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省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教材

发布时间:2019-07-21


2020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教材暂未公布,各位考生可先参考2019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教材:

考试教材

考生应结合自身条件自主选择合适的参考书。考试的标准答案将以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土地评估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行业准则等为准。

推荐书目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册。有关购书事宜,请考生自行选择。

书籍介绍

教材名称

出版社

出版时间

作者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地籍调查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土地登记实务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范围包括(  )。

A.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乡村公益建设用地使用权
B.乡镇公益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
C.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乡镇公益建设用地使用权
D.乡村公益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
答案:A
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乡村公益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范围。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经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投资方式向从事非农生产经营性活动的乡镇企业提供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乡村公益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依法经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依法设立的公益性组织对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公益事业的非农用地所享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关于债务的履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B.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C.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D.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七十二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对于合同解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不影响合同仲裁条款的效力
B.不影响合同结算条款的效力
C.不影响合同清理条款的效力
D.不影响当事人要求强制执行的效力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由此可见,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结算条款和理算条款的效力。另外,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仲裁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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