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2020-08-01)

发布时间:2020-08-01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顺利通过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17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的试题及答案,需要了解的小伙伴就赶紧来看看吧!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56.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BD)

A.甲犯抢劫罪,所适用的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故对甲不得判处缓刑

B.乙犯故意伤害罪与代替考试罪,分别被判处6个月拘役与1年管制。由于管制不适用缓刑,对乙所判处的拘役也不得适用缓刑

C.丙犯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被单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完毕后又犯帮助恐怖活动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对丙不得宣告缓刑

D.丁17周岁时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盗窃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2年。对丁不得适用缓刑

57.下列哪些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AB)

A.甲故意非法开启实验室装有放射性物质的容器,致使多名实验人员遭受辐射

B.乙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之外的其他有害物质,危害公共安全

C.丙欲制造社会恐慌气氛,将食品干燥剂粉末冒充炭疽杆菌,大量邮寄给他人

D.丁在食品中违法添加易使人形成瘾癖的罂粟壳粉末,食品在市场上极为畅销

58.关于信用卡诈骗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CD)

A.以非法占有目的,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后又使用该卡的,应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与信用卡诈骗罪并罚

B.根据司法解释,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的,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透支时具有归还意思,透支后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属于恶意透支,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D.《刑法》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论处。与此相应,拾得信用卡并使用的,就应以侵占罪论处

59.下列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考虑情节)?(BC)

A.甲长期用高倍望远镜偷窥邻居的日常生活

B.乙将单位数据库中病人的姓名、血型、DNA等资料,卖给某生物制药公司

C.丙将捡到的几本通讯簿在网上卖给他人,通讯簿被他人用于电信诈骗犯罪

D.丁将收藏的多封50年代的信封(上有收件人姓名、单位或住址等信息)高价转让他人

60.关于抢劫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BD)

A.甲欲进王某家盗窃,正撬门时,路人李某经过。甲误以为李某是王某,会阻止自己盗窃,将李某打昏,再从王某家窃走财物。甲不构成抢劫既遂

B.乙潜入周某家盗窃,正欲离开时,周某回家,进屋将乙堵在卧室内。乙掏出凶器对周某进行恐吓,迫使周某让其携带财物离开。乙构成入户抢劫

C.丙窃取刘某汽车时被发现,驾刘某的汽车逃跑,刘某乘出租车追赶。途遇路人陈某过马路,丙也未减速,将陈某撞成重伤。丙构成抢劫致人重伤

D.丁抢夺张某财物后逃跑,为阻止张某追赶,出于杀害故意向张某开枪射击。子弹未击中张某,但击中路人汪某,致其死亡。丁构成抢劫致人死亡

以上就是今天试题分享的全部内容了,不知道对小伙伴们有没有帮助。如果还想要了解更多考试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因抢劫罪和绑架罪被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对甲的减刑,应由其服刑地高级法院作出裁定
B.乙因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被报请减刑的,法院应通知乙参加减刑庭审
C.丙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丙的假释,可书面审理,但必须提讯丙
D.丁因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对丁的减刑,可聘请律师到庭发表意见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减刑、假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1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故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机关及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参加庭审。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通知证明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证人,公示期间提出不同意见的人,以及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其他人员参加庭审。”乙属于被报请减刑的人,因此是“应当”通知参加,而非“可以”,故B正确,根据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减刑程序不允许律师到庭发表意见。故D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五)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及其他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丙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受贿罪属于职务犯罪,因此其假释应当开庭审理。故C错误。本题选B。

王某因偷开他人机动车辆,被甲市乙县丙乡派出所处以罚款500元,王某不服,准备提起行政复议。他可向下列哪些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A.甲市公安局 B.乙县公安局
C.乙县政府 D.丙乡政府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对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的管辖问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的规定,对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所属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乡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权以自己名义作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因此,BC项是正确答案。

下列关于物权的保护方式,表述错误的是:()

A:确认所有权只能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并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B:当事人请求恢复原状不仅要在实际上可能,而且要在经济上合理
C:物权人请求返还原物的,请求返还的物应当是特定物而非种类物
D:在物权受到侵害时,应当首先考虑运用物权的保护方法
答案:B
解析:
物权最基本的保护方法包括:确认所有权、恢复原状、返还原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其中,请求确认所有权是在财产的归属、内容问题发生争议而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时候,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所有权。确认所有权只能向法院提出,并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故A选项正确。B选项中要求经济上合理是不正确的,因为对于一些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对于特定的当事人来说,可能非常重要,此时即使恢复原状在经济上不合理,但对于充分保护所有人的权益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因此对于特殊纪念意义物品,所有权人要求恢复原状的,侵害人就应当恢复财产的原状,而不能只强调经济上的合理性,B选项错误,当选。物权人请求返还原物的,返还的物应当是特定物而不能是种类物。所谓特定物是指具有单独特征而不能以其他物代替的物;所谓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特征,可以用品种、规格或度量衡加以确定的物。对于种类物,如人民币,权利人不能要求返还原物,而只能要求赔偿损失或请求返还同种类的物。故C选项正确。物权的保护方式主要包括确认所有权、恢复原状、返还原物、排除妨碍等,债权的保护方法主要包括赔偿损失。两种保护方法的构成要件不同,在物权受到侵害后,应当首先考虑运用物权的保护方法,在物权的保护方法不适用或不能充分保障物权人的权利时,才考虑债权的保护方法。因此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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