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何时领取

发布时间:2022-03-01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一段时间了,现在正在进行申领证书资料审核,那么各位考生知道证书何时发放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的相关内容,大家一起来看看哦。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是从2022年1月13日8点开始的,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于2022年1月13日8时至1月2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申请人应于2022年2月16日至2月24日到受理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需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对于具有202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户籍已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书面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三十个工作日。

综上所述,2021 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预计是2022年4月12日左右,具体时间以司法部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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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渎职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

A.省渔政总队验船师郑某,明知有8艘渔船存在套用船号等问题,按规定应注销,却为船主办理船检证书,船主领取国家柴油补贴640万元。郑某构成滥用职权罪
B.刑警曾某办理冯某抢劫案,明知冯某被取保候审后未定期到派出所报到,曾某也未依法传唤冯某或将案件移送起诉或变更强制措施。期间,冯某再次犯罪。曾某构成徇私枉法罪
C.律师于某担任被告人马某的辩护人,从法院复印马某贪污案的案卷材料,允许马某亲属朱某查阅。朱某随后游说证人,使数名证人向于某出具了虚假证明材料。于某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D.公安局协警闫某,在协助抓捕行动中,向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李某通风报信,导致李某等主要犯罪分子潜逃。闫某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渎职罪。 A项,郑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故意违背职责要求行事,给国家造成超过30万元的经济损失,成立滥用职权罪。故A项正确。
B项,曾某对被取保候审的人员监管不严,属于不积极行使自己职责的不作为的滥用职权行为,但是由于后果并不严重,不成立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的内容是对明知无罪的人予以追诉或者对明知有罪的人予以放任。曾某并没有这样的枉法行为,所以不成立徇私枉法罪。故B项错误。
C项,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一般案件的诉讼材料(保密案件除外)属于工作秘密,不属于需要高度保密的国家秘密,所以律师对材料内容的泄露不成立泄露国家秘密的犯罪。故C项错误。
D项,根据《刑法》第417条的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成立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闫某的行为满足该条的规定。故D项正确。

下列案件的受理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

A.公安机关以美国人杰克未持有效旅行证件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为由处以3日拘留,杰克不服,直接向法院起诉。因涉及外国人人境管理,法院应不予受理
B.某县粮食局建议该县农民种植水稻,张某依此种植水稻,但后出现水稻滞销,向法院起诉粮食局,法院应予以受理
C.李某要求某管理局汇总和分析房屋价格政府信息遭到拒绝后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D.孙某认为某规划局未公开发放规划许可证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不予受理
答案:C
解析:
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对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行政诉讼法》第98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适用本法。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建议行为为行政指导,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选项C的判断,请参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2条第3项;选项D的判断,请参见《行政许可规定》第2条。


李某诉赵某侵权案


赵某、钱某和孙某订立书面协议,共同经营一家饭店,约定赵某提供店面,钱某和孙某分别出资5万元,作为经营之用。某日.顾客李某在饭店就餐,刚打开一瓶啤酒(该啤酒是由A厂生产的)时发生了意外,啤酒瓶突然爆炸,玻璃碎片将李某击伤。事后,李某与赵某协商赔偿之事,但没能达成协议,于是李某将赵某告上了法庭。赵某认为问题出在啤酒上,不关饭店的事,而且就算有事也不是他一个人的责任,就向法庭书面申请追加钱某和孙某作为共同被告应诉。但是,法庭认为李某只是起诉赵某一人,只列了赵某一人为被告。诉讼过程中,赵某认为应当由啤酒厂承担责任,申请追加A厂为第三人。


【问题】


1.法院拒绝追加钱某和孙某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如果法院判决赵某承担赔偿责任,赵某履行完赔偿义务之后可以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


3.如果诉讼过程中,李某伤势严重不便参加庭审,于是委托他的妻子刘某全权代理参加诉讼,之后刘某自行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向法院提出撤诉,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4.如果法院同意追加该A厂为第三人,那么A厂有哪些诉讼权利?


5.如果啤酒爆炸时,另外一名顾客甲也受到伤害,甲向同一法院起诉了赵某,法院能不能将这两个案件合并审理?为什么?


6.如果A厂生产的一批啤酒被证实有质量问题,该消息在报纸上披露后,消费者纷纷起诉A厂,应当如何确定诉讼代表人?



答案:
解析:

1.不正确。因为赵某、钱某和孙某属于个人合伙,合伙人在诉讼中属于必要共同诉讼人,法院应当追加钱某和孙某。


2.赵某可以向钱某和孙某追偿他们各自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


3.法院应当不予支持,裁定驳回。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4.A厂被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参加法庭审理,在法院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时候有权提出上诉。


5.能。甲和李某因同一种类事实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当事人同意可以作为普通共同诉讼合并审理。


6.由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自行推选代表人;若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与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



本题联系合伙、侵权和民事诉讼的规定,主要考查了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规定,涉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理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诉讼代表人。解题的关键在于熟悉和区分这几对法律概念:必要共同诉讼人和普通共同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诉讼代理人和诉讼代表人。




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境外公司股东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的,该境外公司及其管理层最近一定年限内应未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该一定年限是()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答案:C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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