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CPA证书注销有哪些情况

发布时间:2020-01-16


上海市注会证书的含金量毋容置疑,目前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报考注会。目前注会的市场前景广大,很多人已经拿到注会证书啦,但是宝宝们注会证书也有可能被注销哦,快来看看有哪些情况吧,一定要知道那些事儿。

注销的是执业证,它只有从事相关工作才能持有。执业证书取得后可以做会计本行业,可以去会计事物所,还可以进行签证哦 !非职业证书以后只可以进入企业单位从事财务经理或总管, 但不能进行签证审计. 总而言之,执业后可以签审计报告,非执业则不行。非执业证书没有执业证书那么全面的权利。

一、关于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情况严重的,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

(1)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

(2)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

(3)因委托人如果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报告时,不可以有下列行为:

(1)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2)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3)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4)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符合事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对委托人有前款所列行为,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关于撤销注册会计师的注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三条,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除本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然后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1)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5号《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由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1)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什么疑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

大家对注会备考不要只有三分钟的热度,一定要坚持到底,毕竟有志者事竟成。祝大家新的一轮备考能取得好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资料(一)
绿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天集团)是一家多元化企业集团,下设 6 大业务单元,包括电力、地产、医药、水泥、燃气、金融,分别按照各个业务单元进行管理。绿天集团拥有 3家上市子公司,包括绿天置地、绿天创业、绿天电力。
绿天置地有限公司是绿天集团旗下的地产业务旗舰,是中国内地最具实力的综合型地产发展商之一。“住宅开发+持有物业+增值服务”是绿天置地的生意模型和战略,是与其他主营业务为住宅的房地产企业最显著的差异化特征。绿天置地是综合型地产发展商,差异化的生意模式可以把住宅开发和物业收租业务的长处有机结合,利润点由房屋销售、租金收入和长期资本增值组成,使公司在长短期回报平衡、盈利增长持续性和业务稳定性等方面得到优化,受地产政策及市场影响的盈利波动风险将会降低,同时也给客户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更多保障,为业主的生活带来更加缤纷多彩的享受和更加完善、便利的生活体验。
绿天电力成立于 2001 年,主要在我国经济较发达或煤炭资源丰富的地区投资开发风电和水电项目。2005 年初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筹备上市申请事宜,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股东大会决定重组董事会,引入 5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改组后共包括 7 名成员,其中一名独立董事由公司总经理王某担任,同时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自成立后严格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讨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事宜,并向董事会建议由甲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甲会计师事务所曾在 2004 年为公司提供了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董事会以损害审计的独立性为由否决了审计委员会的提案。
资料(二)
绿天置地 2010 年 3 月准备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一)上市辅导阶段
在保荐机构的辅导阶段,保荐机构银泰证券公司发现以下问题:
(1)绿天置地 2006 年 6 月成立,2007 年 8 月由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持续经营至今。
(2)2008 年 3 月,绿天置地的实际控制人由乙公司变为丙公司。丙公司成为实际控制人后,将本公司的副总会计师派入绿天置地兼任财务人员。
(3)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绿天置地经审计的相关财务资料如下:

(4)绿天置地曾于 2006 年 10 月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发行过债券。
(二)发行阶段
绿天置地经过上市辅导期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证监会予以核准,发行和询价的情况如下:
(1)担任绿天置地股票发行的主承销商(保荐人)为银泰证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5亿股,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银泰证券公司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等共计 47 家询价对象进行了初步询价,47 家询价对象拟申购股份数量共 4 亿股。询价对象的报价统计如下表:

绿天置地和银泰证券公司在报价的基础上,仅剔除了报价为 5 元的申购数量,以剩余报价和拟申购数量确定了发行价格为每股 3.25 元。
(2)绿天置地和银泰证券公司确定的网下初始发行股份数量为 3.5 亿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 亿股。其中,银泰证券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张某认为,网下发行股份数量应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平等认购,不得向任何机构优先配售股份。
(3)绿天置地股票发行中,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为 8000 万股,网下机构投资者申购数量为 4亿股。
绿天置地 2012 年实现税后净利润 40000 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10000 万元,下年需增加投资资本 30000 万元。目标资本结构为权益与负债之比 5:5,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 45000 万股,采用剩余股利政策进行股利分配,按 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现在每股市价 20 元。
资料(三)
绿天置地上市后,经营状况一直良好,2013 年进一步为建设项目筹集资金,公司决定以 2013年 9 月 30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配售 2 股的比例配售股票。绿天置地已经明确表示,实际控制人张伟平先生在股东大会通过增发方案后,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售的股份数。
本次配股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如果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可配售数量的 70%或控股股东未履行认购股份的承诺,则本次配股发行失败,公司按照发行价将认购款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资料(四)
2013 年绿天置地与两家建筑工程公司发生了纠纷,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1)百利建筑工程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11 日与绿天置地签订一份建设周期为 1 年的建设工程合同,2012 年 5 月 20 日百利建筑工程公司垫资进场施工。2013 年 2 月 4 日百利建筑工程公司向绿天置地催要工程价款,绿天置地以合同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为由拖延付款。2013 年 4 月 30 日,百利建筑工程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绿天置地支付工程价款和利息。
(2)利达建筑公司与绿天置地签订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由利达建筑公司为绿天置地承建写字楼一栋,工程总造价 15000 万元,由利达建筑公司全额垫资。工程如期竣工后,绿天置地因写字楼出租状况不佳而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经利达建筑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限内,绿天置地表示仍无法支付工程价款。
资料(五)
绿天置地欲进军消费品行业,补充其现金流,从而为其房地产开发项目筹集部分资金。其拟收购民生公司,该公司是一家商业企业,主要从事商品批发业务,该公司 2015 年实际和 2016 年预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亿元):

