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州省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教材

发布时间:2019-07-21


2020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教材暂未公布,各位考生可先参考2019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教材:

考试教材

考生应结合自身条件自主选择合适的参考书。考试的标准答案将以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土地评估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行业准则等为准。

推荐书目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册。有关购书事宜,请考生自行选择。

书籍介绍

教材名称

出版社

出版时间

作者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地籍调查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土地登记实务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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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赔偿请求人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  )内未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的,请求权消灭。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四年
答案:B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的时效是两年。

公民因在突发公共危机中参加应急救援所遭受的损失而获得的补偿属于(  )。

A.无因管理损失补偿
B.财产性利益补偿
C.人身性利益补偿
D.不当得利损失补偿
答案:A
解析:
无因管理损失补偿是指私人在没有法定义务的情况下,为了公共利益而实施管理行为从而受到损失(包括财产利益损失和人身利益损失)所应当获得的补偿。

确定国家所有权客体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是(  )。

A.城市土地国有化
B.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C.国家建设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
D.国有土地的性质不得改变
答案:A
解析:
1982年,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完全排除了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可能性。城市土地国有化是随着城市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行的,它是确定国家所有权客体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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