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每日一练(2021-05-21)
发布时间:2021-05-21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试共4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计算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张某从某4S店(一般纳税人)购买轿车一辆供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的价款120000元,另支付购置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2000元,车辆装饰费6000元,4S店还收取加急费等6000元,政府收取控购费2000元,并统一开具普通发票。则张某应纳车辆购置税税额( )元。【单选题】
A.11452.99
B.18694
C.22100
D.19083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纳车辆购置税=(120000+2000+6000+6000)÷1.17×10%=11452.99(元)
2、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多选题】
A.以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一律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B.委托他人代销货物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C.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D.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以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选项A错误。委托他人代销货物的,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选项B错误。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张三发生的下列行为应计算缴纳契税的有( )。【多选题】
A.将自有住房作股投资于本人独资经营的 企业
B.以拆门窗做工艺品收藏为目的而购买江南水乡小屋一幢
C.接受抵债房屋一套
D.赠送恩师一套房子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A:将自有住房作股投资于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产权所有人和使用权使用人没发生变化,免纳契税;选项BC:以拆门窗做工艺品收藏为目的而购买江南水乡小屋一幢和接受抵债房屋一套,都发生了产权转移,作为承受方应缴纳契税;选项D:赠送恩师一套房子,恩师作为受赠方是契税的纳税人。
4、以下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外籍个人不缴纳房产税
B.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C.房屋产权属于集体所有的,集体单位为纳税人
D.房屋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外籍个人也应缴纳房产税。房产税的纳税人要重点掌握几种特殊情况。
5、下列行为中,应作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征收增值税的有( )。【多选题】
A.将外购货物赠送他人
B.将外购货物用于对外投资
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生产应税产品
D.将自产货物用于不动产的在建工程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生产应税产品不视同销售,不征收增值税。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小,错误的是( )。
A.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解析:(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或者16-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本题的关键在于:不满10周岁(不含10周岁)的未成年人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选项C“10周岁以下”是指“小于或者等于10周岁”,因此选项C肯定错误。至于选项B并非100%的正确,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剔除掉选项A的特殊规定,剩下的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甲公司2×15年1月1日发行1000万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份面值为100元、每份发行价格为100.5元,每年年末支付利息,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2年后,每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转换为4股甲公司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甲公司发行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确认的负债初始计量金额为100150万元。2×16年12月31日,与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为100050万元。2×17年1月2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甲公司股份。甲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应确认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为( )万元。
A.400
B.96400
C.96050
D.300
解析:甲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应确认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100050+(1000×100.5-100150)-1000×4=96400(万元)。
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经核查,公司现有财产包括:①属于企业的实物、现金等50万元;②办公楼价值120万元已作为100万元贷款抵押;③为维持破产前的日常开支,向企业职工借款20万元;④作为联营一方投入其他企业30万元;⑤他人欠该企业货款40万元。公司现有债务包括:①欠银行贷款100万元及利息30万元;②欠税款60万元;③欠其他企业货款300万元;④欠职工工资15万元。 问题: (1) 该公司能否自己提出破产申请?说明理由。 (2) 该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能否审理该破产案件?说明理由。 (3) 哪些属于破产财产?说明理由。 (4) 该公司的债务有哪些?应如何清偿?说明理由。
(1) 该公司可以自己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如果是国有企业,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征得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授权部门的同意。 (2) 根据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该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有权受理该公司的破产申请及审理。 (3) 企业的实物和现金等50万元,作为联营一方投入其他企业的30万元,他人欠该公司货款 40万元,为贷款抵押的房屋价值超过抵押贷款的20万元,属于破产财产。破产财产合计为 140元。 (4) 该公司债务应是:①银行贷款利息30万元;②欠税款60万元;③欠其他企业货
B.降低负债的税后利息率
C.减少净负债的金额
D.减少经营资产周转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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