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章节练习(2020-03-18)
发布时间:2020-03-18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七章 土地增值税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下列各项行为中,不征或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有( )。【多选题】
A.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房地产交换
B.单位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房屋、土地权属发生转移
C.个人之间互换营业用房的
D.因国家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转让的
E.企业将房产赠送给关联企业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企业与企业之间交换房地产,发生了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按规定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应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选项C: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除此之外的互换房产要缴纳土地增值税;选项E:企业将房产赠送给关联企业,视同转让了房地产,应该征收土地增值税。
2、下列有关土地增值税的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
B.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
C.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不做调整
D.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E.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核算。
3、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时不得扣除的项目有( )。【多选题】
A.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B.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C.超过国家的有关规定上浮幅度的利息
D.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
E.加罚的利息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扣除项目金额中利息支出的计算作了两点专门规定:一是利息的上浮幅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超过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许扣除;二是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
4、按照土地增值税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加计20%扣除项目基数有( )。【多选题】
A.房地产开发成本
B.房地产开发费用
C.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D.转让房地产的税金
E.房价之外收取的代收费用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对于代收费用,如果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向购买方一并收取,则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相应地,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代收费用可以扣除,但不得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如果代收费用未计入房价中,而是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可以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征税,相应地,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代收费用就不得在收入中扣除。
5、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写字楼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为( )万元。【客观案例题】
A.2700
B.2864
C.2654
D.2764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扣除项目金额合计=3460.80+4640+645.04+770+(3460.80+4640)×20%=11136(万元)
增值额=14000-11136=2864(万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或有租金
C.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D.未担保的资产余值
E.租赁开始日承租人确定行使购买租赁资产选择权时支付的购买价款
【知识点】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B.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C.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该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
D.企业的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E.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甲卷烟厂和其客户乙卷烟批发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卷烟厂生产的H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为120元/条。2010年10月,甲卷烟厂和乙卷烟批发公司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甲卷烟厂:
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40万元、增值税23.8万元,支付运费8万元并取得货运企业运费发票;领用80%烟丝生产H牌卷烟,将10%的烟丝运往丙企业委托加工雪茄烟,取得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8万元、代垫的辅助材料0.2万元、增值税0.34万元;购进其他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50万元;另委托丙企业加工H牌卷烟,并将H牌卷烟的牌号及税务机关已公示的计税价格提供给丙企业;甲卷烟厂以不含税价格100元/条回购丙企业生产的H牌卷烟200标准箱,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卷烟厂销售情况如下表:
{图}
向当地举办的展览会无偿赠送本厂新研制的雪茄烟作为广告样品,生产成本0.8万元,无调拨价和同类产品价格。
2)乙卷烟批发公司:
购进卷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0万元、增值税136万元,本月发生购货及销货运费支出共计20万元,取得货运企业运费发票;将以前购进已抵扣过进项税额的H牌卷烟分给职工,成本37.79万元(其中运费成本2.79万元)。
乙卷烟批发公司销售情况如下表:
{图1}
附表:有关成本利润率和税率
(一)成本利润率
{图2}
(二)消费税税率
{图3}
啤酒:不含税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吨(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定额税率为250元/吨;不含税出厂价格在3000元/吨(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定额税率为220元/吨;
卷烟: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在70元以上(含70元)的,税率为56%: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在70元以下的,税率为36%。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万支)150元;1标准箱=250标准条1标准条-200支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
(三)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2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A、8.89
B、9.34
C、9.42
D、9.45
2.2010年10月甲卷烟厂应缴纳增值税=382.5+0.223125-23.8-0.56-0.34-50-85=223.02(万元)。
3.2010年10月甲卷烟厂应缴纳消费税=0.8×(1+5%)/(1-36%)×36%+1260×56%+420×150/10000=712.37(万元)。
4.2010年10月乙卷烟批发公司应缴纳消费税=(765+50)×5%=40.75(万元)。卷烟在批发环节增收5%的消费税,批发给其他批发企业不征收。
5.2010年10月乙卷烟批发公司应缴纳增值税=(560+765+50)×0.17+(5.95+0.21)(进项转出)-137.4=102.51(万元)。
6.卷烟在批发环节要征收消费税,批发商与批发商之间的销售除外。乙卷烟批发公司应当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乙卷烟批发公司向卷烟零售商销售卷烟,不可将已纳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款从应纳消费税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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