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2020-09-17)

发布时间:2020-09-17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事诉讼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执行程序的参与分配制度对适用条件作了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参与分配适用的条件?

A.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清偿所有的债权

B.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非自然人

C.有多个申请人对同一被申请人享有债权

D.参与分配的债权只限于金钱债权

【答案】B

【考点】参与分配的条件

【解析】

A、B、C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因此A、C项正确,B项错误,参与分配的被执行人应为公民或其他组织。

D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九十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D项正确。

2.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判决尚未发生效力,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重新作出新的判决

B.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恢复庭审并向当事人释明时效问题,视具体情况重新作出判决

C.B区法院可以作出裁定,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

D.如上诉期间届满当事人未上诉的,B区法院可以决定再审,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

【答案】D

【解析】

判决、裁定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结果,具有权威性,一经宣告便不得随意撤销或收回。本题的考点有三:

一是裁判文书中的"笔误"可用裁定补正;

二是一审判决错误在上诉期间这一特殊时段的处理;

三是区分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中的判决与特别程序中的判决在错误时的处理方式。

《适用意见》第163条、第166条分别规定:"一审宣判后,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不上诉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中的笔误是指法律文字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另,特别程序中的判决如果与实际情况不符时,法院可以依申请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但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所作出的判决若有错误则不能如此处理。

综上,A、B两项明显错误;C项中的"错误"不是"笔误",法院不能以裁定纠正,即C项也是错误的;只有D项才符合上述条文的规定,因而是正确的。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哪一或哪些行为不属于执法活动?( )


A.于国辉认为自己没有钱而拒绝同女友结婚

B.税务人员认为某人有偷税嫌疑而査办该案件

C.检察机关根据群众检举对某人的受贿行为进行侦查

D.法官出差办案途中发现两个人发生口角,而依事实和法律对其进行劝解
答案:A,C,D
解析:
。“于国辉认为自己没有钱而拒绝同女友结婚”,这是守法行为;“法官出差办案途中发现两个人发生口角,而依事实和法律对其进行劝解”的行为也是守法行为,不是司法活动;“检察机关根据群众检举对某人的受贿行为进行侦查”属于司法活动;只有“税务人员认为某人有偷税嫌疑而查办该案件”才是执法行为,因为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授权、委托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

根据秦代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犯罪不属于侵害皇权的犯罪?( )
A.谋反 B.以古非今 C.共盗 D.群盗

答案:C
解析:
考点:秦代罪名
讲解:A、B项属于典型的侵害皇权的犯罪,D项是指聚众反抗统治秩序,它是危害皇权的重大政治犯罪,因此它也是侵害皇权的犯罪。
C项是指5人以上共同盗窃,它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

WTO的一成员甲对另一成员乙的产品采取保障措施,双方随即进行了磋商,但没有就解决办法达成 一致,成员乙向WTO争端解决机构(DSB)申请成立专家小组。专家小组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了报告, 但成员甲对专家组报告不服,又向DSB的上诉机构提 出上诉。DSB最后通过了专家小组和上诉机构的解决争端报告,裁定成员甲违反WTO协议,限定其在6个月内修改有关措施。但双方对裁定的期限存在争议,成员甲提出仲裁请求,WTO总干事在与各方磋商后, 任命了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对该案件进行了仲裁。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


A.DSB的专家组是常设机构,双方对专家组成员不能达成一致时,由WTO总干事任命

B.上诉机构是争端解决机构中的非常设机构

C.DSB的上诉机构只审查专家组报告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专家组作出的法律解释

D.仲裁是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必经程序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世界贸易组织____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专家组为非常设机构,A错。上诉机构是争端解决机构中的常设机构,B错误。上诉机构是争端解决机构中的常设机构,它负责对被提起上诉的专家组报告中的法律问题和专家组进行的法律解释进行审查,可以维持、变更或撤销专家组的法律裁决和结论,C正确。有关履行裁定和建议的合理期限争议,可以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第23条诉诸仲裁解决,如果被诉方认为申诉方拟采取的报复措施与其受损的程度不一致,可以根据DSU第22 条第6款诉诸仲裁,故仲裁不是必经程序,D错。

下列违反公务员回避制度的有:
A.李甲和李乙是兄弟,李甲是市公安局局长,李乙是该市林业局局长

  B.王某是A县B乡人,担任A县副县长

  C.张某是公安局副局长,其侄任公安局财务处科员

D.赵某是某市人事局局长,其妻子是该人事局资产科的科员

答案:A,B,C
解析:
ABC。公务员之间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中规定,此处还包括双方隶属于同一领导班子的,因此A违反了亲属回避;公务员担任乡级、县级领导职务的,应实行地域回避,此处的领导职务包括副职,B违反了地域回避;公务员之间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因此C违反了亲属回避;但选项D中赵某虽然是行政机关的领导,但并不是他妻子的直接上一级领导,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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