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考条件了解一下?

发布时间:2020-01-15


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预计在3月份,高级会计师考试可谓师会计职称考试中要求最严格的,不仅要求工作年限、学历、中级职称等条件,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资讯官方还未发布预计在3月份发布,考生可先参考2019年高级会计师报考条件。

一、高级会计师报名网站

考生需进入“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进行报名。

二、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暂未公布预计在3月份发布,大家可以参考2019年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报考人员应根据各省(区、市)具体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三、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

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暂未公布,2019年报名时间为3月10—30日,考生可以作为参考。

报名工作年限要求说明:

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各地在组织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结合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规定学历的时间等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可以作为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以上参考往年的报名条件,你符合条件吗?想要报考的小伙伴快快准备起来吧。说不定,下一个成为高级会计师的人就是你!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W 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中央空调、手机芯片和等离子电视机,20×8 年全年实现的销售收入为 14.44 亿元,由于贷款回收出现严重问题,公司资金周转陷入困境。公司 20×8 年有关应收账
款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亿元
应收账款 中央空调 手机芯片 等离子电视机 合计
年初应收账款总额 2.93 2.09 3.52 8.54
年末应收账款:
(1)6 个月以内 1.46 0.80 0.58 2.84
(2)6 至 12 个月 1.26 1.56 1.04 3.86
(3)1 至 2 年 0.20 0.24 3.26 3.70
(4)2 至 3 年 0.08 0.12 0.63 0.83
(5)3 年以上 0.06 0.08 0.09 0.23
年末应收账款总额 3.06 2.80 5.60 11.46
上述应收账款中,中央空调的欠款单位主要是机关和大型事业单位;手机芯片的欠款单位均是国内知名手机生产厂家;等离子电视机的主要欠款单位是美国 Y 公司。
20×9 年 W 公司销售收入预算为 18 亿元,公司为了摆脱资金周转困境,采用借款等措施后,仍有 6 亿元资金缺口。W 公司决定对应收账款采取以下措施:
(1)较大幅度提供现金折扣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预计可使应收账款周转率由
20×8 年的 1.44 提高至 20×9 年的 1.74,从而加快回收应收账款。
(2)成立专门催收机构,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预计可提前收回资金 0.4 亿元。
(3)将 6 至 12 个月应收账款转售给有关银行,提前获得周转所需货币资金。据分析,W 公司销售中央空调和手机芯片发生的 6 至 12 个月应收账款可平均以九二折转售银行(且可无追索权);销售等离子电视机发生的6至12个月应收账款可平均以九零折转售银行(但必须附追索权)。
(4)20×9 年以前,W 公司给予 Y 公司一年期的信用政策;20×9 年,Y 公司要求将信用期限延长至两年。考虑到 Y 公司信誉好,且 W 公司资金紧张时应收账款可转售银行(但必须附追索权),为了扩大外销,W 公司接受了 Y 公司的条件。
要求:

请就 W 公司 20×9 年对应收账款采取的各项措施作出评价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w 公司 20×9 年所采取的各项措施评价及理由:
(1)大幅度提高现金折扣。虽然可以增加公司贷款回收速度,但也可能使企业陷入亏损{或:
付出较高的代价;或:减少利润}。因此公司应当在仔细分析计算后,适当提高现金折扣水平。
(2)成立专门机构催款,必须充分考虑成本效益原则{或:可能付出较高的成本},防止得
不偿失。
(3)公司选择收账期在一年以内,销售中央空调和手机芯片的应收账款出售给有关银行,提前获得企业周转所需货币资金,应考虑折扣水平的高低{或:付出代价的大小};防范所附追索权带来的风险。
(4)销售等离子电视机的账款,虽可转售银行,但由于必须附追索权,企业风险仍然无法
控制或转移。因此,应尽量避免延长信用期限方式进行销售。

甲单位为一家中国企业,乙公司、丙公司为欧洲企业,丙公司为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甲
公司计划向乙公司收购丙公司 100%股权,并购项目建议书部分要点如下:
(1)并购背景
①甲公司为一家建筑企业,在电力建设的全产业链(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与装备制造)中,甲
公司的规划设计和工程施工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但尚未涉入装备制造领域。在甲公司承攒的EPC(设计一采购一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电力工程设备均向外部供应商采购。为形成全产业链优势,甲公司拟通过并购方式快速提升电站风机等电力工程设备的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
②乙公司为一家大型多元化集团企业,涉及电气工程、信息与通讯、家电、风机、照明等多
个经营领域。近年来,受外部经济环境,尤其是欧洲经济状况影响,乙公司经营出现困难。为集中资源,巩固其在信息与通讯、电气工程等多个业务领域的领先地位,乙公司决定对风机、照明等业务予以剥离出售,降低营运的复杂性;丙公司就在本次的剥离出售计划范围内。
③丙公司为一家装备制造企业,以自主研发为基础,在电站风机领域拥有世界领先的研发能
力和技术水平。丙公司风机业务 90%的客户来自欧美,在欧美市场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销售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水平。虽然丙公司拥有领先的技术和良好的业绩,但是风机业务并非丙公司所属集团的核心业务。
(2)并购价值评估
甲公司采用可比企业分析法、可比交易分析法对丙公司价格进行了综合评估。经评估,丙公司的评估价值在 16 亿元。甲公司向乙公司收购丙公司的报价为 16.8 亿元。
并购前,甲公司的市场价值为 132 亿元。如并购完成,预计两家公司经过整合后的市场价值合计将达到 160 亿元,此外,甲公司预计在并购价款外,还将发生财务顾问费、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等并购交易费用 0.5 亿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资料(1)中的第③项,运用波士顿矩阵模型,指出丙公司风机业务在欧美市场所属的业务类型,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丙公司所处的业务类型:明星业务。
理由:丙公司在欧美市场享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且销售增长率处于较高水平。

