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省土地代理人考试的报名时间你还不知道吗?

发布时间:2021-05-19


关于202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报名的信息你了解多少?有想过要报考这个考试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分享贵州地区202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报名的条件及流程,感兴趣的就快来看看吧!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现将贵州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工作满4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2年;

(三)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博士学历(学位);

(六)取得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科门类其他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七)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考试报名

考生统一登录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进入“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一)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时间自2021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二)报名流程

1.新考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 注册用户 → 用户登录 → 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 选择考试科目与考点 → 确认报名信息 → 提交报名 → 查看报名预审结果 →缴纳考试费。

2.续考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 用户登录 → 完善基本信息和证明材料 → 选择考试科目与考点 → 确认报名信息 → 提交报名 → 查看报名预审结果 →缴纳考试费。

注意: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除个人联系方式外,所报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修改。

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贵州土地代理人考试报名的全部信息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土地代理人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国家曾经使用过(  )等方式获得土地所有权。

A.征购
B.征收
C.没收
D.征用
E.出让
答案:A,B,C,D
解析:
不同时期,国家曾经采取没收、征收、征购等多种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权。其中没收是指解放初期对地主及官僚资本土地所有权的剥夺;征收比较复杂,有两部分内容:一是指1982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施行前,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无偿地将公民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的措施;二是指1982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施行后,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措施,即2004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正之前的“征用”。征购是指1982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施行前,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有偿地征用集体或个人的土地的措施。

示范合同文本可以发挥多重作用,具体包括(  )。

A.督促合同当事人自觉把握自己的权利义务
B.有利于合同当事人通过比较,改变陋习和不自觉的违规、违法、违约行为
C.可以保护社会的弱势群体,避免其受到违反合同规则的恶意行为的损害
D.可以保证代理市场没有不诚信的行为
E.是政府管理机构与行业协会提升行业形象和宣传政府政策导向的有效手段
答案:A,B,C,E
解析:
示范合同文本可以发挥多重作用,具体包括:①既不干涉代理活动的正常运行,又可以将《合同法》的合同规则通过公开的途径进行示范,鼓励、督促合同当事人自觉把握自己的权利义务关系;②示范合同文本的推广,有利于合同当事人通过比较,改变陋习和不自觉的违规、违法、违约行为;③示范合同文本的推广,可以保护社会的弱势群体,避免其受到违反合同规则的恶意行为的损害;④示范合同文本也是政府管理机构与行业协会提升行业形象、维护消费者利益和宣传政府政策导向的有效手段。

下列财产中属于按份共有的是(  )。

A.合伙财产
B.夫妻共同财产
C.共同继承的财产
D.同寝室三名学生共同出资并按出资份额分享使用电脑的时间
答案:D
解析:
按份共有亦称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共有人,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共有人虽拥有一定份额,对共有物按份额享有所有权,但其权利及于共有物全部。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