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宪法》模拟试题(2020-07-31)

发布时间:2020-07-31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好多小伙伴都已经在积极备考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宪法》的模拟试题,需要了解的就来看看吧!

1. 下列有关我国国家性质的论述,哪些是正确的

A.我国的国家性质即指我国的国体. 也即指我国的阶级本质

B.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C.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

D.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都以工农联盟为阶级基础

【参考答案】ABCD

2. 下列选项中哪些不属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职能?

A.起草法规

B.批准国家预算

C.听取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D.罢免国家副主席

【参考答案】ABD

3.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二者共同点有哪些?

A.领导力量

B.阶级基础

C.具体任务

D.历史使命

【参考答案】ABD

4. 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下列关于多党合作制度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基本活动准则

B.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C.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D.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参考答案】ABCD

5. 在宪法中,国体是指:

A.国家的性质

B.国家的阶级本质

C.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D.国家的根本制度

【参考答案】ABC

6. 依照我国宪法规定,可以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有哪些?

A.森林、草原

B.荒地、滩涂

C.矿藏、水流

D.山岭

【参考答案】ABD

7. 根据《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 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实施何种管理措施?

A.引导

B.监督

C.帮助

D.指导

【参考答案】AB

8. 根据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的公民合法财产主要指下列哪些?

A.法的收入、储蓄

B.合法的土地、房屋

C.合法的房屋和交通工具、债券、股票

D.依法继承的私有财产

【参考答案】ACD

9. 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宪法》修正案中不断得到补充和完善,现已被《宪法》确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它包括以下所述几种方式?

A.公有制经济

B.非公有制经济

C.私营经济

D.个体经济

【参考答案】AB

10. 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是:

A.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发展的基础

B.精神文明是完全脱离物质文明而发展的

C.精神文明对物质文明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D.精神文明的发展是物质文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参考答案】AC

以上就是今天试题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小伙伴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在中国境内应当按行政区划设立
B.经地方政府批准即可设立
C.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D.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70%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 A、B项:《商业银行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据此,A、B两项错误,当选。
据此,C项正确,不当选。
C项:《商业银行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D项:《商业银行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百分之六十。”据此,D项错误,当选。

武昌起义爆发后,清王朝于1911年11月3日公布了《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关于该宪法性文件,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缩小了皇帝的权力
B.扩大了人民的权利
C.扩大了议会的权力
D.扩大了总理的权力
答案:B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十九信条”在形式上被迫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大了议会和总理的权力,但仍强调皇权至上,且对人民权利只字未提。故B项说法错误。

王某故意伤害一案,下列哪些人不得作为其辩护人?( )
A.王某在公安局任科长的哥哥
B.王某在本市人大常委会任职的朋友
C.被害人李某的债务人方某,现为律师
D.王某的叔叔,外籍华人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担任刑事辩护人的条件以及刑 事诉讼中近亲属的概念与范围。《刑诉解释》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茨;(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 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 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刑事诉讼法》第106条对“近亲属”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的限定,指夫、 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根据上述规定,王某的哥哥虽属于不许担任辩护人的现职人员,但由于是王某的近亲属,因而可以担任辩护人,据此,A不选。 王某在本市人大常委会任职的朋友不属于禁止担任辩护人的人员之列,也可以担任辩护人,据此,B亦不选。 方某属于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之人,不能担任辩护人;王某的叔叔属于外国人且不是王某的近亲属,也不能担任辩护人。因此,C、D皆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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