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4)

发布时间:2020-09-04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的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关于国际争端解决方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乙两国就界河使用发生纠纷,丙国为支持甲国可出面进行武装干涉

B.甲乙两国发生边界争端,丙国总统可出面进行调停

C.甲乙两国可书面协议将两国的专属经济区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对此争端拥有管辖权

D.国际法院可就国际争端解决提出咨询意见,该意见具有法律拘束力

【答案】BC

【解析】本题主要考察国际争端的解决。

A选项,国际争端应当和平解决,第三国实施武装干涉违反了国际法原则。A项错误。

B选项,为促进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第三方可以调停人的身份,就争端的解决提出方案,并直接参加或主持谈判,以协助争端解决。B项正确。

C选项,对任何争端,当事国都可以在争端发生后,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对此争端获得管辖权。C项正确。

D选项,国际法院可就国际争端解决提出咨询意见,但该意见没有法律拘束力。D项错误。

2.下列哪一选项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均明文禁止的行为?

A.甲省政府规定,凡外省生产的汽车,必须经过本省交管部门的技术安全认证,领取省内销售许可证以后,方可在本省市场销售

B.乙省政府决定,在进出本省的交通要道设置关卡,阻止本省生产的猪肉运往外省

C.丙省政府规定,省内各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公务接待等活动时需要消费香烟的,只能选用本省生产的“金丝雀”牌香烟,否则财政不予报销

D.丁省政府规定,外省生产的化肥和农药在本省销售的,一律按销售额加收15%的环保附加费

【答案】B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垄断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反垄断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实施下列行为,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

(一)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

(二)对外地商品规定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者对外地商品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施,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三)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行政许可,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四)设置关卡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阻碍外地商品进入或者本地商品运出;

(五)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的其他行为。

A选项,甲省政府的规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没有被明文禁止。A项错误。

B选项,乙省政府的决定属于地区封锁行为,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二款和《反垄断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中均被明文禁止。B项正确。

C选项,丙省政府的规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中被明文禁止,在《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中被明文禁止。

《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D选项,丁省政府的规定在《反垄断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中被明文禁止,但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没有被明文禁止。D项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历年真题,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美国宏光公司与中国通达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通达公司在其住所地中国广州为宏光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发生纠纷由中国法院管辖。后双方因该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法院处理此纠纷应当适用的法律,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如果宏光公司和通达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依据美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如果美国法律未作规定,则直接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B、如果宏光公司和通达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不再适用美国法而以法院地法为准据法
C、宏光公司和通达公司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必须在法院开庭审理前作出
D、如果宏光公司和通达公司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应当适用的法律,但均援引英国的法律且未提出适用异议,应视为双方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
答案:A,B,C
解析:
【考点】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详解:《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据此,如果宏光公司和通达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故AB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但均援引同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应当视为当事人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之中简易程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简易程序必须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结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必须一次开庭审结
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必须当庭宣判
D: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都不能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所以选项A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3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第27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所以选项BC错误。根据同法第2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所以选项D错误。

孙明与周大风自小就是好朋友。孙明为人老实,性格内向:周大风很是机灵,颇有经济头脑。改革开放以来,各大、中、小城市都致力于规划建设,改善市容。周大风看到建材市场前景很好,就约孙明一起做建材生意。由于两人齐心合力,勤奋吃苦,加之机会好,开始几趟生意都很不错,赚了不少钱。但随着市场形势变化,又加上竞争激烈,状况越来越差。为此,两人不但没赚钱,反而欠了不少债。周父认为孙明没有头脑,连累了他儿子,对孙明时有怨言,坚决不让其儿子再和孙明合作。孙明从此没有了着落,又欠了许多债,心中异常苦闷。一日借酒消愁,思前想后,觉得今日落到如此地步,都怪周父不好,越想越气,于是怒从心生,趁着酒意拿了一把匕首要找周父算账。孙明来到周家,恰逢周父从房中出来,孙明上前举刀便砍,周父慌忙闪避,大呼救命,周家人闻声赶来,搏斗中,周父手被划伤,孙明见状,赶紧逃走。周父到县公安局控告后,公安局认为后果影响极小,孙明的行为显著轻微,不予受理。周父遂向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认为县公安局的不立案理由成立,也没有受理。周父气愤至极,引起心脏病发作,抢救无效死亡。周大风之母杨某又向人民法院提起控告。


周父死后,下列哪些人可以提起诉讼?( )查看材料

A.杨某
B.周大风
C.周父所在的单位
D.周大风的妹妹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自诉的受理。《刑事诉讼法》第114条规定,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相关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当今世界各宪政国家,大多制定了成文宪法典,请问下列选项中哪一项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A. 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B. 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
C. 1791年法国《宪法》
D. 1215年英国《自由大宪章》

答案:A
解析:
。美国《宪法》制定于1787年,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B项的《权利法案》和D项的《自由大宪章》均出自英国,前者颁行于1689年,后者颁行于1215年,但两者均属于英国不成文宪法的组成部分,其本身并不是成文宪法。1791年的法国《宪法》是欧洲第一部成文宪法,比美国宪法颁布时间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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