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章节练习(2020-06-02)

发布时间:2020-06-02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考试共37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第十一章 其他税种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下列合同中,应当征收印花税的是( )。【单选题】

A.会计咨询合同

B.技术咨询合同

C.法律咨询合同

D.审计咨询合同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CD:一般的会计、法律、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2、2016年8月1日,位于市区的某公司销售一座办公楼,签订合同并开具了发票,取得收入500万元。由于企业不能取得该办公楼的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买办公楼的发票,发票上所载的购房金额是300万元,已经过税务机关确认。购房发票上所载日期是2013年1月1日。办公楼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为11万元。该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万元。【单选题】

A.43.13

B.38.63

C.51.13

D.60.6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超过1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一年。因此,2013年也算一年。扣除项目=300×(1+5%×4)+11+500×.0.05%=371.25(万元)增值额=500-371.25=128.75(万元)增值率=128.75÷371.25×100%=34.68%应缴纳土地增值税=128.75×30%=38.63(万元)

3、某县房地产开发企业2018年建设一栋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该企业为了建造普通标准住宅支付的地价款及相关税费为2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400万元,与转让房地产项目有关的税费为55万元(不含印花税),由于与其他项目无法划分,所以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则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是( )万元。(该县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单选题】

A.0

B.49.50

C.69.50

D.79.5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确认的转让收入是1000万元(2)确定扣除项目金额: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200万元②房地产开发成本400万元③房地产开发费用=(200+400)×10%=60(万元)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5万元⑤房地产企业的加计扣除金额=(200+400)×20%=120(万元)⑥准予扣除项目合计=200+400+60+55+120=835(万元)(3)转让房地产时的增值额=1000-835=165(万元)(4)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165÷835×100%=19.76%(5)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所以,本题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普通标准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

4、某房地产企业在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时,对财务费用中的借款利息支出,凡能够按照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下列项目中不能计入利息支出扣除的有( )。【多选题】

A.金融机构加收的罚息

B.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

C.超过国家规定上浮幅度的利息支出部分

D.按照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金额

E.国家规定上浮幅度以内的利息支出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在房地产企业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时,下列利息费用不允许计入扣除项目:一是利息的上浮幅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超过上浮幅度的部分;二是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符合题意的选项是ABC。

5、根据资源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纳税人将其开采的稀土原矿加工为精矿销售的,按不含增值税的精矿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资源税

B.纳税人开采并销售稀土原矿的,按原矿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C.纳税人将其开采的钨原矿加工为精矿销售的,在原矿移送使用环节计算缴纳资源税

D.纳税人将其开采的钨原矿,自用于连续生产精矿的,在原矿移送使用环节缴纳资源税

E.纳税人将自采钼原矿加工为精矿自用或者进行投资、分配、抵债以及以物易物等情形的,视同销售精矿,依照有关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选项B:纳税人开采并销售稀土原矿的,将原矿销售额(不含增值税)换算为精矿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选项C:纳税人将其开采的钨原矿加工为精矿销售的,在销售环节计算缴纳资源税。选项D: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矿,自用于连续生产精矿的,在原矿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加工为精矿后按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属于共益债务的有( )。

A.因管理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B.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C.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
D.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支付管理人执行职务报酬的费用
E.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工作人员的费用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核共益债务。共益债务包括: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考前超压卷,瑞牛题库软件考前一周更新,下载链接 www.niutk.com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选项DE属于破产费用。

甲公司欠乙公司工程款200万元,到期迟迟未归还,乙公司多次催告未果,且乙公司发现甲公司经营状况下降,已经没有清偿能力。乙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向法院申请对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法院应当在2018年3月16日之前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B.法院在2018年3月5日通知甲公司,甲公司若有异议,应在3月12日之前提出
C.法院作出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之后,应在5日内送达甲公司
D.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申请破产前,经审查发现甲公司未达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界限,可以裁定驳回申请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申请的受理和送达。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15日。所以计算法院作出受理裁定的时间需要考虑:法院通知债务人的时间(5日)+债务人考虑提出异议的时间(7日)+10日+特殊情况延长15日。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有( )。

A.年满30周岁
B.年龄相差40周岁
C.无子女
D.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E.只能收养1名子女
答案:A,C,D,E
解析:
本题考核收养关系。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收养人无子女;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双方共同抚养;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