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房产估价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发布时间:2021-11-23


2021年房产估价师考试已经结束,您考得怎么样呢?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将为大家分享2021年房产估价师考试的成绩查询入口,一起来看看!

一、成绩查询入口

由各省市的报名公告可知,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开通成绩查询通道。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中国房地产估价”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IREA-WX)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

二、往年保留成绩衔接

1.为保证考试科目调整平稳过渡,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其保留成绩按照下表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科目,该科目保留成绩有效期仍按2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


即《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对应至《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对应至《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任意1科有保留成绩的,均对应至《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2.新考试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原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新办法实施之后,可申请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三科。

此类考生如2020年有保留成绩且对应至《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三个科目,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1〕422号),按对应关系转化而来,而不是新考试办法通过参加考试取得的,所以其不能依据保留成绩申请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此类考生有两种选择:一是保留前三科成绩,参加《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考试;二是申请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三个科目考试。

同理,2020年有保留成绩的考生,如果有原土地估价师证书,也是两种选择:一是放弃保留成绩,申请免试;二是保留成绩继续有效,报四科中未过的科目。

3.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2021年因疫情等原因造成本年度延考,或者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未报名的,其2020年度的保留成绩顺延至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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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房产估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 )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一次性收取。

A.半个月至一个月
B.半个月至二个月
C.一个月至二个月
D.二个月至三个月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一次性收取。参见教材P179。

概算定额是在( )的基础上综合扩大而成的,每一概算定额中综合分项都包含数个该定额细目。

A.预算定额

B.施工定额

C.企业定额

D.投资估算

正确答案:A

某城市住宅市场调查结果显示,该城市住宅的总需求与总供给基本平衡,但同时显示,套型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供过于求,7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供不应求,则该城市的住宅市场处于( )状态。

A、均衡
B、周期性失衡
C、结构性失衡
D、区域性失衡
答案:C
解析:
考点:政府干预房地产市场的必要性。房地产市场上的非均衡表现为总量上的非均衡和结构上的非均衡。总量非均衡一般表现为潜在总需求大于有效需求,实际供给大于有效供给,即超额需求与超额供给同时并存,或称短缺与过剩同时并存;结构非均衡的维度比较多,主要表现为不同的子市场之间在供求方面的结构失衡,例如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之间、高档商品住房与普通商品住房之间、大户型与中小户型之间、存量住房与增量住房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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