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选择模拟题精选(26)

发布时间:2020-08-20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有在复习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考的选择题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下列关于中国古代法制史的表述,说法正确的是:

A.郑国子产铸刑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是当时封建立法的全面总结,其盗、贼、网、捕、杂、具的体例内容为后世奠基

B.晋国大夫叔向曾写道:“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打破这一局面的是晋国赵鞅把前任执政范宣子所编刑书正式铸于鼎上

C.秦律在处罚侵犯财产罪上共犯较个犯罪处罚从重,集团犯罪(10人以上)较一般犯罪处罚从重

D.《北齐律》充实了刑法总则,精炼了刑法分则,规定“重罪十条”和“准五服制罪”制度

【考点】中国古代法制史

【答案】D。解析:郑国子产铸刑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典的活动。《法经》是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是当时封建立法的全面总结,其盗、贼、网、捕、杂、具的体例内容为后世奠基。A项错误,不当选。

晋国大夫叔向曾写道:“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其中的“不为刑辟”是指不公布成文法,打破这一局面的是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晋国赵鞅“铸刑鼎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B项错误,不当选。

秦律在处罚侵犯财产罪上共犯较个犯罪处罚从重,集团犯罪(5人以上)较一般犯罪处罚从重。人数是5人而非10人。C项错误,不当选。

《北齐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精炼了刑法分则,使其成为11篇。《北齐律》首次规定“重罪十条”,把“重罪十条”置于律首,作为严厉打击的对象,增加了法律的威慑力量。《晋律》与《北齐律》中相继确立“准五服制罪”制度。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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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改变或者撤销法律、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下列哪一选项符合《立法法》的规定?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相关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C、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D、授权机关有权改变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
答案:B
解析:
【考点】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主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详解】根据《立法法》第88条第(一)项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66条第2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见,A项错在“有权改变”。根据第88条第(五)项的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可见C项错在“有权改变”。根据第88条第(七)项的规定,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可见D项亦错在“有权改变”。根据第88条第(四)项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陷阱】我国宪法规定了一整套自上而下的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体系,几个比较细的地方应予注意。一是全国人大对其常委会作出的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改变或撤销,注意是两个;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只有权撤销而不能改变;三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也只能撤销,不可改变;四是国务院对各部委及地方各级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既有权撤销又有权改变,它们之间是一种领导关系。

我国宪法第六至十八条对经济制度作了专门规定。关于《宪法修正案》就我国经济制度规定所作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B、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C、除第九、十二、十八条外,其他各条都进行过修改
D、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答案:B,C,D
解析:
【考点】现行宪法的修改【详解】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虽然是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十三条的内容,但不属于经济制度,A选项错误。1993年宪法修正案第七条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B选项正确。宪法第六至十八条中,1988年宪法修正案对第十、十一条进行了修改,1993年宪法修正案对第七、八、十五、十六、十七条进行了修改,1999年宪法修正案对第六、八、十一条进行了修改,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第十、十一、十三、十四条进行了修改,除第九、十二、十八条外,其他各条都进行过修改,C选项正确。1999年第十五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D选项正确。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A.两国建交,领事关系亦相应建立,不须另有协议
B.两国建立领事关系也就意味着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
C.外交关系断绝即意味着断绝领事关系
D.除另有声明,两国建交即意味着两国同意建立领事关系

答案:D
解析: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两国建立外交关系,除非有特别声明,即意味着同意建立领事关系;而两国如果断绝外交关系,并不当然地断绝领事关系。正确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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