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章节练习(2021-05-04)
发布时间:2021-05-04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考试共37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第五章 发票领购与审查代理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商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有下列( )情形之一者,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多选题】
A.零售烟、酒、食品
B.零售高级童装
C.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
D.零售劳保专用鞋帽
E.零售化妆品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零售下列商品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单选题】
A.食品
B.劳保用品
C.服装
D.化妆品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经营商业零售劳保用品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下列关于企业开具和使用发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属于民族自治区的企业,必须同时使用中文和民族文字开具发票
B.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不得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C.发票的字迹可以涂改,但金额绝对不能涂改
D.发票的全部联次必须一次性如实填开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而不是必须同时使用;选项B,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可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选项C,发票填开时,字迹与金额要清晰,均不得涂改。
4、下列关于发票开具要求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任何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如果未发生经营业务,则一律不得开具发票
B.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的,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C.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必须同时使用中文和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开具发票
D.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应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民族自治地方填写发票不是必须同时使用中文和民族文字,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使用中文的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5、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下列销售行为中,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单选题】
A.向消费者个人销售应税货物
B.汽车厂商将汽车销售给运输公司
C.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
D.大型超市零售食品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汽车厂商将汽车销售给运输公司,可以向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我国公民陆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09年3月,M公司派陆某到境内N公司协助完成一项重要工程。在N公司工作期间,M公司继续向陆某支付工资,但取消职务奖金,由N公司每月向陆某支付补助。2009年陆某的收入如下:
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5000元。
2)1-2月份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4000元。
3)3-12月份从N公司每月取得补助6000元。
4)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30000元。
5)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30000元。
6)6月从某上市公司分得股息1500元,从银行取得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
7)1-12月在T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4000元。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A:475.00
B:777.27
C:825.00
D:1425.00
2.在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每个月支付工资代扣代缴的时候,只有雇佣单位N公司扣除费用。派遣单位M公司不扣除费用,直接就发放工资全额计税。因此,N公司每月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000-2000)×15%-125=475(元)。
3.1-2月个税=[(5000+4000-2000)×20%-375]×2=2050(元),3-11月份工资所得个税=[(5000+6000-2000)×20%-375]×9=128.25(元),12月工资个税和监事费个税=(5000+6000+30000-2000)×25%-1375=8375(元),陆某从M和N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4375+2050+12825+8375=27625(元)。
4.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免税,从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额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个税;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全额计税。因此,陆某6月份取得股息、利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50%×20%+2000×20%=550(元)。
5.陆某全年兼职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1-20%)×20%×12=7680(元)。
6.取得的存款利息免税;非上市公司股息没有优惠政策。
B.550.00
C.556.80
D.500.00
增值额=8000-6144=1856(万元)
增值率=1856÷6144×100%=30.21%,适用税率为30%
应纳土地增值税=1856×30%=556.80(万元)
(1)6月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以货易货合同,以价值100万元的A货物交换乙公司的B货物,甲企业另支付差价15万元
(2)7月受托为内公司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签订的合同注明由甲企业提供原材料20万元,并向丙公司收取加工费4万元;当月还受托为丁公司加工一批服装,签订的合同注明由丁公司提供原材料10万元,甲企业提供辅料1万元并收取加工费2万元
(3)8月与某运输企业签订一份运输保管合同,合同中注明货物价值100万元,运费10万元,装卸费1万元,仓情保管费2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企业当年与丙公司、丁公司签订的合同共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B.90
C.95
D.105
纳印花税=20×10000×0.3‰+4×10000×0.5‰=80(元);(2)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承揽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甲企业与丁公司签订的合同应纳印花税=(1+2)×10000×0.5‰=15(元);
(3)甲企业当年与丙公司、丁公司签订的合同共计应缴纳印花税=80+15=95(元)。
2014年4月,国税局稽查局在对风华公司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遂展开稽查。稽查的结果是: 2012年纳税年度,风华公司通过隐瞒主营业务收人,少缴增值税4万元,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额的10%;2013年纳税年度以同样方法少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30万元,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额的20%; 2014年纳税年度又以同样方法少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60万元,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额的25%。以上共计少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94万元,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22%。经查:风华公司自2009年4月至2014年4月,没有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也未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经国税局稽查局依法下达追缴通知,风华公司补交税款94万元,按规定缴纳滞纳金并接受处罚,交纳罚款188万元。
如果风华公司在5年内因偷税已被税务机关处罚2次以上,应追究刑事责任,则下列关于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B.赵某是犯罪嫌疑人
C.李某是犯罪嫌疑人
D.赵某、李某都是犯罪嫌疑人
E.风华公司是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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