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在哪里?看了就知道

发布时间:2020-03-07


什么!你们居然还不知道2020年河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在哪里!难道你们不想进考场吗?没有准考证你们是不能进入考试场的,还不知道的考生看过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告诉你们,好好看哦。

2020年河北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预计为8月下旬,主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预计为10月初。待准考证打印入口开通后,考生可登录“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打印准考证。

接下来看看河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要求:

1、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因为过了日期打印准考证入口将关闭。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可以。

3、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请考生确认准考证打印是否清晰、完整;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打印准考证的时候我们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1、每年准考证打印都有被挤爆的情况,但是考生也不用着急,多刷新几次,或者是更换其他通道打印(温馨提示:你们也可以选择错开打印高峰期)。

2、如果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那么应该是浏览器的问题,建议考生选择IE浏览器。

3、准考证打印几张?51题库考试学习网建议各位考生多打印几份,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可以,但是要确保信息完整。

4、准考证在考试结束之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准考证上的考号,可以让你们在第一时间查到成绩。如果纸质版实在丢了也没关系,大家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把准考证电子版照片备份好!

不知道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在哪里的考生一定要好好看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这篇文章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选项中,关于人权的说法哪些是恰当的?( )


A.人权与法律权利在内容上是一致的

B.人权的存在和发展是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结果

C.人权的主体要比公民权大,不仅包括个体人权,还包括集体人权

D.人权只有以法律权利的形式存在才有意义
答案:B,C,D
解析:
。人权与法律权利不同,人权是一种应然权利,并非所有的人权内容都经过了法律化,因此,人权的内容要大于法律权利的内容。但是,法律权利的内容并非固定不变的,法律权利会随着一国的经济和文化状况以及民族传统和基本国情的变化而得到扩充,从而逐渐地靠近人权的内容。当然,人权本身也是处于不停的发展变化之中。故A项不正确。

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为保护国家利益实施的防卫行为,只有当防卫人是国家工作人员时,才成立正当防卫
B、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使用第三者的财物反击不法侵害人,导致该财物被毁坏的,对不法侵害人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
C、为摆脱合法追捕而侵入他人住宅的,考虑到人性弱点,可认定为紧急避险
D、为保护个人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也可通过损害公共利益的方法进行紧急避险
答案:D
解析:
选项A错误,《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可知,正当防卫并没有“防卫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要求。
选项B错误,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紧急避险是针对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此处若使用第三者的财物反击不法侵害者本人,可构成正当防卫。
选项C错误,实施紧急避险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为摆脱合法追捕而侵入他人住宅的,构成非法侵入住宅,不成立紧急避险。
选项D正确,《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可知,紧急避险必须是损害小利益,保护大利益。对于“被损害的利益”可以是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也可以是公共利益。

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2年)

A.甲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乙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
D.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乙厂的行政责任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 A、B项:《环境保护法》第64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7条规定:“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甲化工厂违法排污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乙化工厂合法排污同样造成了环境污染,都要承担侵权责任。需要强调的是,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不要求污染者的排污行为具有违法性,合法排污造成污染同样要承担民事责任,只是免于承担行政责任而已。故A、B两项正确。
C、D项:《环境保护法》第59条第1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第60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从上述法条可知,排放污染物的企业等生产经营者承担行政责任的前提是违法排放污染物,也即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甲厂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需要承担行政责任;乙厂排污未超标,不需承担行政责任。故C项正确,D项错误。

下列案件可以启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是:

A:张某在公安机关侦查其涉嫌盗窃罪过程中死亡
B:李某在检察机关侦查其涉嫌的贪污罪时潜逃国外,通缉一年后未被抓获
C:赵某在公安机关侦查其涉嫌的抢劫罪时潜逃外地,通缉一年后未被抓获
D:王某在检察机关侦查其涉嫌的玩忽职守罪时死亡
答案: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0条的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四个选项中,只有B符合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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