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模拟试题(2021-12-14)

发布时间:2021-12-14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下列表述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有( )。【多选题】

A.自产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应视同销售货物,该实物款额不得从货物销售额中扣除

B.纳税人销售啤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于包装物押金逾期时,并入销售额中征收增值税

C.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以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减去旧货物作价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

D.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的,双方都不得抵扣换进货物的进项税

E.销售折让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计征增值税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选项C,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照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但是金银首饰除外;选项D,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的,双方都应该作购销业务处理,如果自对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抵扣换进货物的进项税。

2、环境保护税的税目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后在规定的幅度内按规定程序确定具体适用税额的项目有()。【多选题】

A.噪声

B.水污染物

C.大气污染物

D.固定废物

E.液态废物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所以选项BC正确。

3、税法的规范作用,包括( )。【多选题】

A.指引作用

B.评价作用

C.预测作用 ;

D.强制作用

E.经济作用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税法的规范作用,包括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不包括经济作用。 ;

4、下列选项中,关于税务规章的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税务规章解释与税务规章不具有同等效力

B.税务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C.国务院可以根据需要,开展税务规章立法后评估

D.税务规章一律不应溯及既往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税务规章解释与税务规章具有同等效力;选项C,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根据需要,开展税务规章立法后评估;选项D,税务规章一般不应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5、下列各项中,属于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的有( ;  ; )。【多选题】

A.在我国领海从事海洋石油开发并直接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

B.在我国从事畜禽养殖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标准并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的畜禽养殖场

C.在我国市区从事餐饮服务并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的酒店

D.在某小区装修新房并产生噪声的房屋业主张某

E.在我国某市排放生活垃圾的王某全家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噪声是指“工业”噪声,同时张某是其他个人也不属于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人。选项E: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和家庭。

6、以下情形中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的有( )。【多选题】

A.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B.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C.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D.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E.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属于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

7、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的有()。【多选题】

A.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

B.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C.铁路机车排放应税污染物

D.农业种植排放的应税污染物

E.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应税污染物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选项AD,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免征收环保税。选项B,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的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免征收环保税;选项CE,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予免征环保税。

8、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万元。(不含进口环节)【客观案例题】

A.39.35

B.33.22

C.35.78

D.22.3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应纳增值税=49.84-24.78-(2+0.26+0.5)=22.3(万元)

9、赵教授应代扣代缴增值税( )元。【客观案例题】

A.0

B.1000

C.1216.98

D.1007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代扣代缴增值税:(20000+1500)÷(1+6%)×6%=1216.98(元)

10、以下属于“营改增”商务辅助服务的有( )。【多选题】

A.教育医疗服务

B.法律鉴证服务

C.人力资源服务

D.物业管理服务

E.安全保护服务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生活服务;选项B属于鉴证咨询服务。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位于某市郊区的物流公司,占地面积共计20000平方米,其中:办公区占地18000平方米,职工医院占地600平方米,幼儿园占地400平方米,内部绿化区占地1000平方米。2019年发生以下占地情形:
(1)经有关部门批准,3月份征用耕地20000平方米用于建设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当月收到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政府减免出让金1800万元、市政建设配套费用150万元后,公司实际缴纳出让金1200万元。另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共计500万元。
(2) 4月底无偿使用某免税单位占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的房产,用于存储大宗商品,租期一年。(注:当地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6元/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税额为2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为3%)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9年该物流公司征用耕地应缴纳耕地占用税()万元。

A.20.00

B.30.00

C.33.33

D.40.00
答案:D
解析:
该物流公司征用耕地应缴纳耕地占用税=20000X 20六10000=40 (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为提供融资租赁、经营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2019年5月1日成立,5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租赁收入合计为3000万元(其中,融资租赁收入1000万元,经营租赁收入200万元,融资性售后回租收入(不含本金)1800万元)。甲公司2019年8月共取得收入500万元(其中设备经营租赁收入200万元,融资性售后回租收入(不含本金)300万元),当期取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20万元。以上价款均不含增值税,甲公司未发生任何利息支出,未缴纳车辆购置税。则甲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A.24
B.22
C.43
D.45
答案:A
解析: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规定条件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甲公司5-7月业务中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合计1200万元,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合计1800万元,其中的租赁业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小于50%(1200/3000),所以不能适用进项税加计抵减政策。甲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200×13%+300×6%-20=24(万元)。

位于市区的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取得出口退税款15万元,出口货物经批准免抵增值税20万元;当月内销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1.5万元。该企业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 )万元。

A.0.65
B.0.15
C.2.05
D.2.15
答案:D
解析: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经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征)范围,分别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该企业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20+1.5)×(7%+3%)=2.15(万元)。

某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向香港某公司租用其在该市购置的办公用房,用于对现行开发的三个项目进行经营管理。合同约定租期三三年, 年租金116.55 万元,三年租金合计349.65万元,于2018年5月18日一次性付清。已知该房地产开发企业2018年在开发的项目有三个,其中有一个建筑总面积8万平方米的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另外两个项目合计建筑总面积22万平方米选择- - 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香港某公司出租的该办公用房于2012年7月购进。(2016)
(1)香港某公司出租办公用房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什么时候?请说明理由。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支付办公用房租金时,应履行哪些税费的扣缴义务?金额分别是多少?
(3)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该办公用房租金按税法规定允许从销项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申报抵扣时的扣税凭证有哪些?

答案:
解析:
(1)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该香港公司在2018年5月18日一次性收讫款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为2018年5月18 日。
(2)应履行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企业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一律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应扣缴增值税=349.65/ ( 1+10%) x 10%=31.79 (万元)
应扣缴城建税=31.79X7%=2.23 (万元)
应扣缴教育费附加=31.79X3%=0.95 ( 万元)
应扣缴地方教育附加=31.79X2%=0.64 (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属于非居民纳税人,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应扣缴企业所得税=[349.65/ ( 1+10%) -2.23- -0.95- -0.64]x 10%=31.4 (万元)
(3)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但是发生“兼用于”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情况的,该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
所以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49.65/ ( 1+10%) x 10%=31.79 (万元)。
应提供纳税人完税凭证、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