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2021-08-23)
发布时间:2021-08-23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试共4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原文规定,下列标准中,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 )。【多选题】
A.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B.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C.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
D.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BCD正确:根据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①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②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③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⑤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⑥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2、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对合伙人的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因车祸去世,其唯一继承人甲妻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下列说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单选题】
A.如果乙、丙一致同意,丁可以直接继承甲的普通合伙人资格
B.合伙企业只能为甲办理退伙结算
C.如果乙、丙一致同意接纳丁为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应当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D.丁自动取得有限合伙人的资格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正确: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3、甲、乙和丙同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欠A人民币2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A在不满足于用甲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 )。【单选题】
A.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的权利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直接变卖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正确:在收益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4、自然人王某、甲上市公司和乙国有独资公司拟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根据规定,下列有关说法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单选题】
A.自然人王某只能作为普通合伙人
B.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该企业最多可以有50个合伙人
C.甲上市公司可以派代表到A有限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D.乙国有独资公司可以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资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不符合题意: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名普通合伙人;在本题中,甲上市公司和乙国有独资公司均不得作为普通合伙人,因此自然人王某只能作为普通合伙人;选项B不符合题意: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合伙人设立;选项C符合题意: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在本题中,甲上市公司只能作为有限合伙人;选项D不符合题意: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但未禁止其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5、贾某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多选题】
A.若贾某被法院判决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他合伙人可以因此要求其退伙
B.若贾某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取得贾某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C.若贾某转为普通合伙人,其必须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如果合伙协议没有限制,贾某可以不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A不正确: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须退伙;选项B正确: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其继承人(无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选项C正确: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D正确: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1)审计项目组在寄发询证函前,将部分被询证方的名称、地址与甲公司持有的合同及发票中的对应信息进行了核对。
(2)甲公司应付账款年末余额为550万元。审计项目组认为应付账款存在低估风险,选取了年末余额合计为480万元的两家主要供应商实施函证,未发现差异。
(3)审计项目组成员跟随甲公司出纳到乙银行实施函证。出纳到柜台办理相关事宜,审计项目组成员在等候区等候。
(4)客户丙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00万元,回函金额90万元。因差异金额高于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审计项目组据此提出了审计调整建议。
(5)客户丁公司回函邮戳显示发函地址与甲公司提供的地址不一致。甲公司财务人员解释是由于丁公司有多处办公地址所致。审计项目组认为该解释合理,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这一情况。
(6)客户戊公司为海外公司。审计项目组收到戊公司境内关联公司代为寄发的询证函回函,未发现差异,结果满意。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第(6)项,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依据:《审计》第三章审计证据。
(2)不恰当。仅选取大金额主要供应商实施函证不能应对低估风险/还应选取小额或零余额账户。
依据:《审计》第三章审计证据,第十章采购与付款循环的审计。
(3)不恰当。审计项目组成员应当观察函证的处理过程/审计项目组成员需要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对询证函的控制。
依据:《审计》第三章审计证据。
(4)不恰当。审计项目组应当调查不符事项,以确定是否表明存在错报。
依据:《审计》第三章审计证据。
(5)不恰当。审计项目组应当对该情况进行核实/口头解释证据不充分,还应实施其他审计程序/直接与丁公司联系核实/前往丁公司办公地点进行验证。
依据:《审计》第三章审计证据。
(6)不恰当。未直接取得回函影响回函的可靠性/应取得戊公司直接寄发的询证函。
依据:《审计》第三章审计证据。
2006年12月20日,Y公司与W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合同规定,Y公司向W企业销售D电子设备50台,每台销售价格为400万元。12月22日,Y公司又与W企业就该D电子设备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规定,Y公司应在2007年3月20日前以每台408万元的价格将D电子设备全部购回。Y公司已于12月25日收到D电子设备的销售价款;在2005年度已按每台400万元的销售价格确认相应的销售收入,并相应结转成本。( )
A.正确
B.错误
解析:该业务属于售后回购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售后回购交易中,通常情况下,所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从销售方转移到购货方,因而不能确认相关的销售商品收入,根据配比原则也不可以结转成本的。
B.审计过程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修改重要性
C.审计过程中获取新信息,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修改重要性
D.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实际财务成果与最初确定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时使用的预期本期财务成果相比存在着很大差异,则需要修改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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