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章节练习(2020-03-12)

发布时间:2020-03-12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考试共37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第十章 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下列所得中,可以享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多选题】

A.外籍个人按照合理标准取得的子女教育费

B.个人举报违法行为获得的当地税务局发放的奖金

C.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D.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

E.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的补偿收入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选项E,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内的部分,可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在企业所得税中,下列费用如果超过当年费用扣除标准,可以结转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的有( )。【多选题】

A.职工工会经费

B.职工教育经费

C.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D.业务招待费

E.公益性捐赠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职工教育经费,如果超过当年费用扣除标准,可以结转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3、下列说法中,符合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的有( )。【多选题】

A.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超过扣除限额的,允许无限期结转到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B.企业发生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实际资产损失,在当年因某种原因未能扣除的,准予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

C.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可以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D.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标准的部分,允许结转到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E.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凡实施后立即可以行权的,可以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B,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实际资产损失,在当年应因某种原因未能扣除的,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选项E,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凡实施后立即可以行权的,可以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4、某外商投资公司自行申报以30万元从境外关联公司购入一批产品,又将这批产品以28万元转售给另一无关联公司。假定该公司的销售毛利率为2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再销售价格法计算,该次销售业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单选题】

A.6720元

B.8400元

C.9000元

D.14000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纳税额=[280000-280000×(1-20%)]×25%=14000(元)

5、外商投资企业的某董事长担任企业的直接管理职务,对其以董事费名义和分红形式取得的收入,应按( )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单选题】

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D.其他所得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由于董事长直接参与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所以对于以董事费名义和分红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中外合资企业w公司由中方甲公司与外方乙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外方乙公司认为,某国家税务局对W公司作出的停止办理出口退税行政处罚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遂以乙公司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法院的正确做法是( )。

A.不受理,因为乙公司不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
B.受理,因为乙公司依法享有单独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C.不受理,因为乙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
D.受理,应当同时列甲公司为共同原告,因为甲公司与被诉行政处罚决定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答案:B
解析:
如果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本题中,乙公司作为合资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故选项B正确。

位于市区的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营出口自产货物。2019年6月应纳增值税-320万元,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380万元;本月税务检查时发现,上年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收入100万元未入账,被査补消费税(税率5%),并处以滞纳金和罚款共计1万元。6月该企业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万元。

A.0
B.4.55
C.22.40
D.26.95
答案:B
解析:
经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额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征范围。当期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320(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80-320=60(万元),查补消费税=100×5%=5(万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60+5)×7%=4.55(万元)。

某县城一居民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同一型号的空调。2018年度取得销售收入7000万元,与收入相配比的销售成本4200万元,缴纳增值税4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45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800万元,管理费用95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90万元),财务费用300万元。
某税务师事务所2019年1月初受托对该企业2018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核,获得下列资料:
(1)“中秋节”期间,企业将自产的一批空调作为福利发放给企业职工,该批空调的成本为12万元,不含税市场价为20万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12万元
 贷:库存商品                   12万元
(2)企业占地面积180000平方米,经核实该企业2017~2018年度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75万元,企业已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5万元,少计提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50万元,其中2017年度少计提缴纳20万元,2018年度少计提缴纳30万元。在2018年10月份主管税务机关例行纳税评估时发现上述问题,企业已按税务机关的要求补缴了税款50万元(暂不考虑滞纳金和罚款问题),企业未进行账务处理。
(3)“财务费用”全部为向银行贷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有关结算费用。经审核其中部分贷款资金用于新生产车间的建造,其相应的利息为80万元,新生产车间尚在建设中。
(4)12月从国内采购机器设备2台用于生产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每台设备价款100万元,增值税税额16万元,购进固定资产委托运输公司负责运输,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输费1万元,已用银行存款支付。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201.1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2万元
贷:银行存款                   233.1万元
已知:企业2018年尚未进行结账。
问题:
1.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除企业所得税外应补缴的相关税费的金额。
2.计算并说明该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3.作出该企业2018年度相关调账处理。

答案:
解析:
1.2018年度该企业除企业所得税外应补缴的相关税费的金额:
(1)将自产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增值税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销项税额=20×16%=3.2(万元)
企业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输费允许凭票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1×10%=0.1(万元)
应补缴增值税=3.2-0.1=3.1(万元)
(2)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1×5%=0.16(万元)
(3)应补缴教育费附加=3.1×3%=0.09(万元)
(4)应补缴地方教育附加=3.1×2%=0.06(万元)。
2.该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1)将自产空调用于职工福利,应确认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调增收入20万元,调增成本12万元。
(2)补缴的2017年度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不影响2018年度的损益。
(3)用于新生产车间建造使用的资金发生的利息支出,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生产车间的建造成本中,不能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扣除。
(4)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5)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6)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实际发生额的60%=90×60%=54(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5‰=(7000+20)×5‰=35.1(万元),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35.1万元。
企业201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7000+20-4200-12-45-0.16-0.09-0.06-800-(950-90+35.1)-30-(300-80)=817.59(万元)
【提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不影响2018年度的损益,所以这20万元不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2018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817.59×25%=204.40(万元)
3.调账分录(单元:万元):
(1)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11.2
     主营业务成本                 12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2
(2)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
     税金及附加                  30
    贷:银行存款                  50
(3)借:在建工程——生产车间             80
    贷:财务费用                  80
(4)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1
    贷:固定资产                  0.1
(5)借:税金及附加                 0.31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0.16
          ——应交教育费附加        0.09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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