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模拟试题(2020-10-24)

发布时间:2020-10-2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的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2014年7月1日,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签订了《个人最高额抵押协议》,张某将其房屋抵押给乙公司,担保甲公司在一周前所欠乙公司货款300万元,最高债权额400万元,并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登记,债权确定期间为2014年7月2日到2015年7月1日。债权确定期间内,甲公司因从乙公司分批次进货,又欠乙公司100万元。甲公司未还款。关于有抵押担保的债权额和抵押权期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债权额为100万元

B.债权额为400万元

C.抵押权期间为1年

D.抵押权期间为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

【考点】最高额抵押权的设立;抵押权期间

【答案】BD

【解析】《物权法》第二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故债权额为之前欠的300万元加之后欠的100万元共400万元。A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选。

《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C项错误,不当选。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BD。

2.下列哪些情形下权利人可以行使留置权?

A.张某为王某送货,约定货物送到后一周内支付运费。张某在货物运到后立刻要求王某支付运费被拒绝,张某可留置部分货物

B.刘某把房屋租给方某,方某退租搬离时尚有部分租金未付,刘某可留置方某部分家具

C.何某将丁某的行李存放在火车站小件寄存处,后丁某取行李时认为寄存费过高而拒绝支付,寄存处可留置该行李

D.甲公司加工乙公司的机器零件,约定先付费后加工。付费和加工均已完成,但乙公司尚欠甲公司借款,甲公司可留置机器零件

【考点】留置权

【答案】CD

【解析】《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张某与王某约定货物送到后一周内支付运费,而张某在货物运到后立刻要求王某支付运费,因债务并未到期,张某不可行使留置权。A项错误,不当选。

承租人的家具属于承租人所有,出租人并未合法占有承租人的家具,且出租人与承租人的争议点在于租金而非家具。因此,刘某占有方某的家具与二人的租金争议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不能适用留置权规则。B项错误,不当选。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寄存处可以行使留置权。C项正确,当选。

《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虽然甲、乙之间加工承揽合同与借款合同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甲、乙属于企业,企业留置权可以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CD。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共用题干

甲国在其国内法中规定其领海和毗连区的宽度均为12海里。则下列几个选项中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从其领海基线算起24海里宽的海域,均属于甲国的领海范围
B、甲国在其毗连区可行使的管制仅限于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事项
C、来自某疫区的一艘外国商船正在驶往甲国某港口途中,在其未进入甲国领海之前,甲国不能对其采取检疫措施
D、甲国对正在其毗连区上空飞行的飞机可以行使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事项的管制
答案:A,C,D
解析:
领海属于一国的国家领土的一部分,领海水体及其上空和底土都处于沿海国的主权管辖和支配范围之下,因此甲国无权在乙国领海的底土铺设海底电缆。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既不同于领海也不同于公海,沿海国对于专属经济区不拥有领土主权,只享有公约规定的某些主权权利。其他国家在这个区域内享有航行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以及与此有关的其他合法活动的权利。甲国可以在丙国专属经济区内铺设海底电缆。大陆架也不属于沿海国的领土范围。所有国家均有权在其他国家的大陆架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但其线路的划定须经沿海国同意,并应顾及现有电缆和管道,不得加以损害。在征得丁国同意的前提下,甲国有权在其大陆架铺设海底电缆。公海是指内海、领海、专属经济区、群岛水域之外的全部海域。作为国际习惯法规则的公海自由原则是构成公海法律制度的基础。1982年《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自由包括六项,即航行自由、飞越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捕鱼自由、建造人工岛屿和设施的自由、科学研究自由。所有国家都有权在公海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在铺设时,不应影响其他国家已经铺设的电缆和管道,包括其正常使用和维修。如果因铺设海底电缆或管道使他国的电缆或管道受到损害,则应承担赔偿责任。本题应选择A项。
根据《海洋法公约》的规定,领海是一国领海基线以外不大于12海里宽度的海水带,毗连区是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4海里,在领海以外毗邻领海的海水带。从题干可知,甲国领海的范围为从领海基线量起至12海里的海域,其毗连区为领海外至从领海基线量起24海里的海域。A项错误。毗连区不是国家领土,国家对毗连区不享有主权,只是在毗连区范围内行使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方面的管制措施。故而B项正确。C项中的检疫措施属于卫生方面的管制措施,甲国有权在其毗连区范围内进行,因而C项错误。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对于毗连区的管制是不包括其上空的,故而D项错误。
专属经济区制度和大陆架制度是各自独立的,又是密切联系的。首先,正如A项所表述的那样,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利的依据是不同的。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依据它对大陆架的占领或宣布,而是根据存在的事实;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则不同,除非沿海国宣布对专属经济区的主张,否则,这部分海域仍是公海。其次,二者的范围有所不同。根据《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专属经济区的范围从领海基线起不得超过200海里。大陆架的范围是沿海国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领海基线量起到大陆边外缘的距离不足200海里,则扩展至200海里;如果超过200海里,则不得超出从领海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超出2500米等深线100海里。因此,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在200海里内是一个重叠区域。而200海里是专属经济区的最大宽度,却是大陆架的最小宽度。B项正确。最后,沿海国在这两个区域内的权利和义务不同。沿海国拥有以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自然资源(不论为生物或非生物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关于在该区域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的主权权利。而沿海国对大陆架所享有的权利是以勘探开发为目的,对其矿物和非生物资源所享有的主权权利。C项正确。D项错误,因为大陆架是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其性质也不属于沿海国领土。
过境通行制度所适用的海峡比较多,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所有国家的船舶和飞机在公海和专属经济区一部分和公海及专属经济区另一部分之间的国际航行海峡中,都享有过境通行的权利。过境通行是专为连续不停和迅速通过目的而进行的自由航行和飞越,也包括以合法地自海峡沿岸国驶入驶出为目的的通过。过境通行应毫不迟疑地迅速通过;禁止非法使用武力或威胁;除因不可抗力或遇难外,不得从事其通过所通常附带发生活动以外的任何活动;不得进行任何研究或测量活动;并应遵守船舶、航空及无线电有关的国际规则,遵守沿岸国有关防止捕鱼、防污、航行安全、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等法律和规章。海峡的过境通行制度是对有关沿岸国主权的某种限制,但它不改变海峡水域的法律地位,不影响沿岸国其他方面的任何权利。
根据《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的有关规定,国家对其外空活动承担国际责任,并应保证本国活动的实施,符合国际法的规定。不论这种活动是其政府部门还是非政府实体从事。非政府实体的外空活动,应得到其他国家的批准和连续监督。所以A项错误。发射国的空间物体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地方,对另一发射国的空间物体造成损害,并因此对第三国或第三国的自然人或法人造成损害时:如果是在第三国的地球表面或对飞行中的飞机造成的,则前两国对第三国负绝对责任;如果是对地球表面以外的其他地方的第三国外空物体或所载人员财产造成损害的,则前两国依各自的过失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B项正确。发射国空间物体对于下列两种人员造成的损害不适用《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该国的国民以及在空间物体从发射至降落的任何阶段内参加操作的或者应发射国的邀请而留在紧接预定发射或回收区的外国公民。由此可知C项正确,D项错误。

