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安徽考生防疫补充须知
发布时间:2021-08-07
各位安徽的考生注意啦,受全国部分地区疫情的影响,现安徽省发布了关于今年注会考试疫情防控的补充通知,大家快来了解一下吧。
近期国内多地突发高传播性德尔塔变异毒株本土疫情,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防疫须知补充发布如下:
1.鉴于疫情存在不确定性,坚持“非必要不出省”,严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减少人员聚集、减少路途风险。
2.加强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提倡考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少聚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毒、多通风。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尽快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和赴考途中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社交距离。
3.考试报名系统中应如实绑定本人手机号码,确保安康码绿码、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状态。各市考办将集中对考生安康码、大数据行程卡进行筛查,如考生未如实绑定本人手机号码、多人绑定同一手机号码等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根据准考证上载明的考点信息提前熟悉考点地址,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5.备好防疫用品。考生应提前自备口罩(按半天1只准备)、消毒纸巾(用于手部及键盘、鼠标消毒)等个人防护物资,并按照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严禁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6.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有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满14+7天的人员、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7.遵守考点各项防疫规定、配合防疫检查。考试当日考前60分钟,考生须按如下要求开始候场检查,排队期间考生与考生之间保持一米以上间隔距离:(1)须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须摘下口罩接受验证);(2)须配合检查人员测量体温(体温不合格者,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进行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疫情防控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部门进行评估,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参加考试);(3)须出示本人当日更新的安康码绿码、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前往考场须出示身份证件、准考证、健康状况承诺书(按考试科目数准备多份)和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身份核验;(5)凡不具备体温合格、健康扫码合格等相关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8.考试过程中,考生若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由所在考点的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9.完成考试后要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10.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疫情传播或流行的,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11.本须知将会根据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及我省疫情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各市也可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责任和要求制定本市考点防疫具体规定。请考生关注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aicpa.org.cn)及当地市财政局网站获知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相关信息。
感谢您的理解并预祝考试顺利!
安徽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
关于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安徽地区防疫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就是这些了,希望各位考生能够按照要求参加考试,注意个人防护。
原文链接:http://www.aicpa.org.cn/ahzx/wzgg/1628726898675881.htm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放弃战略
C.紧缩与集中战略
D.稳定战略
【提示】关于收缩战略的方式的区别总结如下:
B.确定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独立性的业务期间
C.确定是否利用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D.评价审计抽样的结果
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可以撤销要约,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 )到达受要约人。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同时
C.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D.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时
解析: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B.5000;20000
C.2000;26000
D.5000;26000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1-08-11
- 2020-09-06
- 2021-08-12
- 2020-01-16
- 2020-08-19
- 2019-12-01
- 2019-07-07
- 2020-07-30
- 2020-09-18
- 2020-08-19
- 2019-08-31
- 2019-07-07
- 2020-01-01
- 2017-03-16
- 2021-08-11
- 2019-07-06
- 2020-08-19
- 2020-08-19
- 2020-01-01
- 2020-09-06
- 2019-12-31
- 2019-12-31
- 2019-09-22
- 2020-09-11
- 2019-07-06
- 2020-08-19
- 2020-09-16
- 2020-10-05
- 2019-07-10
- 2020-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