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2020-08-01)

发布时间:2020-08-01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顺利通过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17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的试题及答案,需要了解的小伙伴就赶紧来看看吧!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21.国有甲公司领导王某与私企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以1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设备。后王某发现,丙公司销售的相同设备仅为6万元。王某虽有权取消合同,但却与乙公司老总刘某商议,由王某花6万元从丙公司购置设备交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甲公司。经王某签字批准,甲公司将10万元货款支付给乙公司后,刘某再将10万元返给王某。刘某为方便以后参与甲公司采购业务,完全照办。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

A.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公款,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10万元

B.王某利用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的机会谋取私利,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C.刘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事后将货款交给王某,刘某行为构成贪污罪

D.刘某协助王某骗取公款,但因其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故构成诈骗罪

22.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

A.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

B.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不存在控辩对抗

C.侦查程序已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

D.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关系

23.1996年11月,某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2017年3月,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案发时现场物证中提取的DNA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2017年7月,最高检察院对陆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核准追诉。在最高检察院核准前,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

A.不得侦查本案

B.可对陆某先行拘留

C.不得对陆某批准逮捕

D.可对陆某提起公诉

24.齐某在A市B区利用网络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宣称刘某系当地黑社会组织“大哥”,A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某为其“保护伞”。刘某以齐某诽谤为由,向B区法院提起自诉。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

A.B区法院可以该案涉及王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B.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应请求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C.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王某应自行回避

D.齐某可申请A市中级法院及其下辖的所有基层法院法官整体回避

25.成年人钱甲教唆未成年人小沈实施诈骗犯罪,钱甲委托其在邻市检察院担任检察官助理的哥哥钱乙担任辩护人,小沈由法律援助律师武某担任辩护人。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钱甲被拘留后,钱乙可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B.本案移送审查起诉时,公安机关应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钱乙

C.检察院讯问小沈时,武某可在场

D.如检察院对钱甲和小沈分案起诉,法院可并案审理

以上就是今天试题分享的全部内容了,不知道对小伙伴们有没有帮助。如果还想要了解更多考试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的表述,符合涉外投资法律制度与物权法律制度的有()。

A.在股权质押期间,未经全体股东同意,质权人不得转让出质股权
B.除法律、行政法规另外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股权质押自办理质权登记时生效
C.股东不得质押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
D.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可以将股权质押给本企业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核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外商投资企业股东与债权人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除法律、行政法规另外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股东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选项B错误。股东不得将股权质押给本企业,选项D错误。

关于冲突规范和准据法,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 )(2010年)

A.冲突规范与实体规范相似
B.当事人的属人法包括当事人的本国法和住所地法
C.当事人的本国法指的是当事人国籍所属国的法律
D.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引、能够具体确定国际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准据法的选择。冲突规范并不直接调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而是指明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它是一种间接规范,不是实体规范,必须借助它所指向的实体规范才能为当事人解决权利义务纠纷。所以A错误,当选。BCD均为正确说法,属于概念性考查。

何某犯杀人罪、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同时判处死刑,合并执行死刑。何某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对此案依法报请复核后,最高人民法院下列哪种做法于法有据?

A:认为杀人罪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贪污罪事实不清,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新审判可以不另组合议庭
B:认为杀人罪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贪污罪事实清楚,但依法不应判处死刑,应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新审判应当另组合议庭
C:认为杀人罪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贪污罪事实不清,可以对贪污罪改判并对杀人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D:认为杀人罪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贪污罪事实清楚,但依法不应判处死刑,可以对贪污罪改判并对杀人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答案:D
解析:
《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数罪并罚案件,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下列公证员的做法不合法的是、()

A、公证员王某想下海经商,所以决定辞去公证职务
B、公证员谭某对于国家工作人员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了申诉
C、公证员李某对于国家工作人员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了控告
D、某公证机构主任对公证员陈某看不惯,决定对陈某进行免职
答案:D
解析:
《公证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公证员有权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和福利待遇;有权提出辞职、申诉或者控告;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或者处罚。”故D项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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