里尔是甲国派驻乙国使馆的商务参赞,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里尔的职务可因下列哪些情形而终止?()
A.里尔的任期届满
B.甲国与乙国外交关系断绝
C.里尔被甲国召回
D.乙国要求甲国召回里尔

答案:A,B,C,D
解析:
。使馆人员的职务一般因派遣国与接受国断绝外交关系和暂时中断外交关系,或者因派遣国或接受国主体资格消失,以及因革命产生新政府等原因而终止。派遣国通知接受国其外交代表职务已经终止;接受国通知派遣国该国拒绝承认该外交代表为使馆人员,也会使其职务终止。ABCD正确。

甲开发商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拍卖取得一块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了乙开发商。为了开发楼盘,乙开发商从丙银行贷款,合同约定:从2010年到2015年共向丙银行贷款额度为5亿元,并用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置最高额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进行了抵押登记。为了开发该批楼盘,乙开发商与丁城建公司签订了工程合同。丁城建公司为了承建该批楼盘,请戊公司进行设计,并签订了设计合同。丁城建公司租赁了戊公司的大型吊车10台(每台价值50万元)。为了担保,丁城建公司的租金支付,分别由庚、辛进行保证担保。在楼盘开发过程中,乙开发商为了资金回笼,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辰、巳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乙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因房价上涨,又将该两套房屋分别与午、未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午办理了预告登记。因乙开发商不能向银行还款和不能向丁城建公司支付工程款而引起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就甲与政府部门的合同,甲、乙之间的转让合同以及甲、乙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甲自政府部门签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B.甲与政府部门的合同属于民事合同
C.乙与甲之间的合同属于买卖合同
D.乙取得该块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办理登记
答案:B,D
解析:
甲与政府部门所签订的合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11年)应为民事合同,A选项错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应以记载于土地使用权登记簿为准,而非以签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时为准,B选项正确。乙与甲之间的合同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而非买卖合同,C选项错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D。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是针对( )的划分。

A.单一人之债
B.多数人之债
C.选择之债
D.种类物之债
答案:B
解析:
知识点:债的分类。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是对多数人之债,依相互间形成的关系及权利义务的承担所作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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