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2)

发布时间:2020-09-02


报考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1.甲(15周岁)求乙(16周岁)为其抢夺作接应,乙同意。某夜,甲抢夺被害人的手提包(内有1万元现金),将包扔给乙,然后吸引被害人跑开。乙害怕坐牢,将包扔在草丛中,独自离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抢夺罪

B.甲与乙构成抢夺罪的共犯

C.乙不构成抢夺罪的间接正犯

D.乙成立抢夺罪的中止犯

【答案】D

【考点】共同犯罪

【解析】

A选项正确。根据《刑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抢夺罪。

B选项是否正确,值得商榷。从欧陆三要件来说,B选项的说法是可以成立的,即甲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抢夺行为时,乙客观上提供了帮助,二人有抢夺的共同行为,构成共犯,只是甲因为其责任年龄,不具有可责性。但在中国共犯语境下,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在中国,一个人被视为共犯,其前提是他已成立犯罪。而在我国语境中,一个人犯罪,就意味着他同时具备犯罪的四个要件,其中就包括主体要件,就意味着他已达到相应的刑事责任年龄。如果一个人不成立犯罪,他是不能被称为共犯的。

C选项正确。是乙为甲的抢夺提供帮助,其不是抢夺罪的间接正犯。

D选项错误。乙在抢夺罪既遂后抛弃赃物的,不能成立中止。答案为D。

2.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为劫财将陶某打成重伤,陶某拼死反抗。张某路过,帮甲掏出陶某随身财物。2人构成共犯,均须对陶某的重伤结果负责

B.乙明知黄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仍按黄某要求为其收取毒品原植物的种子。2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共犯

C.丙明知李某低价销售的汽车系盗窃所得,仍向李某购买该汽车。2人之间存在共犯关系

D.丁系国家机关负责人,召集领导层开会,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全体职工。丁和职工之间存在共犯关系

【答案】B

【考点】共同犯罪的认定

【解析】

A选项错误。张某中途加入,与甲成立共同犯罪,属于承继的共犯,但张某仅对其参与后造成的结果负责,重伤结果只能由甲负责。

B选项正确。根据2012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7条第2款的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种植”,包括“收取种子”行为。因此,乙和黄某之间成立共同犯罪。

C选项错误。丙事先与李某无通谋,并不成立盗窃罪的共犯,只是事后提供帮助,丙单独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D选项错误。私分国有资产罪是单位犯罪,并采取单罚制,只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普通职工不构成该罪,不成立共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历年真题,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专门人民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专门人民法院是设在特定部门或针对特定案件而设立,受理与设立部门相关的专业性案件的法院
B、军事法院负责审判军事人员犯罪的刑事案件,军事法院的基层法院设在师级
C、海事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最高法院管辖
D、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只设基层法院
答案:A
解析:
【考点】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详解】专门人民法院是我国统一审判体系——人民法院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农垦法院、石油法院等。军事法院是基于军队的体制和作战任务的特殊性而设立的,其具体任务是通过审判危害国家与损害国防力量的犯罪分子,保卫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法制和军队秩序,巩固部队战斗力,维护军人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打击敌人,惩治犯罪和保护人民,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是军事法院的基本职能。军事法院分设三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各大军区、军兵种级单位的军事法院;兵团和军级单位的军事法院。可见,B项错误。海事法院管辖第一审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不受理刑事案件和其他民事案件。各海事法院判决或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可见C项错误。铁路运输法院分设两级,即铁路管理局中级铁路运输法院和铁路管理分局基层铁路运输法院。中级铁路运输法院的审判活动受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监督。森林法院的任务是保护森林,审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严重责任事故案件及涉外案件。基层森林法院一般设置在某些特定林区的一些林业局(包括木材水运局)的所在地;在地区(盟)林业管理局所在地或国有森林集中连片地区设立森林中级法院。可见D项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应当是A项。

某人民法院审理必要共同原告杨绪、张影,以及被告李若之间的遗产继承一案,三人为他们的母亲去世后留下的300万美金巨额遗产各执己见,对簿公堂。关于此案诉讼标的的说法,错误的是:()

A:本案的诉讼标的是遗产分割这一财产关系
B:300万美金的巨额遗产是本案诉讼请求之标的物
C:由于原告杨绪和张影是必要共同原告,因此他们的诉讼标的是相同的
D:由于3名当事人各自主张自己应当得到的数额是不同的,所以他们之间的诉讼标的和标的物应该各自不同,这体现在他们各自的诉讼请求里面
答案:D
解析:
【考点】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详解:诉讼标的,是指诉讼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因此请求人民法院对之作出判决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它是一种实体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就比如本案的遗产继承这一法律关系。它与诉讼标的物不同:标的物是本案诉讼标的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也就是这300万美金的巨额遗产,每桩案件都会有自己的诉讼标的,正是后者决定了案件的性质,但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有标的物,因此,A、B项正确。必要共同诉讼的特点就在于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之间具有同一个诉讼标的,故C项正确。本案中虽然三人的诉讼请求金额不同,但是诉讼标的都是遗产继承关系;标的物都指向的是300万美金。因此,D项明显错误。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强奸罪?( )

A.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奸淫妇女的
B.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的
C.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
D.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强奸罪的具体适用。《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236条强奸罪、第266条诈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国沈阳某进出口公司电告法国某贸易公司,以FOB(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为条件出 售一批服装,信用证付款。广州公司将货物装上“玛 丽”号轮船,整批货物分装在三个集装箱中(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受《海牙规则》调整)。当承运船舶在海上航行时,由于船员疏忽,船上发生火灾,其中一个集装箱火焚毁,其余两个则完好无损。货物运至马赛,法国公司以货物受损为由拒绝接收货物,并向广州公司提出索赔。有关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对于集装箱被火焚毁造成的服装受损,沈阳公司应承担合同不符的责任

B.对本案货物损失,法国公司可向沈阳公司索赔

C.承运人应对本案货物损失负责

D.法国公司没有理由以货物受损为由要求开证行拒付货款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贸易支付____与风险的关系。A错,火灾是运输途中遇到的风险,不属于卖方的责任。B涉及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和卖方的交货义务,本案卖方完成交货义务,FOB术语货物风险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后转移,所以买方无权向卖方索赔,B 错。C涉及承运人的责任和免责,火灾属于承运人的免责事项,C错。D对,货物受损不是拒付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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