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章节练习(2019-12-30)

发布时间:2019-12-30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考试共37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第十三章 税务行政复议代理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下列事项中,可以进行行政复议调解的有( )。【多选题】

A.核定税额

B.行政处罚

C.税收保全措施

D.确定应税所得率

E.行政奖励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对下列行政复议事项,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调解:(1)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等;(2)行政赔偿;(3)行政奖励;(4)存在其他合理性问题的具体行政行为。

1、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决定不服的,应当( )。【单选题】

A.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B.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才能申请行政复议

C.先缴纳罚款,再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的结果判断是否需要缴纳加处罚款

D.无需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可以直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再申请行政复议。

1、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是无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B.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4人的,应当推选1至2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C.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D.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合并、分立或终止的,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应当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1、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税务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名义对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

B.申请人对扣缴义务人的扣缴税款行为不服的,主管该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C.对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的代征行为不服的,委托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D.税务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

E.税务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和其他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税务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名义对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选项E错误,税务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1、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 )。【单选题】

A.税务机关

B.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C.税务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D.当地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税务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关于起诉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认为国务院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当事人可以单独就规范性文件提起诉讼
B.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补正的内容
C.受诉人民法院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以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D.不经行政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E.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
  选项A错误,规范性文件只能附带性审查,不能单独提起行政诉讼。
  选项E错误,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特点有( )。

A.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已经存在
B.在资产负债表日并未发生或存在
C.资产负债表日得以证实
D.期后发生的事项
E.对理解和分析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答案:B,D,E
解析:
非事项调整的特点是:①资产负债表日并未发生或存在,完全是期后新发生的事项;②对理解和分析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2017年)长水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生产销售工程机械设备。为了扩大规模,2014年2月1日,长水公司向恒发公司借款3000万元,期限1年。2014年9月,由于受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长水公司经营业绩一落千丈,借款到期后一直未还,恒发公司几次催收均无结果。2016年3月6日,恒发公司向法院申请长水公司破产。
下列关于破产债权申报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债权人在破产财产分配后申报的债权不能作为破产债权
B.债权人未在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C.保证人可以将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D.债权人应当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E.债权申报期限自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计算
答案:A,B,C,D
解析:
(1)选项C:若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若债务人的保证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除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外,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2)选项E: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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