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2021年法考后如何领取证书

发布时间:2022-01-09


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成绩已经可以查询。目前,有部分考生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成绩。那么各位考生知道考试合格后该如何去申请领取证书吗?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后申请并领取证书的方法,不清楚的小伙伴一起来看看吧。

通过2020年、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应于2022年1月13日8时至1月2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申请人应于2022年2月16日至2月24日到受理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需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对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应根据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对于具有202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户籍已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

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驻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居民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收到《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请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证件照片。与本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

三、审查、核查和审核认定

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书面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三十个工作日。

以上就是今天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了解更多考试相关资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王某多次吸毒,某日下午在市区超市门口与同居女友沈某发生争吵。沈某欲离开,王某将其按倒在地,用菜刀砍死。后查明:王某案发时因吸毒出现精神病性障碍,导致辨认控制能力减弱。关于本案的刑罚裁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王某是偶犯,可酌情从轻处罚
B.王某刑事责任能力降低,可从轻处罚
C.王某在公众场合持刀行凶,社会影响恶劣,可从重处罚
D.王某与被害人存在特殊身份关系,可酌情从轻处罚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量刑情节的分类。 A项,“酌情从轻处罚”即表示非“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而是“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题中并未交代王某有前科,也未表明王某是累犯,故证明王某是偶犯,而偶犯属于酌定量刑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故A项正确。
B项,由于王某吸毒前是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的,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其基于自由的行为而使自己陷入责任能力降低的状态,根据“原因自由行为”理论,王某该行为不属于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因此不可以从轻处罚。故B项错误。
C项,根据法律规定,社会影响恶劣的行为,法官可以酌情从重处罚。故C项正确。
D项,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因为家里纠纷、邻里矛盾而产生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不同于一般的有预谋的恶性行凶,应采取慎杀的态度。所以,将王某与被害人的同居女友的身份关系作为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予以考量是符合规定的。故D项正确。

甲市某制药公司生产了大批某种药品,并销往乙市。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例行抽样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药品内很多成分不符合卫生标准,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准备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制药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但该制药公司所在的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得知此事后,认为此案应由该局管辖,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无权处理。因此,两地卫生健康委员会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就此案管辖权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由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辖
B.由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辖
C.由两者共同管辖
D.报请共同上一级卫生管理机关指定管辖
答案:D
解析:
考查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参见《行政处罚法》第21条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张某曾经是甲公司的职员,由于张某有偷窃行为,甲公司将其开除,张某到处张贴小字报,污蔑甲公司生产的产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致使甲公司的销售量大大下降,甲公司的员工也为此事人心惶惶、焦虑不安。甲公司的法律顾问提出的下列建议正确的是:

A:名誉权为自然人享有的专属权利,法人和其他组织不享有名誉权
B:甲公司有权要求张某赔偿经济损失
C:甲公司有权要求张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D:甲公司有权要求张某赔偿精神损害
答案:B,C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的规定,法人与自然人均享有名誉权,所以A选项不正确。本题中张某的行为给甲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张某应当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所以B选项正确。根据《民通意见》第140条的规定,张某侵害了甲公司的名誉权,应当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我国不承认法人享有精神损害赔偿权,所以D选项不正确。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