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一下: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分练习题(5)

发布时间:2020-08-0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还有2个多月的时间,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相关的考试试题,需要了解的快来看看吧!

1.依据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关于法官行为,下列哪些评论是正确的?

A.徐法官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针对当事人对判决书提出的质疑,以不屑的口吻说:“你一个文盲加法盲,有什么资格来质问我?”评论:徐法官的行为不符合司法礼仪

B.蓝法官在开庭调解时,为营造轻松和谐的气氛,身着便装,谈笑风生。评论:蓝法官的行为违反法庭规则

C.周法官在当地出席大学同学私人投资的公司开业典礼,并在被公开介绍法官身份后登台致贺辞。评论:周法官的此行为违反了不得以职业、身份、声誉谋取利益的义务

D.谢法官正在承办一宗合同纠纷案件。该案被告向谢法官的配偶林某任职的A公司表示,愿将一个工程项目发包给该公司,条件是让林某任该项目的主管。林某将此事告诉了谢法官,并提及发包人是该案的被告。谢法官听后未置一词。评论:谢法官的行为违反了约束家庭成员的义务

答案:AB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32条规定:“法官应当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并做到:

(一)认真、耐心地听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表意见;除非因维护法庭秩序和庭审的需要,开庭时不得随意打断或者制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发言;

(二)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语言,不得对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有任何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

A项中徐法官接待当事人的时候所说的话是不规范、不文明的语言,违反了《基本准则》第32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不符合司法礼仪的行为。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33条规定:“法官开庭时应当遵守法庭规则,并监督法庭内所有人员遵守法庭规则,保持法庭的庄严,并做到:

(一)按照有关规定穿着法官袍或者法官制服、佩带徽章,并保持整洁;

(二)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不随意出进;

(三)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不做与审判活动无关的事。“

B项中蓝法官没有按照要求着装,根据第33条的规定,属于违反法庭规则。

《基本准侧》第26条规定:“法官应当妥善处理个人事务,不得为了获得特殊照顾而有意披露自己的法官身份;不得利用法官的声誉和影响为自己、亲属或者他人谋取私人利益。”所以C项中周法官并未违反不得以职业、身份、声誉谋取利益的义务。所以C是错误的,不应当选。

《基本准则》第30条规定:“法官必须向其家庭成员告知法官行为守则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并督促其家庭成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谢法官的配偶林某接受了案件被告的好处,而林某也将情况向谢法官说出,谢法官并没有回绝。法官行为守则和职业道德要求法官不得有影响司法公正的情况,所以根据《基本准则》第30条的规定,谢法官的行为违反了约束家庭成员的义务。因此D是正确的,应该选。

以上就是今天试题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能够有所帮助,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主板和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公司在主板和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的有( )。

A.公司发行股票前股本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B.公司上一年度严重违反环境保护管理法规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
C.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为人民币4000万元
D.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答案:A,C
解析:
(1)选项B:“上一年度”——在最近36个月内;“严重违反”——属于“情节严重”,不符合发行条件。(2)选项D:依赖非主营业务盈利,不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符合发行条件。

关于律师协会和公证协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全国设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公证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律师协会、地方公证协会,设区的市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地方律师协会、地方公证协会
B、律师协会和公证协会是机关法人
C、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公证协会的章程,须报司法部批准
D、司法行政部门有权对律师协会、公证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答案:A,B,C
解析:
《公证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全国设立中国公证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公证协会。中国公证协会和地方公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国公证协会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据此,地方公证协会仅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设区的市不得设立,故A项“设区的市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地方公证协会”说法错误。
根据《公证法》第四条第一款,公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律师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全国设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律师协会,设区的市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地方律师协会。”据此,律师协会也是社会团体法人,故B项“机关法人”说法错误。
根据《公证法》第四条第一款,中国公证协会章程是报备案,而非报批准。《律师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也规定:“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故C项错误。
《公证法》第五条规定:“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律师法》第四条规定:“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故D项正确。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保全中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A.两者均要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到期
B.两者的诉讼当事人相同,债权人为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
C.代位权与撤销权诉讼,均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代位权中,债权人对行使结果享有优先受偿权;但撤销权中,债权人对行使结果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答案:A,B,C
解析:
(1)选项A:代位权要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到期,但是撤销权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2)选项B: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撤销权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债务人为被告、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3)选项C:代位权诉讼和撤销权诉讼中,均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代位权的被告是次债务人,撤销权的被告是债务人。

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的说法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甲抢劫乙的盗窃所得,甲、乙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
B.甲重病卧床,立遗嘱将其财产指定由其子乙继承,甲、乙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平权型法律关系
C.曱欠乙赌债,甲、乙之间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
D.并非任何一个法律关系都可以分解为单向的权利义务关系

答案:C
解析:
考点:法律关系
讲解:A项错误,甲抢劫乙的盗窃所得,甲、乙之间存在因抢劫引起的刑事法律关系。
B项错误,亲属继承中的父子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隶属型法律关系。
D项错误,任何一个法律关系都可以分解为单向的权利义务关系。
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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