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2020-09-20)
发布时间:2020-09-20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试共4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2005年8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4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A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丁,丙将该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了甲、乙,甲、乙均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单选题】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股权
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股权
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无权将股权转让给丁
D.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有权将股权转让给丁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的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必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本题中,甲、乙均不同意丙的对外转让行为,属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情形,甲和乙均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
2、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多选题】
A.由乙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B.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C.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白阳有限公司分立为阳春有限公司与白雪有限公司时,在对原债权人甲的关系上,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单选题】
A.白阳公司应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甲
B.甲在接到分立通知书后30日内,可要求白阳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可向分立后的阳春公司与白雪公司主张连带清偿责任
D.白阳公司在分立前可与甲就债务偿还问题签订书面协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在分立程序中没有“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问题。
4、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关于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下列说法符合《公司法》的有( )。【多选题】
A.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B.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C.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D.首次出资额以外的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缴足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设立出资。2013年《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对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也取消了对于缴纳出资的法定期限要求。选项BC是正确的。
5、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单选题】
A.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B.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C.丙正在担任A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
D.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根据规定,最近一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选项A的表述是不符合要求的;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选项C的表述是不符合要求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因此选项D的表述是不符合要求的。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以下事项中,不属于存在管理层偏向迹象的是( )。
A.管理层主观地认为环境已经发生变化,并相应地改变会计估计或估计方法
B.管理层按照无形资产摊销政策进行的点估计
C.管理层选择或作出重大假设以产生有利于管理层目标的点估计
D.针对公允价值会计估计,被审计单位的自有假设与可观察到的市场假设不一致,但仍使用被审计单位的自有假设
解析:如果管理层选择带有乐观或悲观倾向的点估计,才属于存在管理层偏向迹象的会计估计。
在对存货实施监盘程序时,以下做法中,B注册会计师不应该选择的是( )。
A.对于已作质押的存货,向债权人函证与被质押存货相关的内容
B.对于受托代存的存货,实施向存货所有权人函证等审计程序
C.对于因性质特殊而无法监盘的存货,实施向顾客或供应商函证等审计程序
D.乙公司相关人员完成存货盘点后,注册会计师进入存货存放地点对已盘点存货实施抽查程序
要求:(1)在保持目标资本结构的前提下,计算2005年投资方案所需的自有资金额和需要从外部借入的资金额。
(2)在保持目标资本结构的前提下,如果公司执行剩余股利政策。计算2004年度应分配的现金股利。
(3)在不考虑目标资本结构的前提下,如果公司执行固定股利额政策,计算2004年度应分配的现金股利、可用于2005年投资的留存收益和需要额外筹集的资金额。
(4)不考虑目标资本结构的前提下,如果公司执行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计算该公司的股利支付率和2004年度应分配的现金股利。
(5)假定公司2005年面临着从外部筹资的困难,只能从内部筹资,不考虑目标资本结构,计算在此情况下2004年度应分配的现金股利。
2005年投资方案所需的自有资金额=700×60%=420(万元)
2005年投资方案所需从外部借入的资金额=700×40%=280(万元)(2)如果公司执行剩余股利政策:
2004年度应分配的现金股利=净利润-2005年投资方案所需的自有资金额=900-420=480(万元)
(3)如果公司执行固定股利政策
2004年度应分配的现金股利=上年分配的现金股利
可用于2005年投资的留存收益=900-550=350(万元)
2005年投资需要额外筹集的资金额=700-350=350(万元)
(4)如果公司执行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该公司的股利支付率=550/1000×100%=55%
2004年度应分配的现金股利= 900×55%=495(万元)
(5)因为公司只能从内部筹资
则2005年的投资需要从2004年的净利润中留存700万元
所以2004年度应分配的现金股利=900-700=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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