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历年真题(2021-02-21)

发布时间:2021-02-21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考试共37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下列情形中,应由购买方向销售方开具发票的是( )。【单选题】

A.企业发生销售货物退回

B.加油站发售加油卡

C.企业销售免税商品

D.食品加工企业向农民个人收购其自产农产品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下列特殊情况,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1)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2)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

2、辅导期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用数量实行按次限量控制,每次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 )份。【单选题】

A.15

B.25

C.20

D.3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辅导期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用数量实行按次限量控制,每次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3、税务师在税务事务所执业时,不得有下列行为()。【多选题】

A.购买委托人的股票

B.对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向税收机关提出修改意见

C.拒绝接受委托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的委托

D.以个人名义受聘税务顾问或提供税务咨询

E.分别在不同省份的两家以上税务师事务所从事执业活动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选项A,税务师执业期间,不得买卖委托人的股票、债券;选项D,税务师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者收费;选项E,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不能同时在两家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股东或者从业。

4、某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烟丝,收回后用于生产卷烟。下列项目应计入收回烟丝成本的有( )。【多选题】

A.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取得普通发票包含的增值税

B.发出的用于委托加工烟丝的材料成本

C.加工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D.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

E.支付的委托加工费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选项C,委托方将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属于可抵扣范围)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最终的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时予以抵扣,而不是计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成本中。选项D,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不计入委托加工收回货物的成本中。

5、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利息支出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是()。【单选题】

A.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B.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10%以内

C.(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D.(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6、在规定的纳税期前,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首先应( )。【单选题】

A.核定其应纳税额

B.扣押其商品

C.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额

D.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7、税务机关做出的下列行政行为,在税务行政复议过程中不适用和解和调解的是( )。【单选题】

A.核定税额

B.处以少缴税款1倍罚款的处罚决定

C.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处理决定

D.不予行政赔偿的决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对下列行政复议事项,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前可以达成和解,行政复议机关也可以调解∶(1)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等。(2)行政赔偿。(3)行政奖励。(4)存在其他合理性问题的具体行政行为。

8、税务师在纳税审核时,发现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或多计费用的情况时,调账时应()。【单选题】

A.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B.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C.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D.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9、纳税人因有些特殊困难,经省、自治区、管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单选题】

A.1

B.2

C.4

D.3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税务机关有权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内,对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予以审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减税免税的规定。《征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1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办法规定,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时,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纳税人下列业务的销售额,应包含在年应税销售额范围的有( )。【多选题】

A.销售废料取得的销售额

B.出口自产货物取得的销售额

C.出售闲置不用的仓库取得的销售额

D.自产货物无偿捐赠公益性组织而视同销售的销售额

E.税务稽查于当期查补的上年度隐匿货物销售额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选项C,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自2020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
B.自2020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C.自2019年6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19年7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D.自2019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从事大型客机研制项目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答案:A
解析:
自2020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选项A错误。

长城公司系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适用增值税税率17%,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16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 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余额均为零。长城公司2016年度实现销售收人5000万元,会计利润总额为600万元,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5年12月30日,长城公司取得一-项固定资产并立即投入使用。该固定资产原值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会计上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与税法规定一致。 2016年年末,长城公司估计该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580万元。
(2) 2016年6月1日,长城公司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退回的企业所得税税款100万元。
(3) 2016年12月1日,向光明公司销售一 -批不含税价格为2000万元的产品,其成本为1500万元合同约定光明公司收到产品后3个月内若发现质量问题可退货。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上述商品尚未发生销售退回,根据以往经验估计,该项产品的退货率为10%。
(4) 2016年发生广告费用800万元,均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根据税法规定,当年准予税前扣除的广
告费支出为750万元;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
(5) 2016年度计提工资薪金700万元,实际发放660万元,其余部分拟于2017年7月初发放;发生职工教育经费20.5万元。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准予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
长城公司均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交易或事项进行了会计处理;预计在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影响所得税核算的其他因素。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各题。
2016年12月31日,长城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为()万元。

A.51.0
B.37.5
C.25.0
D.12.5
答案:A
解析:
事项(1),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640- 580) x25%=15 (万元) ;事项(3),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000- 1500) x 10% x 25%=12.5(万元);事项(4),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800-750)x25%=12.5(万元);事项(5),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700- 660) x 25%+( 20.5- 660x2.5%) x 25%=11(万元) ; 2016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均为零,则2016年12月31日,长城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15+12.5+12.5+11=51 (万元)。

(2017年)2016年8月8日,甲在乙的礼品店看到一个原装进口水晶花瓶,精致典雅,标价3万元,遂决定购买,作为送给妹妹丙的结婚礼物。甲当即向乙表示购买,并表明是赠送给丙的礼物,稍后让丙直接与乙联系花瓶交付事宜。乙同意。当晚,甲告诉丙赠与花瓶一事,丙欣然接受。后来,丙即与乙联系,双方商定于8月12日10时由乙将甲订购的花瓶送至丙家。
8月12日,乙派店员丁按约定的时间将花瓶送至丙家,丙因临时有急事出门不在家而不能受领。丁在返回途中,不幸被违章超速行驶的快递员戊驾车撞倒,致水晶花瓶完全损毁。因乙要求甲支付3万元购买花瓶价款遭拒而引发纠纷。
本案中,甲丙之间关于花瓶的合同属于( )。

A.实践合同
B.非典型合同
C.无偿合同
D.不要式合同
E.单务合同
答案:C,D,E
解析:
甲丙之间成立的是“花瓶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典型(有名)、无偿、单务、不要式合同。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