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模拟试题(2021-03-19)

发布时间:2021-03-19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税法的失效表明其法律约束力的终止,最常见的税法失效宣布方式是( )。【单选题】

A.直接宣布废止某项税法

B.以新税法代替旧税法

C.税法本身规定废止的日期

D.由省税务机关决定失效日期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税法的失效通常有直接宣布废止某项税法、以新税法代替旧税法、税法本身规定废止的日期三种类型,其中,以新税法代替旧税法是最常见的税法失效宣布方式。

2、符合规定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外购产品,同时符合下列( )条件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免)税。【多选题】

A.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

B.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C.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D.必须经过本企业的加工

E.必须经过本企业的组装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考生对视同自产货物的掌握。同时符合选项ABC条件的,不必经过自身加工和组装,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免)税。

3、下列环节既征收消费税又征收增值税的有( )。【多选题】

A.卷烟的零售环节

B.白酒的批发环节

C.金银首饰的零售环节

D.化妆品的进口环节

E.高尔夫球具的生产销售环节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卷烟、白酒应于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自2009年5月1日起,对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4、下列关于白酒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不含税销售价格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B.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

C.国家税务总局选择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的白酒,核定比例统一确定为60%

D.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税务机关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的50%至80%范围内核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税务机关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的50%至70%范围内核定。

5、市区某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0月缴纳增值税130万元,补缴上月漏缴的增值税55.8万元;本月又转让一项药剂生产技术,收取款项50万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本月新发生业务应缴纳城建税9.1万

B.本月新发生业务应缴纳城建税9.7万元

C.本月应补缴城建税3.91万元

D.本月应补缴城建税2.79万元

E.转让药剂生产技术免征增值税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所以50万元不涉及缴纳城建税。该厂本月应缴城建税=130×7%=9.1(万元),应补缴城建税=55.8×7%=3.91(万元)

6、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地点的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缴消费税税款

B.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向核算地海关申报纳税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C:纳税人(卷烟批发企业除外)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经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或者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选项D: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选项E: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7、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有( )。 【多选题】

A.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

B.用外购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C.市级及市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D.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E.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纳税人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暂减按5%征收增值税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选项B,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选项C,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8、位于市区的某公司2016年4月应缴纳增值税170万元,实际缴纳增值税210万元(包括缴纳以前月份欠缴的增值税40万元)。当月因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获得增值税退税60万元。则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为( )万元。【单选题】

A.15

B.17

C.21

D.53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含查补)的消费税、增值税税额。对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增值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还。该公司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210×(7%+3%)=21(万元)。

9、该企业10月份出口退税额为( )万元。【客观案例题】

A.23.69

B.25.89

C.7.7

D.9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0月份: (1)进项税额合计=14.45+10×9% +25.5×(1- 40%)+5.1+2×9%=35.93(万元) (2)当月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90×(13%-10%)=2.7(万元) (3)当月应纳税额=150×13%-(35.93-2.7)-16=-29.73(万元) (4)当月免抵退税额=90×10%=9(万元) (5)当月应退税额=9(万元) (6)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0(万元) (7)留抵下月继续抵扣的税额=29.73-9=20.73(万元)

10、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销售三批同样的货物,每批各1000件,不含税销售价分别为每件70元、50元和30元。如果30元/件的销售价格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则该纳税人当月计算销项税额的销售额应为( )元。【单选题】

A.130000

B.150000

C.180000

D.2100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人销售货物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销售额,可以首先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所以,该纳税人当月计算销项税额的销售额=70×1000+50×1000+(70×1000+50×1000)÷2000×1000=180000(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企业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
B.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C.当客户拖延付款时,企业是从客户取得融资,所确认的交易价格将会大于收取的对价,差额部分将被确认为利息费用
D.合同开始日,企业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答案:C
解析:
当客户拖延付款时,企业是在向客户提供融资,所确认的交易价格将会少于收取的对价,差额部分将被确认为利息收入;相反,当客户提前付款时,企业是从客户取得融资,所确认的交易价格将会大于收取的对价,差额部分将被确认为利息费用。

(2018年)下列情况中,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有( )。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的
B.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适用依据错误
C.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
D.申请人认为税务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以后发现该税务机关没有相关法定职责的
E.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
答案:D,E
解析:

2019年6月某文化馆(一般纳税人)发生如下业务:举办文艺演出取得第一道门票收入200万元。文化馆内某场馆出租给某商业企业用于开产品推荐会,取得含税租金收入150万元,当月购进办公用品一批,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金额为50万元,增值税税额6.5万元,上期结转加计抵减额余额为2万元。则该文化馆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A.3.24
B.5.89
C.11.31
D.17.21
答案:A
解析:
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6.5×10%=0.65(万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2+0.65=2.65(万元)
文化馆举办文艺演出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150÷(1+9%)×9%-6.5=5.89(万元)
抵减后的应纳税额=5.89-2.65=3.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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