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9)

发布时间:2020-09-09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城乡规划的种类?

A.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B.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C.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D.修建性详细规划分为建设用地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城乡规划的制定。

《城乡规划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据此规定可知,D项不选。

2.关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时适用的《房地产管理法》特殊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B.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可以决定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也可以允许其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C.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受让方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D.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受让方应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费,转让方应当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房地产交易制度。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根据上述规定,D项错误,ABC项正确。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对你们有一定的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以下属于国际私法的先决问题的是、()

A、在涉外离婚案件中,判断夫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的问题
B、在涉外债权案件中,判断是合同之债还是侵权行为之债的问题
C、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判断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继承关系是否有效成立的问题
D、在确定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的案件中,判断再婚者与前夫或前妻是否已离婚的问题
答案:A,C,D
解析:
【考点】先决问题。详解:先决问题也称附带问题,是主要问题的对称,是指涉外民事案件(即主要问题)的处理必须以解决另外一个问题为前提,该另外问题就是先决问题或附带问题。先决问题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主要问题依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外国法作准据法;(2)该先决问题本身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可以作为单独一项问题向法院提出,并且它有自己的冲突规范可以适用;(3)在确定该先决问题的准据法时,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和解决主要问题的准据法所属国的冲突规范不同,导致不同的判决结果。B项是识别问题,除此之外均是先决问题。是解决主要问题的前提。

甲乙丙三国均为南极地区相关条约缔约国。甲国在加入条约前,曾对南极地区的某区域提出过领土要求。乙国在成为条约缔约国后,在南极建立了常年考察站。丙国利用自己靠近南极的地理优势,准备在南极大规模开发旅游。根据《南极条约》和相关制度,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甲国加入条约意味着其放弃或否定了对南极的领土要求
B.甲国成为条约缔约国,表明其他缔约国对甲国主张南极领土权利的确认
C.乙国上述在南极地区的活动,并不构成对南极地区提出领土主张的支持和证据
D.丙国旅游开发不得对南极环境系统造成破坏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南极条约》的相关规定AB项,解决本题的关键是要掌握《南极条约》的基本宗旨:冻结各国对南极的领土主张,保护南极为全人类利益的和平利用。《南极条约》冻结对南极的领土要求,包括对南极领土不得提出新的要求或扩大现有要求。《南极条约》不构成对任何现有的对南极领土主张的支持或否定。所以A、B错误。
C项,条约有效期内进行的任何活动也不构成主张支持或否定对南极领土要求的基础。所以,C正确。
D项,《南极公约》保护南极的环境和资源,在南极进行的任何活动不得破坏南极的环境或生态。所以,D正确。

下列哪些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004年)

A.林某曾与李某同居3年,二人分手时产生纠纷,林某起诉李某,要求赔偿“青春费”5万元
B.甲诉乙离婚,法院于2004年3月判决不准离婚;2004年7月乙起诉甲,请求离婚
C.陈某下落不明3年,其丈夫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
D.甲村民想承包本村鱼塘.故起诉乙村民.请求判决解除乙村民与本村的鱼塘承包合同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起诉条件。A选项中,不论原告的请求实体上应否获得法律的支持,只要原告提出了具体的诉讼请求,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应当受理,即只要原告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就可以起诉,其请求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是实体审理需要解决的问题,在起诉与受理时在所不问;B选项中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原告在6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本案虽然在6个月内,且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但是被告起诉,法院应当受理:C选项中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D选项中乙村民与本村的鱼塘承包合同的实体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是乙村民和本村,即乙村民和本村为本案适格当事人,而甲村民并非本案适格当事人,即本案原告不适格,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不予受理。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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