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章节练习(2020-07-19)

发布时间:2020-07-19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考试共37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第三章 涉税服务业务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关于涉税鉴证业务的实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税务师事务所可以为执行涉税鉴证业务的税务师配备助理人员,从事辅助性工作,税务师应当指导和监督助理人员的工作,并对其工作成果负责

B.税务师在执行涉税鉴证业务过程中,对超出其业务能力的复杂、疑难或其他特殊技术问题,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请求本机构内部或外部相关领域的专家协助工作,或者向相关专家咨询,税务师应当以适当形式参与专家的工作,并对专家的工作成果负责

C.鉴证人对其鉴证行为合法性的证明责任,不能替代或减轻涉税鉴证业务委托人或被鉴证人应当承担的会计责任、纳税申报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D.税务师执行涉税鉴证业务,应当编制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保证底稿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和逻辑性。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只能采用纸质形式

E.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属于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应当至少保存10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税务师执行涉税鉴证业务,应当编制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保证底稿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和逻辑性。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的形式,有视听资料、实物等证据的,可以同时采用其他形式。

2、在涉税鉴证业务中,如果发现涉税事项总体上没有遵从法定性标准,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的情形,经与被审核方有关部门和人员沟通或磋商,在所有重大方面未能达成一致,不能真实、合法地反映鉴证结果的,税务师应当( )。【单选题】

A.以积极方式发表否定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

B.以积极方式发表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

C.以消极方式发表否定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

D.以消极方式发表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如果发现涉税事项总体上没有遵从法定性标准,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的情形,经与被审核方有关部门和人员沟通或磋商,在所有重大方面未能达成一致,不能真实、合法地反映鉴证结果的,税务师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否定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应当以消极方式作出。

3、涉税鉴证中的被鉴证人可以指( )。【多选题】

A.委托人

B.委托方指定的第三方

C.使用人

D.鉴证人

E.税务机关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涉税鉴证服务中的被鉴证人,可以是委托人,也可以是委托人有权指定的第三人。所以选项AB正确。

4、下列鉴证业务属于纳税申报类鉴证的有( )。【多选题】

A.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B.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鉴证

C.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的鉴证

D.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鉴证

E.减免税鉴证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CD:属于涉税审批类鉴证业务;选项E:属于其他涉税鉴证。

5、在判断鉴证人获取的涉税鉴证证据的有效性时,应当从下列哪些方面来确定( )。【多选题】

A.相关性

B.合法性

C.有效性

D.真实性

E.充分性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判断鉴证人获取的涉税鉴证证据的有效性时,应当从证据资格和证明能力方面确定。证据资格应当从证据的相关性和合法性判断;证明能力应当从证据的真实性和充分性判断。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下列关于听证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可以申辩和质证,双方可以进行辩论
B.听证应由行政机关指定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C.听证程序适用于所有行政案件
D.行政机关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先行告知当事人享有听证的权利
答案:A
解析:
(1)选项B:听证应由行政机关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2)选项CD: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有:①责令停产停业;②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不包括暂扣许可证或者执照);③较大数额的罚款等。其中没收违法所得不属于行政处罚听证范围。

下列收入中,属于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其他收入”范围的有( )。

A.违约金收入
B.股息收入
C.债务重组收入
D.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
E.逾期未退的包装物押金收入
答案:A,C,D,E
解析:
选项B:属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 )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期,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A.15
B.30
C.60
D.90
答案:C
解析:
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以农产品为原料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货物,不包括( )。

A.烟丝
B.酒及酒精
C.植物油
D.液体乳及乳制品
答案:A
解析:
核定扣除仅限于酒及酒精、植物油、液体乳及乳制品三种货物,不包括烟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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