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章节练习(2020-10-13)

发布时间:2020-10-13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考试共37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第五章 发票领购与审查代理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商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有下列( )情形之一者,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多选题】

A.零售烟、酒、食品

B.零售高级童装

C.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

D.零售劳保专用鞋帽

E.零售化妆品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2、下列关于发票开具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如果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

B.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C.发票的填写可自由选择中文或英文

D.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按照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不再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E.开具发票时,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选项C,填写发票应使用中文。

3、下列关于发票开具要求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任何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如果未发生经营业务,则一律不得开具发票

B.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的,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C.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必须同时使用中文和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开具发票

D.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应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民族自治地方填写发票不是必须同时使用中文和民族文字,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使用中文的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4、下列关于企业开具和使用发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属于民族自治区的企业,必须同时使用中文和民族文字开具发票

B.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不得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C.发票的字迹可以涂改,但金额绝对不能涂改

D.发票的全部联次必须一次性如实填开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而不是必须同时使用;选项B,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可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选项C,发票填开时,字迹与金额要清晰,均不得涂改。

5、一般纳税人零售下列商品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单选题】

A.食品

B.劳保用品

C.服装

D.化妆品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经营商业零售劳保用品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公司解散和清算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B.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C.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D.公司清算程序分为破产清算程序与非破产清算程序
E.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监事或股东组成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的解散与清算。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选项A正确。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所以选项B正确。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所以选项C正确。公司清算程序分为破产清算程序与非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程序适用《破产法》的规定,非破产清算程序适用《公司法》的规定。所以选项D正确。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所以选项E错误。

甲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2019年12月31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6.94元人民币,甲公司银行存款美元账户借方余额为1 500万美元,应付账款美元账户贷方余额为100万美元。两者在汇率变动调整前折算的人民币余额分别为10 350万元和69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2019年12月31日因汇率变动对甲公司2019年12月营业利润的影响为(  )。

A.增加56万元人民币
B.减少64万元人民币
C.减少60万元人民币
D.增加4万元人民币
答案:A
解析:
银行存款确认的汇兑收益=1 500×6.94-10350=60(万元人民币),应付账款确认的汇兑损失=100×6.94-690=4(万元人民币);因汇率变动导致甲公司增加的营业利润=60-4=56(万元人民币)。

(2018年)2016年3月3日,甲、乙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租期5年。之后不久,甲拟赴国外探望女儿,于2016年5月6日将该房屋转租给丙,租期3年。下列关于甲、丙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丙之间房屋租赁合同若未采用书面形式,则双方可随时终止租赁合同
B.甲、丙之间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C.甲、丙之间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D.甲将该房屋租给丙,若未经乙同意,则乙可解除甲、乙之间租赁合同
E.若承租期间房屋内部设施损坏,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核租赁合同。租期为6个月以上的,应订立书面合同。未采用书面合同的租赁,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甲、丙之间租赁合同的期限为3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若未采用书面形式,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租赁合同。所以选项AB正确。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甲将房屋出租给丙,没有经过乙同意,乙可以解除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在乙解除合同之前,甲、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所以选项D正确,选项C错误。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所以选项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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