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20湖北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在什么时候?

发布时间:2020-04-02


湖北的小伙伴,考试即将来袭,关于考试时间的相关信息也已经更新,大家及时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查看最新消息哦,只有掌握最新的考试动态才可以高效的准备考试。

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968:30-12:00

2020年会计师考试科目: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方式:采用无纸化方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负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中的考试(以下简称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负责确定考试科目、制定考试大纲和确定合格标准,对阅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财政部负责组织专家命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专家审定试题。

各地区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当地人事、财政部门协商制定组织实施办法。党中央、国务院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中央单位”)的会计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各地区的评审工作仍按现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进行。中央单位的评审工作,由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组织进行;没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中央单位,可按规定委托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其他中央单位或所在地省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讲解的关于考试的相关消息和一些考试上的建议,阅读完之后觉得如何呢,还没看够的小伙伴可以再看看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上关于考试的其他内容哦,总会学到你不知道的知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为一家国有企业的下属子公司,主要从事 X、Y 两种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现拟新投产 A、B 两种产品。2017 年初,甲公司召开成本管控专题会议,有关人员发言要点如下:

(1)市场部经理:经市场部调研,A、B 产品的竞争性市场价格分别为 207 元/件和 322元/件。未获得市场竞争优势,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建议:①以竞争性市场价格销售 A、B产品;②以 15%的产品必要成本利润率[(销售单价-单位生产成本)/单位生产成本×100%]确定 A、B 的单位目标成本。

(2)财务部经理:根据传统成本法测算,制造费用按机器小时数分配后,A、B 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分别为 170 元和 310 元。根据作业成本法测算,A、B 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分别为 220 元和 275 元。根据 A、B 产品的生产特点,采用机器小时数分配制造费用的传统成本法扭曲了成本信息,建议按作业成本法提供的成本信息进行决策。

(3)企业发展部经理:产品成本控制应考虑包括产品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售后服务等价值链各环节所发生的全部成本。如果只考虑产品制造环节所发生成本,而不考虑价值链其他环节所发生成本。将有可能得出错误的决策结果。根据企业发展部测算,A、B 产品应分摊的单位上游成本(研发、设计等环节成本)分别为 13 元和 18 元,应分摊的单位下游成本(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成本)分别为 8 元和 12 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资料(1),依据目标成本法,分别计算 A、B 两种产品的单位目标成本。

2.根据资料(2),结合产品单位目标成本,指出在作业成本法下 A、B 两种产品哪种更具有成本优势,并说明理由。

3.根据资料(3),结合作业成本法下的单位生产成本,分别计算 A、B 两种产品的单位生命周期成本。

4.根据资料(1)至(3),在不考虑产品必要成本利润率的条件下,结合竞争性市场价格和作业成本法下计算的生命周期成本,分别判断 A、B 两种产品的财务可行性。

答案:
解析:
1.A 产品的单位目标成本=207/(1+15%)=180(元/件)

B 产品的单位目标成本=322/(1+15%)=280(元/件)

2.B 产品更具有成本优势。

理由:与传统成本法相比,作业成本法能够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成本信息。在作业成本法下 A 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 220 元/件大于 A 产品的单位目标成本 180 元/件,B 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 275 元/件小于 B 产品的单位目标成本 280 元/件,所以 B 产品更具有成本优势。

3.A 产品的单位生命周期成本=220+13+8=241(元/件)

B 产品的单位生命周期成本=275+18+12=305(元/件)

4.在作业成本法下计算的 A 产品的单位生命周期成本 241 元/件大于竞争性市场价格207 元/件,不具有财务可行性。

在作业成本法下计算的 B 产品的单位生命周期成本 305 元/件小于竞争性市场价格 322元/件,具有财务可行性。

甲公司是一家全球著名集成电路制造商,为了加速实现公司占据行业全球引领地位的重要举措,拟选定乙公司作为并购目标。合同约定并购对价为60亿元。甲、乙公司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甲公司自有资金不足以全额支付并购对价,其中并购对价的40%需要外部融资。甲公司综合分析后认为,有两种外部融资方式可供选择:一是从N银行获得贷款;二是通过权益融资的方式,吸收境内外投资者的资金。
  2015年末,甲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0%。甲公司与N银行存续贷款合约的补充条款约定,如果甲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80%,N银行将大幅调高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如提高,甲公司债务融资成本将高于权益融资成本。
  要求:根据资料,指出甲公司宜采用哪种融资方式,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融资方式:权益融资。
  理由:权益融资资本成本相对更低;从N银行贷款将会进一步提高甲公司资产负债率,从而加大财务风险。

