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2020-08-29)

发布时间:2020-08-29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练习题有在做吗?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14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的选择题,一起来看看吧!

51.《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规定的是责任自负原则的例外情形

B.是关于法律解释方法位阶的规定

C.规定的是确定性规则

D.是体现司法公正原则的规定

【答案】AC

【考点】法律责任

52.新郎经过紧张筹备准备迎娶新娘。婚礼当天迎亲车队到达时,新娘却已飞往国外,由其家人转告将另嫁他人,离婚手续随后办理。此事对新郎造成严重伤害。法院认为,新娘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侮辱了新郎人格尊严,判决新娘赔偿新郎财产损失和精神抚慰金。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

A.由于缺乏可供适用的法律规则,法官可依民法基本原则裁判案件

B.本案法官运用了演绎推理

C.确认案件事实是法官进行推理的前提条件

D.只有依据法律原则裁判的情形,法官才需提供裁判理由

【答案】ABC

【考点】法律推理、法的适用、法的要素

53.王某恋爱期间承担了男友刘某的开销计20万元。后刘某提出分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开销费用。经过协商,刘某自愿将该费用转为借款并出具了借条,不久刘某反悔,以不存在真实有效借款关系为由拒绝还款,王某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遂判决刘某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B.出具借条是导致王某与刘某产生借款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之一

C.因王某起诉产生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

D.本案的裁判是以法律事件的发生为根据作出的

【答案】ABC

【考点】法律关系

54.关于我国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林某认为某司法解释违背相关法律,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这属于社会监督的一种形式

B.司法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C.司法解释仅指最高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的解释

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直接撤销

【答案】BCD

【考点】法律监督、司法解释

55.甲骑车经过乙公司在小区内的某施工场地时,由于施工场地湿滑摔倒致骨折,遂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由于《民法通则》对“公共场所”没有界定,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施工场地是否属于《民法通则》中的“公共场所”产生争议。法官参考《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和多个地方性法规对“公共场所”的规定后,对“公共场所”作出解释,并据此判定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此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官对“公共场所”的具体含义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

B.法官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

C.法官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

D.该案表明,同一个术语在所有法律条文中的含义均应作相同解释

【答案】AC

【考点】法律推理、法律解释

今天的真题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制度较秦汉时期有了较大发展,其中确立于这一时期并对后世影响较大的制度有、()
A.春秋决狱 B.准五服以制罪
C.八议 D.秋冬行刑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发展。“八议”、“准五服以制罪”是儒家思想在封建法律制度中的集中表现,《魏律》首立“八议”制度,《晋律》首立“准五服以制罪”制度。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C项。

案情: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马某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不公开审理,作出判决,宣告被告人马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书合法送达后,被告人马某提起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也提起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轻,于是改判死刑立即执行。宣判后,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由2名审判员、1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经详细翻阅本案有关诉讼材料,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不当。于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后,判处被告人马某无期徒刑。
问题:
本案中死刑复核程序有何错误?

答案:
解析:
本案中的死刑复核程序存在以下错误:
1.二审判决宣判后,不应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7条的规定,应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时。不应由2名审判员、1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9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3.人民法院不应只翻阅本案有关诉讼材料,就作出予以核准的裁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1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4.人民法院在核准死刑时,对于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不当的。不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根据《刑诉解释》第350条、第353条的规定,对法律适用不当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下列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与基本要求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的深刻变化,社会成员生活方式、行为习惯以及 思想意识和文化取向的重大改变,进一步强化了在我国实行法治的现实需求
B.目前,一个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处于 形成阶段
C.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 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
D.依法治国理念要求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 和方式来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

答案:B
解析:
到2010年年底,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 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 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故B项错误,当选。

6月6日,甲与乙达成一致将自己的电脑以1000元卖给乙,乙当天就付清价款。但由于甲还有论文尚未完成还需用电脑一周,所以乙当天并没有把电脑搬走。乙于周末(6月12日)去搬电脑时,甲对乙说:“这样吧,这电脑已经是你的了,现在我还得急用电脑,你就把电脑租给我用一段时间吧,租金好说。”乙碍于情面就答应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电脑的所有权于6月6日转移于乙
B:电脑的所有权于6月12日转移于乙
C:电脑由于未交付所有权始终还归甲
D:电脑所有权只有在乙把电脑搬走时才转移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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