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2020-12-30)

发布时间:2020-12-30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试共4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对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可以是自然现象

B.可以是人的行为

C.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D.必须是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1)选项AB: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既可以是自然现象、事件,也可以是人的行为;(2)选项CD:所附条件应具备下列特征,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条件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条件必须合法。

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单选题】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

B.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D.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的界定。根据规定,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所以选项D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3、甲欲低价购买乙收藏的一件古董,乙不允。甲声称:若乙不售古董,就公布其不雅视频,乙被迫与将该古董卖给甲。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为( )。【单选题】

A.无效

B.效力待定

C.有效

D.可撤销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因胁迫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4、法律禁止滥用代理权。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的,法律后果有( )。【多选题】

A.其行为属于可撤销行为

B.其行为均视为无效行为

C.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D.给被代理人及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CD正确: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原则上发生无权代理的效果,并不是绝对无效,也不是可撤销行为。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5、对于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单选题】

A.在该行为被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的,视为未发生

B.该行为的撤销应由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

C.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权

D.该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到行为开始之时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被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即其效力的消灭以撤销为条件。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时,不论被审计单位规模大小,都应当对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充分的了解。 (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甲公司20×8年末库存乙材料1 000件,单位成本为2万元。甲公司将乙原材料加工成丙产品对外销售,每2件乙原材料可加工成1件丙产品,20×8年12月31日,乙原材料的市场售价为1.8万元/件,用乙原材料加工的丙产品市场售价为4.7万元/件,将2件乙原材料加工成1件丙产品的过程中预计发生加工费用0.6万元,预计销售每件丙产品发生销售费用的金额为0.2万元。
  20×9年3月,在甲公司20×8年度财务报表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日前,乙原材料市场价格为2.02万元/件。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8年末乙原材料应当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 )。

A.50万元
B.0
C.450万元
D.200万元
答案:A
解析:
计算原材料减值前先判断产品是否减值,产品的成本=2×1 000+0.6×1 000/2=2 300(万元),产品的可变现净值=4.7×1 000/2-0.2×1 000/2=2 250(万元),成本大于可变现净值,表明该产品减值。乙原材料的成本=2×1 000=2 000(万元),乙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4.7×1 000/2-0.2×1 000/2-0.6×1 000/2=1 950(万元),因此20×8年末乙原材料应当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2 000-1 950=50(万元)。

ABC会计师事务处是一家新成立的事务所,制定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如下:
(1)ABC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包括雇用的专家和其他需要满足独立性要求的人员,保持相关职业道德要求规定的独立性。
(2)ABC会计师事务所规定,在承接新客户的业务前,应当合理保证的情况包括:①能够胜任该项业务,并具有执行该项业务必要的素质、时间和资源;②能够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3)为提高品牌影响力,鼓励员工开拓业务。新入职审计助理入职一年内开拓业务收费金额合计超过100万元的即可晋升为项目经理。
(4)在招聘有经验的从业人员尤其是高级业务人员时,会计师事务所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背景检查等额外的程序。
(5)对于高风险的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规定委派具有丰富经验的第二项目合伙人或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参与执行审计业务以加强风险控制。
(6)如果针对同一客户执行不同的委托业务,可以将工作底稿都归档在同一个档案内,便于查阅和对比。
(1)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恰当。
(2)不恰当。还应当合理保证: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
(3)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
(4)恰当。
(5)不恰当。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得参与审计业务。
(6)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其视为不同的业务,根据制定的政策和程序,在规定的归档期限内分别将业务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业务档案。

(2019年)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 )。

A.甲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股东人数为200人
B.乙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C.股东人数为201人的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转让
D.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在科创板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答案:B,C
解析:
(1)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时,才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2)选项B:上市公司无论是公开发行新股还是非公开发行新股,均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3)选项C:申请公开转让之前,股东人数已经超过200人的,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4)在科创板公开发行股票,实行注册制,无须中国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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