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0-01-14)

发布时间:2020-01-14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十章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下列人员中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多选题】

A.配偶

B.父母

C.继子女

D.兄弟姐妹

E.丧偶儿媳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只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属于法定继承人。

2、苗家有三兄弟大苗、二苗、小苗。小苗自幼过继给老苗的远房表弟老禾作养子,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小苗的生母去世,遗有房屋三间。有权继承该三间房屋的是( )。【单选题】

A.大苗、二苗 

B.大苗、二苗、小苗

C.大苗、二苗、老禾

D.大苗、二苗、小苗、老禾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定继承。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由此可知,小苗无权继承苗母的遗产。大苗、二苗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苗母的遗产。

3、白某(男)与苏某(女)登记结婚3年后,苏某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苏某提出的下列理由中可以成立的是( )。【单选题】

A.苏某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才18周岁 

B.白某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C.白某与苏某是远房表兄妹关系

D.白某以公布苏某裸照为由胁迫苏某结婚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无效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苏某虽然登记结婚时才18周岁,但是3年后已满20周岁,无效情形已经消失。所以选项A不成立。远房表兄妹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所以选项B不成立。因胁迫结婚的属于可撤销婚姻。所以选项D不成立。

4、甲妻早丧,家里有儿子乙和丙,均已成年。一日,甲遇车祸,生命垂危,在医院当着两个医生的面口头表示将所有的遗产留给乙。后甲被抢救过来,5年之后生病去世,5年中未就上述遗嘱表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口头遗嘱继续有效

B.财产应当归乙所有

C.财产应当归丙所有

D.财产按法定继承分配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遗嘱继承。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据此可知,甲5年前所立口头遗嘱无效,其财产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5、下列选项中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是( )。【单选题】

A.重婚的

B.未达法定婚龄的

C.因受欺诈而结婚的

D.因受胁迫而结婚的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资源税规定,下列各项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有( )。

A.人造石油
B.试点地区的洗浴中心取用地下水
C.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D.焦煤
E.钨精矿石
答案:B,C,D,E
解析:
人造石油、不征收资源税。

(2018 年)下列销售额应计入增值税纳税人判定标准的有( )。

A.纳税评估调整的销售额
B.稽查查补的销售额
C.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
D.偶尔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销售额
答案:A,B,C,E
解析: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要求对其建设的W项目进行清算。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其中可售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不可售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配套设施)。该项目2019年4月通过全部工程质量验收。
  2019年5月该公司开始销售W项目,截止清算前,可售建筑面积中已售出15000.80平方米,取得含税销售收入50000万元。该公司对W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经审核,W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合计824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15000万元,管理费用4000万元,销售费用4500万元,财务费用35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3300万元,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已知:W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W项目清算前已预缴土地增值税1000万元。其它各项税费均已及时足额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不考虑印花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W项目清算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金额( )万元。
 

A.2050.70
B.3937.27
C.4462.00
D.2324.00
答案:A
解析:
开发费用=(8240+15000)×88.24%×10%=2050.70(万元)

税务师在2015年4月对某公司2014年度纳税情况进行审核时,发现该企业多摊销了租赁办公室的装修费30000元,若该公司2014年度决算报表已编制,对该项费用调整的会计分录为()

A.借:长期待摊费用30000
贷:管理费用30000
B.借:长期待摊费用3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00
C.借:长期待摊费用3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0000
D.借:长期待摊费用30000
贷:本年利润30000

答案:B
解析:
对于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由于企业在会计年度内已结账,所有的损益账户在当期都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凡涉及调整会计利润的,不能用正常的核算程序对“本年利润”进行调整,而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调整。涉及到以前损益的科目,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反映,不能直接调整对应的损益类科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对于以前年度多计或少计费用,多计或少计收益时,能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代替原相关损益科目,对方科目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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