其他资料如下:
(1)民生公司的全部资产均为经营性资产,流动负债均为经营性负债,长期负债均为金融性负债,财务费用全部为利息费用。估计债务价值时采用账面价值法。
(2)民生公司预计从 2017 年开始实体现金流量以 6%的年增长率稳定增长。
(3)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 12%,(P/F,12%,1)=0.8929。
(4)民生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0%。
资料(六)
A 公司是由甲、乙、丙、丁、绿天置地五个合伙人成立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经营汽车修理。其中,甲、乙、丙、绿天置地都是有限合伙人,丁是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项:
(1)为便于联系业务,乙决定将一辆自有的汽车作价卖给合伙企业。对此,甲认为乙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属于不合法行为。
(2)乙得知丙另外还拥有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也经营汽车修理。乙认为丙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属于不合法行为。
(3)丙发现甲一直没有按合伙协议的约定缴纳全部出资,丙认为甲应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4)甲在一次外出途中,因车祸受伤,经鉴定,甲已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绿天置地认为甲的情形属于当然退伙。
假设合伙协议没有特殊的约定。
要求:

针对资料(七)事项(1)至事项(4),逐项指出 A 集团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答案:
解析:
(1)会计处理错误。
处理意见:A 集团取得 D 公司股权时,D 公司账面仅有货币资金与股东权益,无法构成业务,不满足达成合并的条件,因此 A 集团应当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不得确认商誉。
(2)会计处理错误。
处理意见:A 集团应当按照其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15%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 15 万元。
(3)会计处理错误。
处理意见:当企业合并协议中规定视未来或有事项的发生,购买方 A 集团通过支付额外现金方式追加合并对价,或者要求返还之前已经支付的对价,购买方 A 集团应当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中。
(4)会计处理错误。
处理意见:A 集团出售股权后持有 J 公司 40%的股权,能够对 J 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应对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并对其进行追溯调整;合并报表中应确认相关损益。
合并报表中应确认的处置投资收益 =37500+25000-(46000+11600-3800+1600+400)×100%-(50000-46000×100%)+(400+1600)×100%=4700(万元)

鉴证业务分为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鉴证业务涉及的三方关系人中,责任方是指( )。

A.在直接报告业务中,对鉴证对象负责的组织或人员

B.在直接报告业务中,对鉴证对象信息负责的组织或人员

C.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对鉴证对象信息负责的组织或人员

D.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对鉴证对象负责的组织或人员

正确答案:AC
解析:在直接报告业务中,注册会计师直接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或者从责任方获取对鉴证对象评价或计量的认定,而该认定无法为预期使用者获取,预期使用者只能通过阅读鉴证报告获取鉴证对象信息。因此,在直接报告业务中,责任方不是对鉴证对象信息负责的组织或人员。

某投资者将甲、乙两种证券构成投资组合,已知甲证券的期望报酬率为12%,报酬率的标准差为16%;乙证券的期望报酬率为15%,报酬率的标准差为18%。组合中甲证券的投资比重占60%,乙证券的投资比重占40%。
要求:
(1)计算该投资组合的期望报酬率
(2)如果甲、乙两种证券报酬率的协方差是0.56%,计算甲、乙两种证券报酬率的相关系数和投资组合的标准差。
(3)如果甲、乙两种证券报酬率的相关系数为0.8,计算该投资组合的期望报酬率与组合标准差。
(4)简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证券报酬率相关系数的变化对投资组合的期望报酬率和组合标准差的影响。

答案:
解析:

( 4 )以上计算结果表明,证券报酬率相关系数的大小对投资组合的期望报酬率没有影响,但对投资组合的标准差有影响,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相关系数越大,投资组合的标准差越大,组合的风险也越大。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