情形 1:2017 年 1 月 1 日,A 公司将持有的东方公司发行的 10 年期公司债券出售给新华公司,经协商出售价格为 330 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债券公允价值为 310 万元。该债券于 2016 年 1月 1 日发行,甲公司持有该债券时已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面值为 300 万元,年利率 6%(等于实际利率),每年年未支付利息。该企业 CFO 对此业务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情形 2:2017 年 3 月 1 日,B 商业银行发放了一笔固定利率贷款,在发放日,甲商业银行以具有匹配条款的利率互换对该贷款进行经济上的套期,将该贷款从固定利率转换成浮动利率。假定该贷款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条件,以摊余成本计量该贷款将会产生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利率互换之间的会计错配。该企业 CFO 对此业务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情形 3:2017 年 3 月 2 日,C 公司发行债券(金融负债)为某项投资融入资金(金融资产),且该金融负债和金融资产实际上面临相当的风险(比如利率风险)。如果该金融资产与对应的该金融负债采用两种不同的计量基础计量,则不能反映相关的真实风险信息。但是,如果将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均作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直接指定,则可以改变这种会计错配导致的不利结果。该企业 CFO 对此业务归类为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情形 4:2017 年 3 月 6 日,D 保险公司因保险业务而确认了一项以现值为基础(即通常所指精算基础)计量的负债。该负债对应的资金运用形成的金融资产如按摊余成本计量,可能导致会计错配。而将该金融资产作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直接指定,则意味着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在相关负债价值变动的同一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该企业 CFO 对此业务归类持有至到期投资。
情形 5:2017 年 3 月 8 日,E 公司(母公司)的某子公司购买了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为了加强对利率风险的管理,该子公司与母公司签订了支付固定利息、收取可变利息的利率互换合同。该子公司 CFO 对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层面上,可以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情形 6:2017 年 3 月 11 日,F 公司预计未来 3 年内存在资本性支出,为此将暂时闲置的资金分散投资于短期和长期金融资产,以便在发生资本性支出时拥有可用资金,其中较大比例的投资的合同存续期均超过 3 年。丙公司将持有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并将在市场机会呈现时出售金融资产,再将出售所得投资于回报率更高的金融资产。丙公司对负责这些投资的团队的考核系基于金融资产组合的整体回报率。该企业 CFO 对此业务归类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要求:

根据上述情形 1,请依据相关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分析判断 A 公司是不是应该终止该项金融资产?如是,请计算确定其损益。
答案:
解析:
A 公司将债券所有权上的风险和片酬已经全部转移给丙公司,因此,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A 公司出售该债券形成的损益=因转移收到的对价一所出售债券的账面价值+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积利得=330-310+(310-300) =30(万元)。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甲公司组织人员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聘用A会计师事务所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审计。2018年2月15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就对外披露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1)关于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责任界定,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A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为提高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质量,董事会决定委托A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草拟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支付相当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的咨询费用。
  (2)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甲公司于2017年4月引进新的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并于2017年5月1日起在部分子公司试点运行。由于该系统至今未在甲公司范围内全面推广,董事会同意不将与该系统有关的内部控制纳入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范围。
  (3)关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董事会同意A会计师事务所仅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不在审计报告中披露,但应及时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层,作为甲公司改进内部控制的重要依据。
  (4)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甲公司销售部门于2018年2月初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预计可能造成的坏账损失占甲公司2018年全年销售收入的30%,董事会责成销售部门立即整改。鉴于上述事项发生在2017年12月31日之后,董事会讨论认为,该事项不影响A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意见。
  (5)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时间,由于部分媒体对上述甲公司销售部门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并可能造成重大损失事项进行了负面报道,为逐步淡化媒体效应和缓解公众质疑,董事会决定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日期由原定的2018年4月15日推迟至5月15日。
  (6)关于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提高审计效率,董事会决定自2018年起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告审计整合进行。董事会建议聘任为甲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的B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董事会要求经理层在与B会计师事务所签订2018年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约定书时,增加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事项,以备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要求: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判断甲公司董事会决议中的(1)至(6)项内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指出不当之处,并逐项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第(1)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委托A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支付咨询费用。
  理由:为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家企业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2.第(2)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同意不将与该系统有关的内部控制纳入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范围。
  理由:内部控制评价应当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或:内部控制评价应当体现全面性原则。
  3.第(3)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理由: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描述段,对重大缺陷的性质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进行披露。
  4.第(4)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销售部门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事项不影响A会计师事务所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意见。
  理由:注册会计师知悉对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有重大负面影响的期后事项的,应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注册会计师不能确定期后事项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的,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第(5)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决定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时间由原定的2018年4月15日推迟至5月15日。
  理由:企业应当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或:4月30日前)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
  6.第(6)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要求经理层在拟与B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2018年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增加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事项。
  理由:内部控制审计是有别于财务报告审计的独立业务,企业应就该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独立的业务约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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