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事业单位改革你了解多少?

发布时间:2019-07-18


事业单位改革触动几千万,甚至上亿中国人,触动一百多万个事业单位,这当中不仅仅需要改革者的胆量,需要顶层设计的周密,更需要我们的创新意识!

今天小编来和大家探讨牵扯事业单位前途和命运的两项改革:

20193月前全国省市县要求全面完成的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涉及到职能划转的事业单位,这主要是和政府机构改革相关,是随着政府行政机关职能划转,而随之改变。

 改革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也有近10年的时间了,到目前为止,2017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基本确定,大原则和方向也确定了,大多数地区完成了各地辖区内事业单位分类基础工作,除一些因职能划分不清而暂不分类的单位之外,其它事业单位是归行政类、生产经营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

高校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目前在试点保留事业单位属性,取消事业编制。在2020年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全部到位,因行业改革,目前部分事业单位已经改革完成。

 1.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

是指由国家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改革去向是全面改制为企业,推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这类事业单位的人员,在改革过程中,除部分管理人员因身份问题,会调整到其它事业单位任职外,其他人员会随单位改革全面推向市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基本结束,只剩下一部分长期由地方财政供养的行政辅助、后勤管理类单位。

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多使用自收自支类事业编制,对于自收自支类编制,有两种理解:

一种是正规的事业编制分类,由同级地方政府确定,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这类从2014年开始要求全部核减,用其它事业编制置换,一些省份已经完全取消。

另一种理解是因为由地方政府确定,因而随意扩大规模,不备案,属于自我消化类型,不被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承认,人员也多以临时人员或者比较复杂不正规的来源为主。

《机构编制法》即将出台,今后不再设立事业编制新类型,事业编制也由省统筹,自收自支类事业编制全面取消,不再被承认。要么置换,要么核减人员,没有第三条出路。

2.行政类事业单位:

是指行政监管类和行政辅助类,以及部分行政委托类事业单位,按照政策规定,其职能划归机关,今后不再设立行政类事业单位,但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基层行政机关单位数额限制较死,行政编制只减不增,本来行政编制就少,这几年还因为机构改革和控编减编取消了不少。

因而这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最终去向,是基本保持不变,只是今后不再增批该类事业单位。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是指由国家设立的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承担基础性公共服务职能、没有收费职权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去向是基本保持不变,是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影响最小的类型。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也是参公事业单位集中分布的类型,除过党群团机关之外,所有的参公事业单位,基本上都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但并非所有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都能够参公。除乡镇卫生院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基本上都是全额供给的地方财政拨款单位。

当然全额、差额是事业单位分类的另一种方式,和是否公益一类还是公益二类联系不大,也没有什么可比较的地方。

4.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是指有收费职能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其改革方向是:其职能如果能被社会或者市场所代替,将会被推向市场,参与公平竞争,如果职能不能被社会或者市场代替,将保留职能及单位,或者剥离后部分推向市场,不能或者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其职能部分转由其它公益类事业单位或者行政机关承担。

这部分事业单位主要是差额或者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集中的类型,改革力度较大,改革方式多样,要区别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其人员编制,该取消的取消,该改制的改制,但对于正式职工来讲,不会简单推向社会,一般都会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随职能调整到新的单位,年龄或者工龄符合条件的,可提前由社保部门接管。

公益二类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影响最大,也最难确定最终归属的单位,有保留的,有合并的,有整合的,有剥离的,有直接改企的。

好啦,今天的内容就是这样,祝大家生活愉快!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事业单位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摩擦性失业是指由于( )引起的失业。

A.经济衰退和萧条导致需求不足
B.市场信息不完全和工作变换
C.季节变化
D.产业结构变动
答案:B
解析:
在实际劳动力市场上,失业率总是围绕自然失业率波动,原因之一是工人寻找最适合自己的工作需要时间。由使工人与工作相匹配的过程所引起的失业即摩擦性失业,它是由于经济运行中各种因素的变化和劳动力市场的功能缺陷所造成的临时性失业。因此B项正确。

有一糊涂法官坚持要判某人有罪,其理由是该人不能证明自己无罪。以下哪项的论证手法与该法官的做法最为类似?(  )
A.哥德巴赫猜想是成立的,即每个大于6的偶数都可表示为两个素数之和。理由是:没有人能够使我们信服这样的偶数不能表示为两个素数之和
B.有人坚持托勒密的“地心说”,理由是:亚里士多德就是这么认为的
C.有人认为,天上星星的精确数目是9×101000颗,他对不同意这种说法的人说:“据说这是爱因斯坦说的,难道你比爱因斯坦还高明吗?那你为什么没有发明相对论?为什么你没有爱因斯坦那么大的名声?”
D.有人说小李是个品行不端的人,理由是:他的爸爸不是个好东西,爱沾花惹草

答案:A
解析:
“诉诸无知”是指以无知为论据而造成的谬误,题中该法官就是犯有“诉诸无知”的错误。A项犯有与该法官类似的“诉诸无知”的错误;B、c两项的错误是“诉诸权威”;D项的错误是“诉诸个人”和“推不出来”。

交警贾某在负责查处一起交通事故时,本应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由于贾某接受了行为人贿赂的人民币2.5 万元,他便大事化小,以行政处罚代替了刑事处罚。本案例中,贾某的行为应定性为()。

A、已构成放纵走私罪
B、已构成受贿罪
C、已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D、已构成受贿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
A 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 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题干中贾某是交警,故 不构成放纵走私罪。
B、C 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 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 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题干中的贾某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 取利益,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 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 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贾某在受贿后,以行政处罚代替了刑事处罚,构成了徇私舞弊不移交刑 事案件罪,B、C 项的罪名均正确但不全面。
D 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构成受贿罪和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三节、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受贿罪和渎职犯罪数罪并罚。”贾某同时构成了受贿罪和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故应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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