甲公司为一家从事机械装备制造的股份制集团企业。自2014年起,甲公司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作为境外业务拓展的重点,为更有效地管理境外经营的风险,甲公司于2016年初聘请A会计师事务所协助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并聘请B会计师事务提供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有关资料如下:
  (1)内部控制体系优化
  A会计师事务所在梳理甲公司涉及境外经营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其运行情况时,发现下列事项:
  ①甲公司境外发展战略方案由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拟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②境外子公司根据境外供应商要求,可以采用预付款方式采购原材料;预付账款余额占应付总价款的比例,由境外子公司自行确定。2015年末的财务数据显示,境外子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占应付总价款的比例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且80%以上为跨年度预付账款。
  ③境外经营中现金被盗可能性较高、损失金额相对较低的零售型境外子公司,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在所在地采用购买保险的方式对现金被盗风险进行风险分担。
  ④甲公司可以为境外子公司提供重大担保,经甲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境外子公司要求变更已经批准的担保事项的,只需经子公司管理层同意并报甲公司管理层备案。
  ⑤甲公司于每年年末组织集团内各单位(含境外子公司)对存货进行抽查盘点,并形成书面的抽查盘点记录。
  A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于2016年第一季度末为甲公司提供了内部控制改进建议。甲公司根据A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修改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要求集团内各单位自2016年7月1日起严格执行。
  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指出资料(1)中事项①至⑤是否存在内部控制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提出改进的控制措施。
 A会计师事务所在梳理甲公司涉及境外经营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其运行情况时,发现下列事项:
  ①甲公司境外发展战略方案由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拟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②境外子公司根据境外供应商要求,可以采用预付款方式采购原材料;预付账款余额占应付总价款的比例,由境外子公司自行确定。2015年末的财务数据显示,境外子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占应付总价款的比例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且80%以上为跨年度预付账款。
  ③境外经营中现金被盗可能性较高、损失金额相对较低的零售型境外子公司,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在所在地采用购买保险的方式对现金被盗风险进行风险分担。
  ④甲公司可以为境外子公司提供重大担保,经甲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境外子公司要求变更已经批准的担保事项的,只需经子公司管理层同意并报甲公司管理层备案。
  ⑤甲公司于每年年末组织集团内各单位(含境外子公司)对存货进行抽查盘点,并形成书面的抽查盘点记录。
  A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于2016年第一季度末为甲公司提供了内部控制改进建议。甲公司根据A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修改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要求集团内各单位自2016年7月1日起严格执行。
  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指出资料(1)中事项①至⑤是否存在内部控制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提出改进的控制措施。
(2)内部控制审计
  B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甲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发现下列事项:
  ①甲公司的境外子公司M公司在合同执行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注册会计师执行有效程序后认定,该缺陷导致集团层面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达到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②甲公司的境外子公司N公司在机械工程项目管理环节存在员工串谋舞弊的可疑迹象,可能导致集团层面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N公司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申请商务工作签证未给予必要协助,致使注册会计师无法计划进行现场审计,且不配合注册会计师执行替代程序。截至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日,注册会计师无法取得进一步审计证据。
  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指出资料(2)中B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时发表审计意见的类型,并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指出资料(2)中B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应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事项①存在不当之处。改进措施:企业境外发展战略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事项②存在不当之处。改进措施:企业应当加强预付账款和定金的管理,涉及大额或长期的预付款项,应当定期进行追踪核查,发现有疑问的预付款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
  事项③不存在不当之处。
  事项④存在不当之处。改进措施:境外子公司(被担保人)要求变更担保事项的,企业应当重新履行调查评估与审批程序。
  事项⑤存在不当之处。改进措施:企业至少应当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开展全面盘点清查,盘点清查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
B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时应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
  理由: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
B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中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须以书面形式与董事会和经理层沟通。
  注册会计师在已执行的有效程序中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应当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对已发现的重大缺陷作出详细说明。

甲公司为一家主要从事全方位 IT 服务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2017 年末召开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专题会议,部署实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在专题会议上,相关参会人员发言要点如下:
董事长:针对目前上市公司频频曝光财务造假案件,提出 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绝对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把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作为终极目标。
总经理:为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董事会应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并向董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监事会对经理层设计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财务总监:公司应该优化内部环境,严格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均由董事长审核批准。
投资总监:考虑到本行业投资环境的特殊性,投资机会稍纵即逝,繁杂的投资控制程序可能
降低决策效率,导致投资机会丧失。建议简化投资决策审批程序,重大投资项目经投资部论证并直接报董事长审批后即可实施。
审计委员会主席: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领导和监督。经理层负责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并对本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负全责。审计部具体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拟订评价计划、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评价、审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草拟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经理层报告。其他有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自查工作。
内审总监:内部控制评价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应当制订科学的内部控制评价方案,
对公司经营面临的所有风险和所有业务单位、经济事项进行全面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评价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签字注册会计师:我们负责对本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鉴于本公司依据《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已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并取得较好效果,内部控制审计自 2018 年起,重点审计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等,并出具相关审计意见。
要求: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逐项分析判断上述参会成员的发言存在哪些不当之处,并逐项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内部控制的目标是绝对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观点不当。
理由:由于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内部控制只能提供合理保证,不是绝对保证。
(2)①对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设置不当。
理由:审计委员会是向董事会负责,对经理层设计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②对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设置不当。
理由:监事会是一种层次更高、独立性更高的再监督,是对董事会监督。
(3)“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均由董事长审核批准”观点不当。
理由:公司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包括“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不得由董事长一人审核批准。
(4)“建议简化投资审批程序,重大投资项目经投资部门论证并直接报董事长审批后即可实
施”的观点不当。
理由:重大投资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或:实行联签制度)。
(5)①“经理层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负全责”观点不当。
理由:董事会对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负责。
②“审计部审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观点不当。
理由:董事会负责审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6)①内审总监的“对公司经营面临的所有风险和所有业务单位、经济事项进行全面测试和评价”观点不当。
理由:企业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侧重对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单位、重要业务事项进行
评价。
②内审总监的“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应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实施”的观点不当。理由:内部
控制评价方案应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7)“重点审计该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等”不当。
理由: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可以关注、利用上市公司的评价成果,但必须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对被审计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不能因为被审计上司公司实施了内部控制评价就简化审计的程序和内容。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