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模拟试题(2020-10-24)

发布时间:2020-10-2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的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艘货船,份额分别为10%、20%、30%、40%。甲欲将其共有份额转让,戊愿意以50万元的价格购买,价款一次付清。关于甲的共有份额转让,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向戊转让其共有份额,须经乙、丙、丁同意

B.如乙、丙、丁均以同等条件主张优先购买权,则丁的主张应得到支持

C.如丙在法定期限内以50万元分期付款的方式要求购买该共有份额,应予支持

D.如甲改由向乙转让其共有份额,丙、丁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考点】按份共有

【答案】ABCD

【解析】《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即按份共有人有权转让其共有份额,无须其他共有人同意。A项错误,当选。

《物权法解释(一)》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请求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共有份额的,应予支持”。《物权法解释(一)》第十四条规定,“两个以上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且协商不成时,请求按照转让时各自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予支持”。两个以上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且协商不成时,可按各自份额比例购买,并非由份额大者享有优先购买权。B项错误,当选。

《物权法解释(一)》第十条规定,“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所称的‘同等条件’,应当综合共有份额的转让价格、价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确定”。丙提出的价格相同,但分期付款,则不构成同等条件。C项错误,当选。

《物权法解释(一)》第十三条规定,“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D项错误,当选。

故本题选ABCD。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甲偶然发现某乙所开小轿车正是自己几天前失窃的小轿车,即强行夺取。某乙奋起反抗,两人打斗起来。某乙不敌某甲,落荒而逃。某甲将车开回家后,发现该车并非是自己丢失的那辆。后来,某乙找到某甲索要该车,某甲拒不交还。对某甲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侵占罪
C:构成抢劫罪
D:构成盗窃罪
答案:B
解析:
【考点】侵占罪。详解: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侵占物主的财物,其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本题中,某甲小轿车失窃后,其主观上以为某乙的那辆小轿车是自己的而抢回,从而使该车脱离原车主的控制,此行为不认为是犯罪。某甲事后知道不是自己的那辆小轿车应将车返回,但其拒不交还,其行为构成侵占罪。因此,ACD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某村通过修订村规民约改变“男尊女卑”、“男娶女嫁”的老习惯、老传统,创造出“女娶男”的婚礼形式,以解决上门女婿的村民待遇问题。关于村规民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是完善村民自治、建设基层法治社会的有力抓手
B.是乡村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媒介,有助于在村民中培育规则意识
C.具有“移风易俗”功能,既传承老传统,也创造新风尚
D.可直接作为法院裁判上门女婿的村民待遇纠纷案件的法律依据
答案:A,B,C
解析:
村规民约是村民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村实际共同商议制定的,并要求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综合性行为规范,不能直接作为法院裁判上门女婿的村民待遇纠纷案件的法律依据。

甲向乙借款若干,借期一年,甲将其所有的一幅名画出质于乙。数月后乙为了向丙借款,未经甲同意将该画出质于丙。丙直接将该画置于地下室,经过一个夏天受潮而损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未经甲同意,所以丙不能取得质权
B.就画的损害,甲可请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C.就画的损害,甲可请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D.设该画由于遭雷击起火焚毁,甲可以请求乙赔偿,但不得请求丙赔偿

答案:B,C,D
解析:

甲于2005年3月5日向乙借款10万元,由丙作为一般保证人。三方约定:甲应于2006年3月5日之前偿还该借款。若本案中的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间至2006年2月1日,则丙承担保证责任期间应至()。

A.2006年2月1日
B.2006年3月5日
C.2006年6月5日
D.2006年9月5日
答案:D
解析:
根据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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