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夏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的相关信息来了

发布时间:2020-09-2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准备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宁夏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一、首先需要牢记法考客观题准考证打印时间

宁夏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21日0时起-10月30日24时截止。

二、法考客观题准考证打印常见问题汇总

Q:法考客观题准考证打印几张?

A:建议准考证打印1-2张,有备无患。

Q:法考客观题准考证是黑白打印还是彩色打印?

A: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可以,只要信息完整就行。

Q:法考客观题准考证在哪里打印?

A: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Q:法考客观题准考证的打印要求、纸张以及样式是什么样的?

A:每个地区的准考证要求、样式都是不同的,在登陆进去网站后,需要看清打印的要求(纵横方向,纸张大小等),点击在线打印后弹出来一个网页,上面就是你的准考证样式。有的地区额外有考试须知的框,有的地区只有准考证一个框,按照要求打印就可以。

三、法考客观题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1.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2.成功登陆司法部官网后,请点击“在线打印准考证”按钮,系统会弹出新窗口,部分浏览器为打开新选项卡, 请在新窗口/新选项卡中完成打印。

3.请使用标准A4尺寸纸张纵向打印。

4.建议使用浏览器的打印预览功能进行预览,调整合适的页边距。

5.如打印准考证时无法打印出照片请换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Tips】打印准考证温馨提示

1.建议多打印几份准考证,以免纸质版遗失。

2.考试当天不能打印准考证,也就是考生最晚10月30日要把准考证打印好,否则将不能参加考试。

3.今年法考客观题分10月31日、11月1日两批考,考生要看清楚自己准考证上显示哪天考试,不要记错自己的考试时间。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下列国际私法范围内的规范中,哪一项属于间接调整方法的法律规范?( )


A.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B.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C.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条第1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法院起诉、应诉,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D.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私法概述____调整方法。间接调整方法又叫冲突法调整方法,是指在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中规定某类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受何种法律调整和支配,而不直接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和义务。B和D都属于直接调整的方法;C是规定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的规范。

某国税稽查局对某电缆厂的逃税案件进行查处。该厂厂长甲送给国税稽查局局长乙3万元,要求给予关照。乙收钱后,将该电缆厂已涉嫌构成逃税罪的案件仅以罚款了事。次年8月,上级主管部门清理税务违法案件时,为避免电缆厂逃税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乙私自更改数据,隐瞒事实,使该案未移交司法机关。对乙应以何罪论处?()

A:受贿罪
B:滥用职权罪
C: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D: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答案:A,D
解析:
【考点】滥用职权罪与特殊的滥用职权犯罪的法条竞合问题。详解:A项很,容易被选出,因为乙有明显的受贿行为。B项的滥用职权罪通常是以积极作为的方式,超越职权、不正确地行使职权,这个罪名实际可以理解为渎职犯罪一章中的一般性罪名,而C项的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D项的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都是属于特殊的渎职犯罪,因此,B项与C、D两项构成了法条竞合关系,根据法条竞合的特殊优于一般的理论,应以特殊的渎职罪论处,故B项不选。至于CD两项,根据《刑法》第417条的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而根据《刑法》第402条的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不难看出CD项两罪的一个明显区别就在于犯罪主体的不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是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罪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而作为国税稽查局局长的乙显然是属于行政执法人员,因此,乙应当成立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而非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故D项正确而C项错误。

即使符合起诉条件,检察机关仍然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起诉。这一制度的理论基础是:( )

A.起诉法定主义
B.起诉便宜主义
C.公诉垄断主义
D.私人追诉主义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刑事公诉的一般理论。所谓起诉法定主义是指只要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公诉机关就必须起诉。起诉便宜主义是指被告人的行为在具备起诉条件时,是否起诉,由检察官根据被告人及其行为的具体详情,以及刑事政策等因素自由裁量。所谓公诉垄断主义是指刑事案件的起诉权被国家垄断,排除被害人自诉:私人追诉法定主义是指刑事案件一律由私人追诉。故本题选B。

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的期限说法正确的是:()

A:不能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B: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件
C: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的,无特殊情况,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45日
D: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的,所需要的时间不计算在许可决定期限内
答案:B,C,D
解析: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2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26条,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45日;45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据此,A选项说法错误,C选项正确。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4条,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据此,B选项表述正确。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5条,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许可决定期限内。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据此,D选项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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