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文!2019年起,青海这些企业免征三年增值税!

发布时间:2019-07-07


好消息:2019年起,这些企业将免征三年增值税!

为进一步鼓励创业创新,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如下:

一、自201911日至202112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

二、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当单独核算孵化服务收入。 

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教育部门另行发布;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由省级科技、教育部门另行发布。 

本通知所称在孵对象是指符合前款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的孵化企业、创业团队和个人。  

四、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按规定申报享受免税政策,并将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原值资料、房产土地租赁合同、孵化协议等留存备查,税务部门依法加强后续管理。 

20181231日以前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自201911日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201911日以后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认定之日次月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201911日以后被取消资格的,自取消资格之日次月起停止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科技、教育和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相关信息,加强协调配合,保障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在注会备考学习中,关于增值税税收政策这一块大家可以注意了哪些企业从2019年起就可以免征三年增值税。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融资租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出租人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可以根据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B.出租人应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全额合理计提坏账准备
C.出租人应将应收融资租赁款记入“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
D.出租人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答案:B
解析:
出租人应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的部分合理计提坏账准备,选项B 错误。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合同约定分两次投入,合同约定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分别为1:8.20。中、外投资者分别于2007年1月1日和3月1日投入300万美元和100万美元。2007年1月1日、3月1日、3月31日和12月31日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分别为1:8.20、1:8.25、1:8.24和1:8.30。假定该企业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日的汇率折算。该企业2007年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A.3280

B.3296

C.3285

D.3320

正确答案:C
解析:该企业2007年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项目的金额=300×8.20+100×8.25=3285(万元)。

在本期审计业务开始时,A注册会计师应当开展的初步业务活动是( )。

A.就审计范围与甲公司管理层沟通

B.获取甲公司管理层声明书

C.就审计责任与甲公司治理层沟通

D.评价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

正确答案:D

注册会计师需要在本期审计业务开始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业务质量控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的要求,针对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实施相应的质量控制程序,特别是评价客户诚信度,并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评价是否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参考教材P136


某酒店2007年10月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1)经营客房取得房费收入36000元。

(2)经营餐厅取得收入45800元,其中有烟酒18000元。

(3)出租会议室取得租金收入6800元。

(4)经营保龄球馆取得收入l5200元;经营歌舞厅取得收入24900元。

(5)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为150000元),取得收入350000元。

(6)从某企业购买烟酒共50000元,本月该企业在本舞厅共消费了53200元,双方商定相互抵冲,差价不再结算,企业按50000元开具营业税发票。

(7)处置酒店周边地区垃圾,向有关单位和居民收取垃圾处置费10000元。

该酒店上述收入均分别核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经营客房取得房费收入应纳营业税;

(2)计算经营餐厅取得收入应纳营业税;

(3)计算出租会议室取得租金收入应纳营业税;

(4)计算经营保龄球馆和歌舞厅收入应纳营业税;

(5)计算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应纳营业税;

(6)计算与企业抵账行为应纳营业税;

(7)计算收取垃圾处置费应纳营业税。

正确答案:

(1)经营客房取得房费收入应纳营业税=36000×5%=1800(元)
(2)经营餐厅取得收入应纳营业税=45800×5%=2290(元)
(3)出租会议室取得租金收入应纳营业税=6800×5%=340(元)
(4)经营保龄球馆和歌舞厅收入应纳营业税=15200×5%+24900×20%=5740(元)
(5)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应纳营业税=(350000--150000)×5%=10000(元)
(6)抵账行为应纳营业税=50000×20%=10000(元) 
(7)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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