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学专业可以报名参加法考吗?

发布时间:2022-03-15


法考是在2018年由司法考试改革而来,改革后规定大部分法律工作人员需要参加通过法考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所以近年来,法考越来越受重视,参加考试的人也越来越多。改革后,法考的报考条件对专业有了要求,那么,现在非法学专业是否还可以报名参加法考呢?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但是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法考:

1、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

2、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3、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4、已取得学籍(考籍),并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人员。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放宽政策(2021-2025年),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需要法学类专业才可以报考。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关于非法学类专业是否可以报考法考的全部内容,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了解更多考试相关资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国军舰“克罗将军号”在公海中航行时,发现远处一艘名为“斯芬克司号”的商船,悬挂甲国船旗。当“克罗将军号”驶近该船时,发现其已换挂乙国船旗。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斯芬克司号”被视为悬挂甲国船旗的船舶
B、“斯芬克司号”被视为具有双重船旗的船舶
C、“斯芬克司号”被视为无船旗船舶
D、“斯芬克司号”被视为悬挂方便旗的船舶
答案:A,B,D
解析:
船舶航行应仅悬挂一国的旗帜。船舶在航程中或在停泊港内不得更换其旗帜。悬挂两国或两国以上旗帜航行并视方便而换用旗帜的船舶被称为“方便旗船”,对任何其他国家不得主张其中任一国籍,并可视为无国籍的船舶,不受任何国家的保护。因此A、B、D错误。

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因其保障人权而体现司法正义,因其救助贫困而体现社会公平。关于该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

A.我国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性质上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B.实施法律援助的既有律师、法援机构,也有社会组织,形式上包括诉讼法律援助、非诉讼法律援助及公证、法律咨询
C.对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和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由法援机构统一受理、审查、指派、监督,必要时可以委托慈善机构协助受理事宜
D.法援对象包括符合法定受援条件的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及符合规定的外国公民及无国籍人
C选项中的慈善机构可以协助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说法,在我国没有规定,所以该选项错误,当选。
答案:C
解析:
《法律援助条例》第3条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另外,法律援助直接面向社会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帮助他们依法维护和实现自身合法权益,属于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因此,A选项表述正确。 《法律援助条例》第5条第2款规定,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第6条规定,律师应当依照律师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第8条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可见,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包括法援机构、律师、其他社会组织等。《法律援助条例》第2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公证法》第34条第2款规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这就说明了法律援助的形式包括诉讼援助和法律咨询等。法律咨询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既包括非诉的咨询服务,也包括对公证等其他法律业务的咨询服务。所以B选项表述正确。
《法律援助条例》第1条规定: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事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一般而言,公民指的是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不是公民的范畴。所以,如单纯以《法律援助条例》作为依据,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当属于我国法律援助的对象,司法部答案似乎有误。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盲、聋、哑人,未成年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里所讲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然包括外国人或无国籍人。这是特殊的法律援助,其范围扩大到了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所以D选项表述正确。

某女不愿意与某男结婚,但某男对某女说,你不与我结婚,我就与你“同归于尽”。没有办法,某女只得同意与某男结婚。2003年1月,某女被迫与某男登记结婚。结婚初,双方关系稳定,某女照常上班工作。但是,不久双方的关系开始逐渐恶化。2003年12月,某女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双方的婚姻关系。某男认为,婚姻关系是双方依法登记形成的,如果要撤销应由双方共同申请撤销。而某女和某男的父母认为,他们为某女和某男的婚事操心出钱,应由他们决定是否申请撤销某女和某男的婚姻关系。针对某女和某男的婚姻关系,谁有撤销申请权?

A:某男
B:某男的父母
C:某女
D:某女的父母
答案:C
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也就是说,有权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人仅限于“受胁迫的一方”,胁迫他人结婚的一方、婚姻当事人之外的其他人无权提出撤销的申请。因此,针对某女和某男的婚姻关系,只有受胁迫的一方某女有撤销申请权,其他任何人无权申请撤销该婚姻关系。

合同变更的原因包括( )。

A.当事人协议
B.依法律直接规定
C.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
D.合同当事人的变更
E.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
答案:A,B,C,E
解析:
知识点: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当事人的变更属于主体的变更,不属于此处的合同变更。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