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章节练习(2020-11-05)

发布时间:2020-11-05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考试共37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第一章 导论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下列属于税务师权利的有( )。【多选题】

A.税务师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B.税务师可以向税务机关查询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C.税务师可以对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和完善

D.税务师依法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E.税务师应当在对外出具的涉税文书上签字盖章,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E为税务师的义务。选项C,税务师可以对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向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和修改建议。

2、下列各项中,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涉税服务行为的有( )。【多选题】

A.委托人要求降低涉税服务费用,涉税服务机构认为无法承受的

B.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C.委托人投资方发生重大变化,涉税服务机构认为涉税服务关系无法继续的

D.委托人授意涉税服务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E.委托方因经营不善破产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1)委托方死亡或解体、破产;(2)委托方自行实施或授意涉税服务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3)委托方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3、下列涉税服务情形中,委托方不能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是( )。【单选题】

A.税务师延时提供服务

B.税务师事务所解散

C.税务师事务所因经营不善破产

D.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1)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4、税务师执业时,遇有( )情形,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多选题】

A.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会损害报告使用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的

B.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报告或不当证明的

C.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资料和文件的

D.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抵触的

E.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的要求,致使税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涉税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AD项应在出具报告时,予以指明,而不是拒绝出具有关报告的情形。

5、税务师承办的涉税鉴证业务包括( )。【多选题】

A.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B.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的鉴证

C.企业资产损失的鉴证

D.企业财务报表的鉴证

E.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鉴证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税务师承办的涉税鉴证业务包括:(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2)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资产损失的鉴证;(3)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鉴证)。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下列情形中,不属于《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侵权行为的是(  )。

A、李某在博客中诽谤诬陷张某
B、葛某侵占他人的房屋
C、程某为破坏秦某与李某的合约,制造关于李某的谣言,致使秦某与李某毁约,造成李某损失
D、张奇私改其父的遗嘱,致使其弟张文不能继承遗产
答案:C
解析:
(1)选项ABD: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民事权益”是指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选项A)、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选项B)、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选项D)等人身、财产权益。(2)选项C:程某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合同责任、合同之债)。

企业当年发生的下列交易或事项中,可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有()

A.购入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B.应交的罚款和滞纳金
C.本期产生亏损,税法允许在以后5年内弥补
D.年初交付管理部门使用的设备,会计上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税法上按双倍金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E.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投益的金额负债公允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答案:A,D,E
解析:
选项B属于永久性差异;选项C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外购一批原木,取得生产者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将该批原木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

A.2.62
B.2.67
C.2.89
D.2.68
答案:D
解析:
木制一次性筷子从价计征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其中,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甲企业购入原木应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90%计入材料成本。支付的运费1万元应计入材料成本中。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90% +1+5)÷(1-5%)×5%=2.68(万元)

(2017年)给付迟延的构成要件之一是( )。

A.给付须为可能
B.债务人有拒绝给付的意思表示
C.债务未届履行期
D.给付标的物已经灭失
答案:A
解析:
给付延迟的构成要件:(1)债务已届履行期限;(2)给付须为可能;(3)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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