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如何迅速搜索相关法条

发布时间:2021-11-12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考生注意了!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在11月21举行,考试属于开卷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版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可以在答题计算机上就行查阅。但是法条很多,要怎么样才可以最快速度的找到需要的法条呢?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法考主观题考试迅速搜索到相关法条的方法。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是在11月21日上午9:00-下午13:00,考试共240分钟;考试科目包括了:习近平法制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了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和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主观题有设置选做题的,应试人员可选其一作答。

司法部提供电子法律法规是指在进行法考主观题考试时在机考界面开放【法律法规汇编】,其中包含了我国现行有效的基本法律及司法解释等,考生在答题时可以根据需要自行搜索查询法条。司法部官网目前已开放国家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计算机化考试模拟答题系统(主观卷)入口,大家可以随时进入法考主观题机考模拟系统熟悉操作。

考生考试时进入法考主观题机考【法律法规汇编】页面,点击【法律法规汇编】进入法条汇总搜索页面,法考主观题考试机考界面【法律法规汇编】搜索法条的方法和技巧如下:

1、如果明确知道法条名称,可以直接输入法条名称定位搜索。

注意:(1)只能精准搜索,如果输入法条简称是无法搜索到的;

(2)点击搜索框旁的图标,可以跳到下一个与关键词有关的法条位置。

2、如果记得章节名称,可以输入法条的章节名称搜索。

注意:(1)司法解释有分章节的话,也可以通过章节名称搜索;

(2)章节名称搜索时,需要精准。

3、法条较长或记不住的法条,可以记一些重点章节名称,通过章节定位搜索法条。

4、很多司法解释没有章节可以搜索定位,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名称关键词或者查找相邻的法律来搜索定位想要的法条。

熟悉运用好【法律法规汇编】定位搜索功能,可以让你在考试时如虎添翼。

好了,今天就分享这些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预祝大家可以通过考试。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持续更新相关资讯,欢迎大家多多关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全货物的表述正确的是?


A.买方保全货物的条件一般是买方已接收了货物,但打算退货
B.卖方没有保全货物的责任
C.有义务采取措施以保全货物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将货物寄放于第三方的仓库,由对方承担费用,但该费用应合理
D.对易于迅速变坏的货物或保全会发生不合理费用的货物,可以出售货物,并应将出售货物的打算在可能的范围内通知对方,出售货物的一方可从出售货物的价款中扣除保全货物和销售货物发生的合理费用

答案:A,C,D
解析:

关于再审裁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部分当事人到庭并达成调解协议,未作书面表示的,调解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判决主文中予以确认
B.已再审案件,再审法院发现原判决虽理由有瑕疵但判决结果正确,遂对原判予以维持
C.依照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对维持原生效裁判的裁判只能申请再审一次
D.丁再审案件,当事人在审理中增加新的诉讼请求,再审法院本着一次解决纠纷原则对该新请求予以判决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412条的规定,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407条第1款的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应当在再审判决、裁定中纠正瑕疵后予以维持,B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383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法院不予受理,C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405条第1款的规定,D项错误。

甲公司的一批货物交给乙公司仓储。乙公司因急缺资金,便擅自将该批货物出卖给丙公司并交付,丙公司支付了全部价款。后来丙公司发现乙公司提供的质检报告是伪造的,并且货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之标准,遂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买卖合同并主张相互返还财产。法院经审理,判决撤销合同并判决双方相互返还财产。判决生效后,因为乙公司无力偿还货款,丙公司未退还货物。此时,甲公司发现货物已经被乙公司无权处分,主张受让人丙返还货物。丙则主张自己对于货物构成善意取得。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3题:

A.乙、丙之间买卖合同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
B.乙、丙之间买卖合同因无权处分而效力待定
C.因为存在欺诈,合同具有瑕疵,丙单方通知乙可撤销合同
D.丙可以选择主张乙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D
解析:
乙将甲的货物卖给丙的行为是无权处分。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基于无权处分的瑕疵,不能仅仅因为乙是无权处分得出买卖合同本身无效的结论,这意味着,买卖合同即便在无权处分的情形下,依然是有效的。基于可撤销的瑕疵分析,虽然存在欺诈行为,但撤销之前,合同有效,故A正确,B错误。《民法总则》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乙、丙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乙使用了伪造的质检报告,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因此被欺诈人丙享有撤销合同的权利,丙可以在知道欺诈的事由之日起1年内主张撤销合同,但应当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行使撤销权,不是单方通知,因此C错误。由于乙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约定,明显构成违约,因此丙也可以选择主张乙承担违约责任,D正确。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