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领取时间

发布时间:2019-01-27


司法考试证书各地的证书领取时间不同,通常来说,司法考试成绩会在当年的11月中旬公布,第二年三月份起,各地就开始进行司法考试证书的领取工作。具体领取时间请于第二年23月份看当地司法局网站公告。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应试人员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接到《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汇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汇票金额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金额为准
B.汇票保证中,被保证人的名称属于绝对应记载事项
C.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须提示承兑
D.汇票承兑后,承兑人如果未受有出票人的资金,则可对抗持票人
答案:C
解析:
根据规定,汇票金额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不一致的,票据无效,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汇票保证中,被保证人的名称属于相对应记载事项,因此B项是错误的;汇票承兑后,承兑人负有绝对付款的义务,不能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对抗持票人。

甲的邻居乙家中着火,甲便冲入乙家救火。因火势太大,甲无法将位于乙家中的婴儿丙(1岁)带出,甲便将丙从二楼窗户上扔下了。后甲自己从大火中逃出,赶紧将被摔伤的丙送往医院,最终造成丙轻伤。关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B.甲的行为在客观上都不属于犯罪行为,不需要通过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排除犯罪性事由将其从犯罪中排除出去,不属于紧急避险,不构成犯罪

C.甲的行为在客观上降低了丙的风险,不构成犯罪

D.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答案:B,C
解析:
甲的行为不成立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排除犯罪性事由,即客观上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但不构成犯罪。本案中,甲并没有创造不被法律所允许的风险,相反,甲降低了丙的风险,否则丙将被烧死,从这一意义上看,甲的行为在客观上都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不需要通过"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排除犯罪性事由从犯罪中排除出去,故甲不属于紧急避险。

下列哪些证据法院可以依职权进行调查收集:( )

A.在分割遗产的诉讼中,对是否遗漏共有人的调查
B.关于本案人民陪审员王某曾经接受原告方请客送礼的证据
C.原被告可能合谋通过诉讼非法侵占国有企业资产的证据
D.属于国家档案部门保存并须经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材料
答案:A,B,C
解析:
考查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情形。根据《民诉解释》第94条、第96条的规定,A、B、C项分别涉及法院依职权追加当事人、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事项,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事项,应入选,D项属于法院依申请调取证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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