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3月1日起至4月30日

发布时间:2019-02-08


根据《2019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告》得知,2019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考生统一登录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http://www.creva.org.cn/),进入“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一)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时间自2019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二)报名流程

1.新考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 注册用户 → 用户登录 → 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 选择考试科目与考点 → 确认报名信息 → 提交报名 → 查看报名预审结果 →缴纳考试费。

2.续考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 用户登录 → 完善基本信息和证明材料 → 选择考试科目与考点 → 确认报名信息 → 提交报名 → 查看报名预审结果 →缴纳考试费。

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除个人联系方式外,所报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修改。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判断错误的是:( )

A.无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诉讼时效自该法定代理人终止之日起计算
B.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其损害赔偿请求权自其满18周岁之日起开始计算
C.分期交付房费的租赁合同,租金的诉讼时效自最后一期租金履行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D.不动产登记权利人要求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第190条、第191条、第196条规定可知,D选项错误。

对改制企业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  )方式处置的,必须进行地价评估。

A.划拨
B.租赁
C.买卖
D.消亡
答案:B
解析:
国有土地租赁的租金标准应与地价标准相均衡。承租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其他土地费用的,租金标准应按全额地价折算;承租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支付了征地、拆迁等土地费用的,租金标准应按扣除有关费用后的地价余额计算。对改制企业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租赁方式处置的,必须进行地价评估。

对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全部上缴中央财政
B.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C.百分之四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六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D.全部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答案:B
解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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