照国务院、司法部和省卫生健康委等有关文件执行。考区所在地政府有特殊规定的,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

河南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0371-65906996

郑 州:0371-67651166

开 封:0371-23888552

洛 阳:0379-63334167

平顶山:0375-4890882

安 阳:0372-5101026\5969110

新 乡:0373-2027277

南 阳:0377-63196926

信 阳:0376-6810617

驻马店:0396-2961600

商 丘:0370-3263159

许 昌:0374-2628003

周 口:0394-8206271

焦 作:0391-3569882

漯 河:0395-2957899

濮 阳:0393-6681039

鹤 壁:0392-3222291

三门峡:0398-2817108

济 源:0391-6633717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资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考试一切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乙、丙三人分别认缴出资150万元成立联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IT产品的分销业务。甲按时缴纳出资,乙自己出资100万元,和丙约定,由丙为其垫付出资50万元,丙以一套房屋作价200万元出资,完成了自己和乙的出资,但该房屋实际价值只有150万元。2015年5月,联强公司增资扩股,丁认购10万元,但并未将股款划入公司账户。下列说法合法的是?

A.丙的房屋高估50万元,丙应该向公司补足,同时向甲乙承担违约责任
B.丙的房屋高估50万元,丙应该向公司补足,同时甲乙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C.丙的房屋高估50万元,应该由乙向公司补足,同时对甲丙承担违约责任
D.丁应该向公司补足出资,同时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
本题中,关键要确认乙、丙之间垫付出资的约定,其实是二者的借款协议。丙的房屋作价200万元为了完成自己的出资并满足对乙的借款,因此乙也能完成出资义务。但丙的房屋实际价值只有150万元,用此房屋,丙只能完成自己的出资,乙的借款则无法满足(因为丙向公司出资为义务,丙借款给乙是换取债权,所以应优先满足自己对公司的出资义务),所以乙认缴150万元出资,实际出资只有100万元,另50万元的现金出资不足。则三出资人的出资情况为:甲:缴足出资;乙:出资不足,不足金额50万元;丙:缴足出资。 根据《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应该由乙向公司补足,同时对甲、丙承担违约责任。A、B均错误,C项正确。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丁在公司增资阶段没履行出资义务,应该向公司补足,有过错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并不连带发起人,D项错误。

关于强制措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犯罪嫌疑人张三通知保证人李四去缴纳保证金
B.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王二麻子,认为通知家属有碍侦查的,可以不通知家属
C.拘留之后应当立即送往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D.逮捕之后应当立即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答案:C
解析:
在取保候审中,保证人和保证金两者只能选择其一;拘留后认为有碍侦查不通知家属的仅有危害国家安全和恐怖活动犯罪;法律明确规定,逮捕后应当立即送看守所羁押没有24小时的延期。

某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冬天供暖管理条例》。该《条例》可以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是:( )
A.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B.查封财物
C.扣押财物 D.冻结存款

答案:B,C
解析:
B、C
考点:行政强斜措施的设定
讲解:《行政强制法》第9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 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第10条第3款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据此,地方性法规只能设定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故B、C项应选,排除A、D项。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