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7)

发布时间:2020-09-07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做法或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受记过处分期间,因表现突出被晋升一档工资

B.孙某撤职处分被解除后,虽不能恢复原职但应恢复原级别

C.童某受到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为二十四个月

D.田某主动交代违纪行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应减轻处分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公务员的处分制度。

A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8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由此可知给张某晋升工资档次的做法错误,故A项错误。

B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选项B说法错误,故B项错误。

C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7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选项C中,童某受记大过处分,其处分期间应为18个月,故C项错误。

D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D项说法符合法律规定,故D项正确。

2.关于行政法规的决定与公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行政法规均应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B.行政法规草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时,可由起草部门作说明

C.行政法规草案经国务院审议报国务院总理签署前,不得再作修改

D.行政法规公布后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法规。

A、B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6条规定:“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行政法规草案时,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或者起草部门作说明。”由故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C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7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对行政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对行政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报请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可知C项说法错误。

D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0条规定:“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可知行政法规公布后应当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而不是“法制办”备案,D项说法错误。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2020年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仅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并且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之一,即、()

A、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在缔约国境内,或者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B、双方当事人都属缔约国国民
C、双方当事人的住所都在缔约国境内,或惯常居所在缔约国境内
D、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都在缔约国境内,或合同在缔约国境内缔结
答案:A
解析: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条规定: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1)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2)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

甲公司紧挨着城市主干道,南大门旁边就是很多路公交车的车站。甲公司的院墙 长方形,院墙外围是一条公路,但是比较狭窄,且年久失修。乙公司坐落在甲公司的 北面,乙公司的车辆往返于公司和主干道之间、乙公司员工往返于公司和公交车站之 间,只能绕行甲公司院外围的公路走,颇不方便。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后甲公司进行了改制,经有关机关批准,将厂房集中的南半部分厂区保留,将比 较空旷的北半部分厂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丙房地产开发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丙公司在 谈判过程中已经了解到乙公司的通行权问题。则:

A.乙公司的汽车和员工仍然有权在甲公司的南半部分厂区通行
B.乙公司向丙公司支付一半的费用后方能在甲公司的北半部分厂区通行
C.乙公司的通行地役权因为没有登记而不能对抗丙公司
D.如丙公司建成住宅小区并售出,也没有告知业主地役权问题,则乙公司无权在小区内通行
答案:A,D
解析: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下列关于罗马私法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罗马法有市民法和长官法之分,其中长官法的内容多为私法
B、在罗马,早期采取“限定继承”的原则,后来逐步确立“概括继承”的原则
C、在罗马私法上,自然人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构成
D、罗马法的婚姻包括“有夫权婚姻”和“无夫权婚姻”两种
答案:B
解析:
在继承方面,罗马法早期采取“概括继承”的原则,后来逐步确立了“限定继承”的原则。故选项B的表述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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